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
2012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有限公司)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安全责任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的安全方针,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感,落实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和集团总部下达的安全目标,订立本安全目标责任书。
1、乙方代表为本年度安全管理目标体系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本单位本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完成。甲方根据本责任书中规定对乙方本年度安全管理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奖励。
2、本责任书考核范围为乙方本年度主要安全管理指标的完成情况。
第二条考核期
考核期一年,即从2012年1月 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第三条考核指标
(一)杜绝重大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杜绝重大投诉和社会不良影响事件。
(三)机动车培训、考试责任差错率不超过0.015(以1为系数)。
(四) 贯彻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的五个要求,即达到“五个百分百”(全体员工安全受教育面100%;规章制度在安全工作的覆盖率100%;管理人员、上岗人员安全考核合格率100%;安全隐患的治理和受控率100%;“三违”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和相关领导的责任追究率100%)。
第四条考核与奖惩
一、考核
(一)甲方根据本责任书的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并对乙方进行奖惩。
(二)乙方应于考核期结束后1个月内向甲方上报指标完成情况,甲方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审查并予以确认。
(三)乙方应根据考核要求提交必要的材料。乙方如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上述材料及文件,须提前15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延期申请,说明理由并明确提交的具体时间,延期须取得甲方同意。
二、奖、罚原则
(一)凡因责任原因违反上述条款,甲方将根据情节轻重和不同的责任,将对乙方主要领导按规定给予处罚。
(二)凡因责任原因违反上述条款,甲方将对乙方按规定予以罚款。
(三)凡实现上述条款,甲方将对乙方主要领导按规定给予奖 励。
(四)对保证安全生产,防止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有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将给予重奖。
(五)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者,甲方将予以重罚,并追究领导人责任。
(六) 凡发生“三违”事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扣发乙方安全目标管理第一责任人当月绩效工资的10%,同时扣发直接责任人员的直接领导当月绩效工资的40%、扣发直接责任人员当月工资的50%(在此额度内,可以根据情况逐月扣发)和当月全部绩效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追究各级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经济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各方权责
一、甲方依法享有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的权利,并具有依照相关程序对乙方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惩的权利。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实现安全目标管理,接受甲方的安全考核,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提交相关考核资料和文件。
三、对安全责任考核和奖惩意见有异议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
第六条责任书的变更、解除和授权
(一)本责任书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
变更或解除。
(二)乙方在落实安全目标责任的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集团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三)甲方授权乙方参照本安全目标责任书,与所辖范围各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第七条生效
本责任书经甲、乙双方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附则
(一)本责任书未尽事宜双方将另行协商,并可签订补充文件,作为本责任书附件。责任书附件作为本责任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集团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