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第八批
入驻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创业教育工作的发展,适应快速发展的创业教育新形势,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鼓励学生进行创业实践,培育大学生创业精神,提升大学生创业素质,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依托我校“全国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AA级创业孵化基地”和“安徽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平台,校团委将开展大学生创业园第八批入驻项目申报工作,请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广泛宣传,鼓励学生积极申报创业项目。现将创业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业项目可经营科技类、商贸类、服务类等,禁止经营电子游戏室、歌舞厅、按摩、网吧或变相开网吧等娱乐行业。
二、申报项目条件
1、创业项目申报团队人员必须是宿州学院在读的全日制本专科非毕业班学生,可以个人或团队名义申报。
2、申报的创业项目要具有创新点和良好的市场潜力,与专业结合,突出该学院专业特色,符合当地经济发展条件。
3、创业团队成员品学兼优(无补考、无违纪、无违规行为处分,班级综合排名50%以上并由所在班级辅导员提供证明),开展创业活动需经家长和所在学院同意。
4、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创业团队应有本校的指导教师,自愿接受创业园的相关管理制度,并遵守执行。
三、项目申报入驻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
提交《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在校创业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一式三份(两份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承诺书(家长及学生)。 提供本学年成绩表一份(必须要有教务处盖章,2013级学生无需提供成绩表 需提供一份学习成绩承诺书,保证学期成绩排名在班级50%以上)、创业团队人员简历(一份纸质版一份电子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学生证复印件各两份。汇总后送至大学生创业管理办公室108室。
2、项目复核
校团委、大学生创业管理办公室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
3、项目培训
对资格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创业意识指导培训,共计四节创业意识讲座(创业项目申报书、创业准备、财务管理、法律事务)。
4、终审评定
由校团委创业项目评审小组进行终审,评定出优秀项目,确定入园资格。
5、项目入驻
对审核合格的项目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校团委颁发准入文件,团队正式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开展创业活动,。
四、项目经营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推荐的项目成功入驻创业园需进行一个月考核,考核通过后与校团委大学生创业管理办公室签订入驻合同书。在学期末项目负责人对该项目作经营总结报告,进行校内评选,评选出优秀创业项目和优秀创业项目指导老师。
2、创业项目孵化失败,创业团队人员一并退出不得继续经营该项目。
3、项目经营未达到预期经济效益,不得继续经营该项目。
4、在创业期间,违反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第十条(创业项目的退出),校团委将发放《退园通知书》,责令退出创业园。
5、创业项目鉴定成功与否,任何人不得进行转让,违者根据相关条例予以处分
联系人: 陈宇 焦文学 咨询电话:18655703703 电子版材料发至szxycgb@163.com, 截止时间 :2013年11月20日
附件1:《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在校创业项目申报书》 附件2: 宿州学院大学生在校创业承诺书(学生) 附件3:宿州学院大学生在校创业承诺书(家长) 附件4: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统计表 附件5:大学生创业园管理规章制度 共青团宿州学院
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