泸市城管函„2010‟44号
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103号提案的答复
王晓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山坪城区神六桥附近交通安全措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我局收到您的提案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容科认真办理。市容科于4月15日与您面商,就我局开展工作的情况向您进行了汇报解释,您对我们的工作表示理解和满意。
您在提案中提出了4点建议,根据职能,第四条“从神六桥往电脑城方向的精神病院路段把人行道改建,能既方便又安全”应由我局办理。
从神六桥往灯杆山、精神病院至电脑城方向一段10几米的道路几乎没有人行道的问题,我局2009年已经给予了关注,并将其列入了今年市政设施改造计划,待市财政资金安排到位后,将尽快予以改造,为市民提供安全方便的通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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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市市政环卫基础设施配套不足的问题,我局一直都在努力解决,每年都争取专项资金推进“百条街巷”改造工程、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今年,市政府安排了7000万元,切实加大城区市政环卫基础设施配套力度,我市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将得到较大提升。
今年是我市第五次“国卫”迎复审之年,也是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提升之年。我局将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城市管理,尽最大努力为市民营造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城市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联系人:何自慧,何绯
联系电话:3190148,319454
5抄送:市政府督办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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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103号提案的答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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