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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认识开拓创新

发布时间:2020-03-01 18:52:5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提高认识 开拓创新

努力开创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新局面——市建筑节能办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肖 钢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十二五”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目标任务调整表》、《2013年建筑节能工作意见》和《关于抓紧做好2013年建筑节能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3】25号)精神,武汉市城建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我市“两型社会”建设的机遇,围绕省下达的工作目标,以加强建筑节能监督管理为抓手,全面执行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应用,积极探索既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节能改造和监管平台建设,发展绿色新墙材,在建筑节能与墙材改革工作中,严密组织,克难攻坚,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预计可以实现时间过半,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过半。

一、湖北省下达我市的工作目标

(一)新建建筑设计与施工阶段全面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全市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节能65%的《武汉城市圈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二)新建绿色建筑160万㎡;

(三)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352万㎡;

(四)既有节能改造建筑面积56万㎡,其中公共建筑面积13万㎡,居住建筑43万㎡;

(五)完成能耗监测建筑20栋;

(六)新增建筑节能25.09万吨标煤。

二、截止5月底目标完成情况

(一)新建建筑设计与施工阶段全面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全市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节能65%的《武汉城市圈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标准执行率均达100%。截止5月底,全市新开工建设项目1938个,建筑面积1771.77万M2,其中公共建筑609.3万M2(50%),居住建筑1162.47万M2(65%标准);新增竣工建筑290个,建筑面积412.73万M2,其中执行65%节能标准居住建筑204个,建筑面积264.88万M2,执行50%节能标准公共建筑86个,建筑面积147.85万M2。在设计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全市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均达到100%。

(二)全市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及获得绿色建筑星级评价标识项目10个,共计107.6万M2;其中5个项目,合计32.7万M2获得住建部绿色建筑星级评价标识项目,完成总目标的67.3%。

(三)全市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41个,建筑面积173.8万m2,完成年度目标的48.3%。

(四)确定既有公建改造5个项目,共计6.2万m2。

(五)完成能耗监测平台建设11栋,完成年度目标的55%。

(六)预计新增建筑节能量12万吨标煤,完成年度目标的47.8%。

三、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目标,强化责任落实。年初,在市城建委将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十二五”年度工作目标和节能减排工作目标任务,列入我市政府工作报告及工程建设管理重要目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各区并签署目标责任状,确定了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其中居住建

筑100%执行低能耗节能设计标准;新建绿色建筑中心城区及开发区新建绿色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新城区新建绿色建筑示范面积10万平方米。各区应确定1-2个绿色生态建筑集中示范区。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中心城区及开发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5万平方米,新城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30万平方米;各区新增建筑节能分别达到2.5万吨(黄陂、东湖高新)、2万吨(洪山、江夏、新洲、东西湖)和1.5万吨(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汉南、蔡甸、青山、武汉经济开发区)标准煤能力等七项工作目标,年底将按照《湖北省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考核办法》进行严格考核。为确保工作目标落实,年初,市城建委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分别深入到各区调研,与各区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主管人员一起共同分析目标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困难,研究对策及措施,以确保今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宣传,注重抓好培训工作。采取分区调研培训的形式,围绕今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和推进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十二五规划及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业务学习培训。组织相关管理部门及企业参加了“第六届武汉国际绿色建筑及市政设施展览会”及“湖北省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用技术现场观摩会”。组织编印了《武汉市建筑节能政策法规汇编》,在《长江日报》、《中国建设报》等宣传媒体上进行了专题宣传。6月份,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武汉市建筑节能宣传周活动,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建筑节能政策法规、新技术、新工艺,并分别在黄陂区、东西湖区、汉阳区组织开展了户外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册,悬挂宣传横幅2000余条,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500人次。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质量施工,建设高质量的绿色建筑的总体思路,组织300多人召开黄陂区名流人合天地现场观摩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通过现场观摩,以点带面,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有力增强了建设各方主体对绿色建筑发展理念的认识。

(三)强化监管,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监管体系。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监督,充分发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作用,根据《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付工作的通知》(鄂财综规【2012】17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出台了《市城建委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付工作的通知》(武城建(2013)130号),结合新型墙体材料综合性能,按承重与非承重两种不同用途,将新型墙体材料分为A、B、C三个类别,分别执行不同的基准退付比例,对我市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起到了促进作用。6月份,针对去年省市检查情况,在设计、图审、监理、施工等环节执行建筑节能设计和施工标准上存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组织图审办、质监站及图审机构召开座谈会,分析解决在建筑节能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拟于近期组织全市建筑节能专项检查。上半年全市新增新型墙材企业1家,年生产能力16万m3,折合1.1亿标砖。受理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材料、化学建材产品和技术备案企业108家,其中102家取得备案证,6家企业因产品质量、生产规模等原因未予备案。完成门窗检测358组,保温材料705组,管材347组,系统保温(现场拉拔)103组,电线电缆119组,有效地控制了我市新墙材、保温材料应用的质量。

(四)绿色建筑示范全面推广。为进一步加大绿色建筑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精神,结合我市“两型社会”建设总体要求,市城建委印发了《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及2013年重点工作》(武城建〔2013〕65号),对我市推进绿色建筑的发展和2013年具体工作目标进行了全面部署。为完善我市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及相关闭合管理制度,市城建委组织编制了《武汉市绿色建筑基本技术规定》,目前已通过专家评审。上半年,我市绿色建筑创建工作呈现出高起点、高标准态势发展。近期,我市武汉建设大厦综合改造工程和武汉光谷生态艺术展示中心两个项目分别获得住建部组织的2013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

一、二等奖。

为引导我市绿色建筑健康发展,促进实现建设领域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目标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另外,武汉建工承建的武汉国际博览中心洲际酒店和武汉长江传媒大厦两项工程被确立为第三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预计今年全市绿色建筑创建项目有望突破300万平方米。按照《湖北省建筑节能与新型墙材发展“十二五”工作目标》和《武汉市发展绿色建筑“十二五”规划》,在未来5—10年内,我市将依托武汉未来科技城、武汉花山生态城、武汉四新生态城、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等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和光谷依托邦等绿色小城镇、汉南欧洲风情小镇建设等,打造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绿色建筑示范区域。目前四新生态新城启动区已建成46万平米的绿色

二、三星公益性公共建筑,50多万平米的绿色二星商业性公共建筑也已开工建设,今年将建成由展馆、会议中心、酒店和写字楼组成约100万平米的三星公共建筑组团,并将带动四新生态新城范围内约200万平米的房地产绿色星级建筑建设。该示范区是全国生态城建设中三星公共建筑规模最大、数量最为集中、功能最为完善的生态城启动区。特别是2011年底建成并网全国规模最大的10兆瓦的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地源热泵已实现规模化应用,高星级绿色建筑中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已在整个启动区初具规模。花山生态新城是省委、省政府为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着力打造“两型”社会先行先试示范区。新城规划总体布局为新港、新城和生态保育三大功能区,总体建造目标按照100%绿色建筑标准建造;100万m2通过国家三星级绿色标识项目; 100%项目进行能效标识;100万m2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力争打造成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生态新区。光谷﹒依托邦绿色小城镇依照低碳生态智能城市总体规划,采用太阳能热高层建筑一体化技术,遵循中国光谷·伊托邦生态城市指标体系及低碳城市运营管理导则,建立区域性雨水收集中水回用、能源规划、绿色智能交通系统、广泛采用本地区成熟技术和建筑材料。项目的建设将从多方面营造人与自然、城市与自然的大和谐,深度实践“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将申请国家绿色小城镇改造建设的样板,并最终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南方地区小城镇绿色还建建筑的全新发展模式。目前几个绿色生态集中示范区和绿色小城镇的建设正在按照进度稳步推进。

(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迎接验收评审。截止5月底,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确定项目96个,已完成63个项目的验收,其余项目正抓紧检测待验收。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和管理,近期,武汉市城建委出台了《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应用和管理的通知》。明确从7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18层及以下住宅(含商住楼)和宾馆、酒店、医院病房大楼、老年人公寓、学生宿舍、托幼建筑、健身洗浴中心、游泳馆(池)等热水需求较大的建筑,应统一同期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上部应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其太阳能热水系统使用比例应达到30%以上。政府办公建筑、公益性公共建筑和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应在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地源热泵空调系统中选择一种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同时,鼓励其它公共建筑统一设计和安装应用可再生能源,鼓励在既有建筑改造中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六)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进入实施阶段。2011年底,利用法国开发署贷款开展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正式签约。项目内容包括对市政府、市委办公楼群、市图书馆等17处公建进行节能改造。截止目前,项目建议书、环境影响评价、可研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等先后得到批准,项目《转贷协议》签署完成,并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1000万元,通过招标选择了项目招标代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住建厅《关于组织申报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的通知》和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住建厅《关于下达2012年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确保实现我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市建筑节能办、市公共机构节能办联合发文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既有建筑节能改

造项目的通知》,并组织召开各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专题会议,部署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启动工作。

四、下半年重点工作

为确保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目标,下半年,我办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抓好落实。

(一)组织召开全市建筑节能与墙材改革工作会,对《武汉市发展绿色建筑实施意见及2013年重点工作》、《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应用和管理的通知》进行宣贯和培训工作,确保今年工作目标的落实。

(二)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管理和加快示范项目验收工作,力争今年底前接受住建部专项验收。同时,对今年新增360万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的工作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力争今年目标保质保量完成。

(三)组织开展全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材应用专项检查,并针对检查情况,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监管工作力度,着力加强建筑节能在规划、设计、建设、验收、销售公示和合同保修等六个环节的监管。

(四)针对《市城建委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付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墙改专项基金征收减免和返退、墙体验收、新型墙体材料及建筑节能产品备案和建筑节能分部验收备案程序及资料核验等工作流程,市区抓好新流程试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

(五)重新修订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产品备案管理办法,提高备案门槛;加快研究与绿色建筑相配套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制定我市绿色建筑材料推广应用目录。

(六)结合法开项目,做好能耗统计,启动能源审计,年底前完成能效公示。在做好法开既改项目启动的同时,力争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平台的建设等目标任务。

五、几点建议

(一)随着我市绿色建筑不断推进,建议对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评审、管理权限下放到市里。

(二)建议出台湖北省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建立省级绿色建筑专项资金对项目给予支持。

(三)建议制定绿色建筑的标准规范,指导全省绿色建筑的发展。

(四)建议发展建设一批省级绿色建筑示范区。

提高认识

开拓创新

开拓创新

转变思想 提高认识

提高认识 密切配合

第一提高认识

提高认识 加强管理

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引以为戒提高认识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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