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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电算化企业舞弊稽查案例

发布时间:2020-03-03 00:23:1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会计电算化企业稽查案例

10-1 某银行会计电算化检查涉税案

本案特点:本案税务稽查部门查前认真研究了解大型金融企业管理和核算的特点,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检查方案,同时借助电子查账软件,对该企业运用会计电算化核算实施检查,有效的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案件在短期内查结提供了保障。本案的查处对大型金融企业检查具有借鉴意义。

一、案件背景情况

(一)案件来源

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国家税务总局2007年5月确定的专项检查单位。该检查由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统一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对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经营机构进行税务检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以及某市地方税务局的工作安排,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负责对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某银行总行(以下简称“总行”)实施税务检查。

(二)纳税人基本情况

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3年10月,注册资本25.38亿元。2006年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并于当年在香港和内地上市,成为上市公司。截至2006年底,总行下设37个部门,总行员工2600余人,其中包括境内中方人员2400多人,外派人员200多人以及外籍员工7人。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的税种包括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二、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

(一)检查预案

根据企业注册信息,以及网络搜寻资料,专案组对“总行”总结了以下特点:第一,“总行”为上市公司;第二,“总行”人员较多、账务资料数据量大;第三,“总行”在地税机关缴纳的税种不多,其中以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为主。

依据以上三个特点,专案组制定以下工作方案:第一,“总行”具有比较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和财务管理机制,各项数据资料保存较完整和准确,确定从了解和掌握银行各项规章制度入手的检查思路;第二,“总行”人员多、账务资料数据量大,个人所得税在检查中应作为重点检查对象。考虑到个人所得税检查涉及数据相对较多,专案组制定了视必要情况向稽查局申请使用自主开发的稽查软件协助检查的方案;第三,个人所得税检查作为第一重点,房产税检查作为第二重点。

(二)检查具体方法

在此次检查中,专案组重点通过电子查账的方法进行工作。在整个检查工作过程中,充分利用网络、会计电算化、电子查帐软件以及Excel软件等工具,大大提高了检查效率,降低了数据统计的错误率,为能够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检查工作创造了条件。

1.基本情况的收集和整理

初入被查单位,根据查前预案,专案组要求“总行”开放登陆其内部办公平台的权限,检查人员通过登陆总行内部办公管理网页,浏览各项管理办法和各类通知,对银行业的个人所得项目有了初步的了解和认识。之后,专案组分别对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询问,了解了该单位以人力资源部为核心的薪酬管理模式。根据这一线索,专案组将检查工作的重点放到了对人力资源部的检查上。通过检查确认了该单位在检查期内(2004 -2006年)由于进行股份制改革,共采取了三种不同形式的薪酬管理办法,2006年正式执行目标年薪的薪酬管理办法。

对薪酬管理办法有了初步了解后,专案组要求该单位提供所有与薪酬福利有关的内部文件及签报等文件资料,供专案组审核。该单位在很短的时间内将《目标年薪管理办法》等资料提交给了专案组审核。通过对这些资料的审核,专案组基本掌握了该单位的各种工资薪金和非现金福利的项目和发放标准。

2.审核账簿

前期工作结束后,专案组开始对该单位薪酬发放的帐务流程进行审核。在对人力资源和财务部有关人员进行了多次的谈话和询问后,专案组发现薪酬和各种福利的发放涉及了多个部门,包括人力资源部、总务部、工会、本级财务、行政财务等。专案组将各部门负责人的询问笔录进行整理后,很快梳理出了该单位的账务流程。其中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计划、标准,具体的发放由行政财务负责实施,并且行政财务使用用友财务软件作为子系统,对行政财务涉及的业务进行账簿管理。查清行政财务的子系统账簿,被专案组确认为账簿审核的关键。

(1)利用电子查帐软件审核账簿。专案组在调阅行政财务账簿时发现,账簿数量较多,记录内容更是数量巨大,通过翻阅纸质账簿效率低,严重影响检查进度,另外该单位行政财务使用单机版软件,不能同时满足专案组同时审核。专案组将这一情况及时向局领导进行了汇报,局领导决定立刻为专案组配臵稽查局已开发完成但尚未正式上线的电子查账软件协助专案组工作。由于该软件尚处于研发阶段,因此专案组人员尚不能独立操作,稽查局特别派出专门的技术人员到专案组,对软件进行系统的调试和培训。考虑到该单位的电子账数据量大,对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系统的要求很高,稽查局还为专案组专门配备了最高配臵的笔记本电脑,方便专案组使用。以下是具体的使用情况:

①数据采集。某局开发的电子查帐软件是依托于用友软件平台建立的,专案组在软件技术人员的协助下,利用移动存储设备——移动硬盘,将被查单位行政财务使用的记帐电脑中存储的2004年、2005年以及2006年的账簿备份数据,全部拷贝到专案组的笔记本电脑中,通过数据采集软件转换成可以直接读取的数据,在电子查账软件中建立与总行行政财务相同的账套供专案组核查。

②数据审核。专案组根据账簿年份进行分工,利用已经建立好的账套资料对该单位行政财务的账簿数据进行核实。在核实过程中,检查人员充分利用电子查账软件的查询和统计功能。在软件中,设计了各种查询条件,包括按照金额查询、按照科目查询、按照借贷方查询、按照摘要内容查询等等;同时还提供了精确查询和模糊查询。在对账簿的审核中,检查人员还可以对某一笔业务进行深入的审核,通过点击该笔记录,系统就能够反映出相应的记账凭证,帮助检查人员了解每笔业务的内容和来龙去脉。系统随时随地提供“稽查笔记”记录功能,方便检查人员随时记录检查的疑点和问题。此外,系统还提供了数据导出功能,对于通过查询取得查询结果或者稽查笔记,检查人员可以将认为有必要的内容从软件中导出,在Excel或者word软件中进行打印或者另外保存。

③数据的收集和整理。通过一段时间的查询和整理,专案组利用电子查帐软件查询、导出;利用Excel进行汇总和排序,对被查单位个人薪酬的发放时间,发放的种类和发放的金额有了初步的了解。在对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款的计算过程中,专案组以Excel为主要工具,自己建立了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模型,由软件自动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并计算税款。由于该单位个人薪酬项目较多且分项目发放,因此,需要将大量地分设的表格汇总到同一张表格中计算。在这个过程中,专案组使用了vlookup函数和countif函数,利用Excel将不同表格中的数据汇总。

(2)采取手工查询录入方式归纳。在对有电子明细的数据进行了归纳整理后,专案组面临更多的是对无电子明细但是有纸质明细的数据进行归纳。由于这部分数据非常的多,当时专案组只有4个人,工作进度受到了影响,专案组立刻向稽查局汇报,局领导又临时抽调了4名干部到专案组协助工作。专案组在8月份用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包括所有的周

六、日在内,把所有纸质明晰的数据归集汇总到了工资表中。

(三)检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

在对“总行”的检查中,专案组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其中以下几个方面最为突出:

1.个人所得税涉及人员多

“总行”在职职工共计2300余人,其中包括了外籍个人和被“总行”派遣到世界各地分行工作的中国籍员工。另外,为了工作方便,从全国各地分行抽调了数百人。在此之外,“总行”与两家劳务服务公司签订劳务服务协议,由其向“总行”提供员工1000余人。汇总上述的情况,“总行”的工作人员在5000人左右。要在短时间内全面的掌握所有员工的劳动关系,清楚地划分每名员工的收入性质和纳税义务,以及“总行”是否对其负有扣缴义务是非常困难的。

2.资料保存不完整

“总行”在支付个人薪酬福利的过程中,首先要有人力资源部制作发放计划和发放明细,出于员工之间工资待遇保密的需要,财务部门只掌握发放的总数,所以,专案组要求人力资源部将其保存的发放明细全部移交专案组,作为计算调整纳税的重要证据。但是,由于“总行”在日常管理中没有对这部分资料进行整理和保存,特别是在2004年由于人员的变更,造成2004年4月以前的发放明细基本全部丢失,给专案组核算造成了困难。

3.只保存纸质档案,缺少电子版文件

专案组为了能够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检查任务,在检查中大量的使用了信息化的手段对数据进行核算。考虑到“总行”的个人薪酬福利项目比较多,专案组进行了试算。试算结果显示,每个月的个人所得税计算表会出现3000行50列的情况,也就是说每个月的个人所得税计算表共涉及15万个信息点。在这种情况下,专案组找到并使用Excel软件中的vlookup函数和countif函数,根据某一指定的列于被调取数据的表格中的第一列在内容一致的情况下,将指定位臵的数值代入计算表中。但是Excel的使用必须要求全部的资料都要提供电子Excel文档,“总行”人力资源部由于没有在日常工作中要求员工保存电子文档,因此提供给专案组的资料中仍有部分是只有纸质档案。专案组为了保证计算数据的准确和方法的一致,用了大量的人力和时间,将其中的纸质档案重新建立电子文档,为最后由电脑完成计算做事前准备。

三、违法事实及定性处理 略。

四、案件分析

(一)充分利用电算化手段,提高检查效率

1.随着会计电算化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使用电算化软件管理日常账簿,由于电脑软件的易修改性造成电算化数据存在随时被破坏和修改的可能。此次检查,专案组在第一时间将被检查单位电脑中的备份数据全部调取,避免了被检查单位修改数据可能。

2.专案组利用电子查帐软件避免了在原始记账系统下操作,可能对原始数据造成破坏的危险。同时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是专案组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对账簿信息进行审核,也可以允许多人在不同的地点同时审核同一本账簿。

3.在调取账簿和凭证的过程中,专案组只是使用了移动硬盘,而没有像以往那样,将全部的纸质档案调阅到专案组,避免了繁重的体力劳动,提高了账簿凭证的安全性。

4.电算化手段为专案组提供了强大的查询和统计功能,从繁重的手工劳动中解脱了出来,特别是对某一类问题的汇总,只需要设臵条件就能够完成,与手工汇总相比较,效率提高了数十倍。

(二)日常征收管理不到位,积累问题多 对于类似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由于其经营规模大、社会地位高,自成立之日起,几乎没有接受过税务检查。企业经营中对税法完全按照自己的理解执行,没有主动的和税务机关沟通。税务机关由于对这类大企业缺乏管理力度,很难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年复一年,小问题积累成大问题,对企业和国家都是损失。在本案中,突出表现在个人福利待遇方面,因企业效益好,为员工设立了多种福利,但是由于对税法理解的偏差,造成这部分没有能够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此,加强日常的征收管理,才是保证税款不流失的重要工作。

(三)除会计凭证账簿外,其他涉税资料也应要求保管

在检查中,由于企业人力资源部资料没有保管好,造成部分涉及个人所得税的资料丢失,给计算税款和案件处理造成了困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中,对企业的会计凭证和账簿的管理时限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是对其他的与税收有关的资料没有明确要求保管。综合这个案件,企业的一切与税收有关的资料都应该与账簿资料一同保存,只有这样做,才能保证企业纳税资料的完整,才能满足税务机关税务检查的需要。

思考题

1.运用电算化手段查账过程中,在证据保全和固定方面应注意哪些问题? 2.在目前常用的办公软件中,哪些软件的哪些功能可以辅助税务检查人员进行电算化查账?

考试练习题

1.税务机关有哪些税收检查权?

2.对于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税务管理上有哪些要求?

10-2 某医药公司会计电算化少列收入偷税案

本案特点:检查人员根据医药行业特点,做好检查预案。并在调查了解微机收银企业的管理方式以后,在工作中有的放矢,以迅速掌控企业的收银终端和中心机房,成功恢复部分已遭破坏的电子数据为案件突破口,最终查实企业销售收入不入账的偷税事实,对电算化企业税务稽查有一定借鉴意义。

一、案件背景情况

(一)案件来源

2007年3月7日,某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接到了对该市Y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公司)的举报。举报反映Y公司销售药品、开展积分送礼活动不开发票的问题。这是2003年以来Y公司第三次被举报。前两次举报都查无问题。

(二)纳税人基本情况

Y公司成立于1997年。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主营中成药、化学药制剂、生化制品等的销售。2003年2月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

(一)检查预案

了解医药行业特征,做好检查预案。医药行业有鲜明的经营特征。一是医药行业市场准入“门槛高”,从事医药经营必须有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医药许可证。二是经营行为涉及到进、销、存三大环节,抓住其中任何一个环节,根据进销存的关系,就可以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从而对其纳税情况进行监管。三是药品销售渠道比较固定,有相对固定的客户群,一般为医院及诊所,销售覆盖面较低。

经过初步调查发现,Y公司2006年申报应税销售收入6908万元,缴纳增值税41万元,税负仅为0.6%。Y公司以药品批发为主兼营零售,其经营场所位于城东南路一个偏僻的仓库内,面积大约有4万平方米,前半部分属于医药超市,后半部分为药品仓储。Y公司主要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其经营的对象为省内各医院、市郊诊所,以药价便宜著称,在郑州市的医药经营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Y公司企业所得税在地税部门缴纳。

鉴于Y公司4年内3次被举报,检查组认为对于这样一个屡被举报、已有不少应对稽查经验的企业来说,任何疏忽大意都可能让Y公司毁灭证据逃避检查。经过仔细研究,稽查人员确定了以账外检查为主、账内检查为辅的工作思路。首先从账外入手,针对Y公司采取收银机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药品的情况,重点掌握Y公司医药超市收银机内记录的销售数据,然后与账簿资料检查的结果比对,查实问题、固定证据。在检查中,要重点核实举报信中反映的新情况。这次举报,除了反映有销售商品不开发票偷逃税款的问题以外,还反映了2006年该公司以顾客不索要发票为前提开展积分送礼活动,顾客购买药品达到一定积分赠送电饭煲等商品,没有开具发票,没有缴纳税款。这些情况就是重要线索。

(二)检查具体方法

1.突击检查,获取重要财务数据

按照检查方案,稽查人员分成三组,第一组2人负责检查医药超市收银台,第二组2人负责检查医药超市财务室,第三组2人负责检查医药超市中心机房。

检查组在接到“人员全部到达指定位臵”的信号后,第一组稽查人员迅速向医药超市财务负责人亮出税务检查证件,表明身份,并当即对其下达了《税务稽查通知书》。该医药超市的财务经理显得有些吃惊,对于税务稽查人员的到来显然毫无防备。 在医药超市的财务室,第二组稽查人员进入时,刚上班的财务人员正好打开保险柜准备开始工作,全部账目当场被稽查人员查用。经核对,其账载记录与检查组掌握的税务申报信息一致,且收入账上没有反映出有关促销活动的记载,只有销售药品收入一项,而且增值税销项、进项一一对应,从账面上看不出任何问题。但在财务室的工作台上,细心的稽查人员发现了一摞Y公司的《销货结算单》。经询问得知,这是每日营业结束后,由各收银台向财务室上交营业额所填制的单据。不过仅有2007年4月超市销货结算的部分单据,其他单据已经被销毁了。

得知这一情况后,负责监控超市收银台的第一组稽查人员暂时离开收银台,来到超市库房,稽查人员在一个角落里突然发现几张散落在地的红色纸张,原来是该医药超市的宣传资料,上面写着“震撼超低价,积分送礼品”等醒目的促销广告语,小字还详细注明“满10元积1分;积10000分,送格兰仕微波炉一台;积8000分,送海尔电饭煲一台”等等。赠品从微波炉到食用油不等,价值在几百元到几十元之间。仓库发货员告知,宣传资料上的积分送礼活动好像是2006年

8、9月的事。看来,该医药超市确实存在举报信所反映的“购药积分送礼”活动。检查组带着这个问题再次查阅了Y公司的费用账。结果发现,医药超市2006年9月的销售费用中,的确记有“微波炉”等赠品支出,并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了税前列支,这进一步证明医药超市实施过积分送礼活动。

根据这一线索检查组立即对财务人员进行询问,财务人员解释说,这是因为积分送礼活动增加了成本,而而因为没有个具体的商品挂钩所以办得不成功,顾客来得不多,所以销售收入没有增加,不过顾客来买药,发票肯定是都开了。找不到证据,Y公司肯定不会说实话,必须寻找新的突破口。接下来,检查组开始将重点放在获取该医药超市的电子数据上。

2、收集、固定收银机、服务器中的电子证据

负责寻找医药超市中心机房的第三组稽查人员发现该超市的收银系统是个典型的无盘工作站,上面没有插盘口,不能插入移动硬盘及U盘,前台收银机产生的数据都存储在服务器中。从前台收银机上只能看到最近一两天的销售情况。这种设臵一方面是为防止收银员等其他人员在收款系统上做手脚,另一方面也给检查设臵了障碍。检查组对此早有准备,开始顺着收银机的网线开始查找,很快找到超市的中心机房。

在机房门口,超市负责人告知稽查人员,机房主任不在超市,其他操作人员都没有登陆服务器的权限,检查被迫中断。为了防止数据被人为破坏,检查人员在机房内一边坚守一边向企业宣传税收政策,促使关键人物出现。机房主任在无奈的情况下只得现身。检查组登陆服务器以后发现,无论怎么查找,微机只能显示一个月的销售额。超市的微机操作员向稽查人员解释,微机系统在一个月以前崩溃过一次,所有数据已全部丢失。是人为破坏还是其它原因,检查组无从考证。

经过信息技术人员对计算机进行检测,该超市服务器数据已经遭到破坏,前期的销售数据确实无法找到。为抓住服务器这个关键线索,稽查局决定以最快的速度抽调技术人员对其系统进行恢复,通过信息技术人员运用 S(structure)Q(query)L(language)结构化查询语句数据库管理系统对该企业已破坏的现有的数据库进行了技术上的恢复。虽然只恢复了部分销售数据,但这对检查而言,无疑也是一个重大突破。

3.恢复电子数据,核实超市的销售情况

检查组重点对这些不完整的电子数据进行整理、分析。经过恢复的数据只有2006年2月和10月的完整销售记录,其他数据因为只有某个月份中的某些天的销售记录,无法用于判断企业是否存在少计收入的行为。经过稽查人员在近万份资料中对取得的《出库复核清单》与电子数据相对比,结果印证这部分电子数据与《出库复核清单》完全一致,反映了该医药超市的真实销售情况。

(三)检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及相关证据的认定

1.举报资料不详实,提供的线索非常有限。检查组多次与举报人联系,该举报人态度并不积极,可能出于举报人自我保护的心理或其他原因,举报人的配合并不到位,为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带来不便。 2.检查初期,Y公司基础数据库被人为毁损,又不能提供备份资料,稽查人员就要克服技术上的难关,因稽查人员对计算机技术掌握有限,无法自行恢复被损毁的电子数据,需要专业信息技术人员的帮助,同时数据恢复技术还相对滞后,影响了案件突破。

三、违法事实及定性处理

(一)违法事实和作案手段

1.Y公司在2006年2月、10月以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药品,发出货物开具《出库复核清单》作为收取货款凭据,金额达25万元(含税)不列收入,少缴纳增值税4万元。

2.Y公司在2006年9月经营期间开展积分送礼活动,将外购的货物作为奖品无偿赠送他人未做销售并在营业费用中列支,送出的赠品金额共计19万元(含税),少缴增值税3万元。

(二)处理结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

(一)项、第五条、第六条第一款、《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

(八)项、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

(一)项等规定,补缴增值税7万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该公司在账上少列收入,少缴税款的行为定性为偷税,追缴其少缴增值税4万元,并处以少缴税款1倍的罚款4万元。

3.根据《征管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加收滞纳金1万元。

4.对该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问题,稽查局已向当地地税机关通报。

四、案件分析

(一)查处本案的认识及体会

1.消费者对督促企业依法纳税缺乏足够认识。消费者普遍存在着“医药经营不受税务管理”、“买卖药品不纳税”等认识误区,因此在买药时收到超市开出的机制购物小票后往往因为嫌麻烦而不再索要发票。从客观上为医药销售行业钻税收管理空子,采取非法手段偷逃税款提供了便利。

2.个别医药企业不按规定使用发票。不仅该案Y公司存在着以《出库复核清单》代替发票的情况,在其他个别医药企业也同样存在严重违规使用发票的问题,如有的医药公司多年来使用发票以自印票据为主,公司及所属机构使用票据均由总公司统一印制,以“提货单”或“调拨单”等自制内部结算单代替发票使用。

3.个别医药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一些医药企业存在隐瞒销售收入现象,如现金收取货款不申报纳税,购进货物用于对消费者的赠送和奖励应视同销售也不申报纳税,以及账外经营等现象仍普遍存在。医药企业经常还出现利用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迟记收入、隐瞒收入的问题。另外,一些医药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规范,不能全面、完整、准确地反映企业实际生产经营状况。

4.医药行业税收管理不够严格。医药行业经营形式多样化,经营渠道复杂化,一些基层税务人员对医药行业的税收管理认识偏差,认为医药经营是公益事业,从而对其放松了管理。

(二)工作建议

1.对多次被举报的案件,检查中要注重使用多种稽查方法。在作好案头准备、了解行业特征、做好保密工作的同时,注重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和执法程序的准确到位,避免陷入“就账论账”的误区。应根据已掌握的线索,账里账外相印证,细心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另外,要充分考虑稽查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周密部署。在这次检查中,检查组确立了一个思想主线,即周密部署,以“快”制胜,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2.要注重信息技术在税务稽查工作中的应用。计算机在企业管理及会计信息处理中的迅速普及和广泛应用,给人们带来极大的方便和效益,但也给税务稽查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目前熟悉纳税人会计电算化软件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的稽查人员较少,以至于对实行电算化管理的纳税人的检查,还要依靠纳税人打印出的财务资料,对企业电子数据库进行分析还要依靠专业计算机人员。稽查人员应该适应信息化时代的需求,加强对信息技术的掌握和应用。

3.应尽快加强对大型超市、市场及其它使用微机收银的企业的管理。加快推行防伪税控装臵,加强对计算机收银系统的监管,出台更为明细的计算机核算管理办法,要求企业定期备份销售数据。严禁医药销售行业以自印发票或内部“提货单”或“调拨单”代替普通发票的使用。

思考题

1.本案企业的日常销售数据遭到破坏,给稽查工作带来阻力。我们该如何加强对企业计算机收银系统、会计电算化软件,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的监管?

2.如果出现数据遭到破坏的情况,你认为还有什么手段与方法来恢复? 考试练习题

1.在税务稽查中,确定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的依据是什么? 2.某稽查局对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涉税案件进行调查时,发现纳税人以现金方式已收取购货方货款定金30000元,经与购货方核实,双方已经达到购销协议,货款已付,按协议尚未收到货物。检查人员确定该税人纳税义务成立,该纳税人以收取定金,货物并未销售,定金可随时退还,且以定金不是取得的销售收入,不能作为计税的法定依据为由,与稽查局发生争议。请问,检查人员的认定正确吗?理由是什么? 10-3 某购物中心会计电算化偷税案

本案特点:本案揭示了跨地区经营的大型连锁超市利用商业软件分流销售收入的手段,通过账外账偷税的事实。检查人员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和稽查办案手段,查清企业的计算机财务核算网络,并通过破译密码调取了电子账簿资料,其办案方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案件背景情况

(一)案件来源

根据群众举报,2006年1月18日,某市国税局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对J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J公司)的经营及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

(二)纳税人基本情况

J公司系私营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1月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为500万元人民币,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五金、交电、棉纺、日用百货等商品的零售,是某市A百货公司的连销店。

二、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

(一)检查预案

1.确定检查重点。针对超市有固定经营地点、经营商品种类繁多、电算化程度较高、货物进销存采用商业软件进行管理的特点,通过查前案头分析、实地调查确定检查重点。 2.明确人员分工,避免重复工作。主查员对参加检查的7名人员进行了分工,根据实地摸底的结果,主查人员将检查组分成信息技术组、资料调账组、财务核查组。信息技术组负责查清收银系统及财务系统的服务器IP,调取电脑资料;资料调账组负责2004至2005年底的账簿资料调取;财务核查组负责对财务部、业务部特别是出纳现金与银行账的盘点核查。

3.分析静态资料,确定检查重点。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检查人员通过综合征管软件和金税工程稽核系统的查询功能,查询了该公司2004年至2005年度的经营情况和税收缴纳情况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与申报抵扣数据。该公司2004年至2005年度累计申报销售收入6173.03万元,仅缴纳增值税70.48万元,税负仅为1.14%,低于2%的L市超市平均税负水平。2004年与2005年账面亏损分别为27.14万元、16.07万元。通过分析判断,该公司具有偷税疑点。而超市行业偷税的一般规律是利用商业软件分流销售收入,因此检查重点放在如何获取该公司销售收入的真实电子数据上。

(二)检查具体方法

1.实地调查,摸清财务软件流程

进驻检查前,检查人员对该公司经营场地及办公场所进行了秘密摸底调查, 通过在超市购买商品所取得的购物小票,了解到该公司所使用的前台收银软件为“富基旋风商业供应链系统”,后台为远征管理系统。检查人员从互联网上下载了上述商业管理软件的使用说明,了解了该商业软件的基本操作流程、系统安装与管理、ORACLE数据库、winpos的辅助配臵程序以及数据库的IP地址和数据传输FTP的IP地址的查询方法,摸清了该公司电算化软件的基本流程。

2.突击检查,查获账外账套

1月18日,检查组按事先的工作安排和分配的任务同时展开突击检查。 (1)财务核查组通过实地盘存现金出纳账,发现了十多本现金日记账与银行日记账(手工账),以及部分月份的货币资金状况变动表,经查询(005)账套(纳税人主动提供给信息技术组进行检查的用友财务软件账套)的相关银行现金科目,核对相应的凭证号,发现手工记载的现金、银行账与电子账套所载金额、内容均不一致,说明企业存在有两套账的可能,财务核查组及时将这些资料交由资料调账组在调账清单中进行登记,办理调取手续。

(2)资料调账组在调取该公司2004至2005年度的账簿资料时,发现了该公司2005年度的一些未装订的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所载核算账套为[500],进入该公司提供的财务软件账套(005账套),未能查询到相应的记账凭证号,由此判定该公司除005账套外,肯定还有一个500电子账套,资料调账组随即调取并复印了上述全部凭证资料。

(3)信息技术组按工作安排突击检查,查获账外账套。

①进入该公司前台收银POS系统,运行桌面“WINPOS配臵程序”图标,点击“辅助设臵”菜单,显示出FTP地址为192.168.0.4、Oracle数据库的IP为192.168.0.4,服务器在其公司总部,主查员通过电话及时向H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进行了通报,请求协助查询上述IP的服务器,但反馈的结果并不理想,协查单位未能找到收银系统所使用的数据服务器,查获收银系统电子数据的目标落空。

②信息技术组寄希望于收银系统取得第一手电子数据资料的打算落空,只能另辟蹊径,通过财务部门使用的电脑来找突破口。

打开财务部门的电脑,运行用友财务软件的“管理服务工具”,逐台使用财务办公室的电脑,发现客户端所连接的用友财务软件服务器的服务器名并不一致,该公司主动提供给信息技术组使用的电脑(计算机名CW10)所连接的数据库服务器名称为CW3,IP地址为192.168.29.4,所进入的用友财务软件账套名为005,查询出来的销售数据与申报数一致,而出纳人员正在使用的电脑(计算机名CW4)所连接的数据库服务器名为CW1。

③检查人员随即通过点击 “我的电脑-属性-计算机名”,逐台查找计算机名为CW1的电脑,终于在财务经理的办公室里找到了计算机名为CW1,IP地址为192.168.29.3的计算机,发现该台计算机上装有SQL2000及用友财务软件的服务器端,点击“程序-SQLSERVER-企业管理器”,发现SQL2000控制台根目录下有数据库名为ufdata_005_200

4、ufdata_005_200

5、ufdata_500_200

4、ufdata_500_2005的四个用友软件账套,说明该公司至少设臵有两个账套(005,500)进行核算(注:用友软件数据库命名规则为“ufdata_账套名_年度”)

④检查人员随即要求企业财务人员提供进入500账套的用户名和口令,但企业会计人员以公司经理不在、操作人员外出为由拒绝提供用户名和口令,随后借机离开了财务经理办公室,只留下财务经理陪同;财务经理亦以不知用户名和口令为由不予配合。在此情形下,主查员自己上机操作,点击“所有程序-U8管理软件-财务系统-总账”,输入服务器名“CW1”,操作员“demo”,默认密码“demo”,选择“[500]账套娄底佳惠有限责任公司”,顺利进入了500账套。

⑤使用财务软件的凭证查询功能,查询相关银行收款凭证,发现该公司收银员每天收取的营业款基本上都由营业员当天汇入中国银行的个人账户。

3.多方取证查实税收违法事实

(1)查询005账套与500账套的银行存款明细数据, 500账套的银行存款借方发生额比005账套多2466万元(含代收联营单位“店中店”货款), 而005账套的销售收入与增值税申报表的数据完全一致,检查人员随即点击“U8管理软件-系统服务-系统管理工具”,输入系统用户名“admin”,口令为空,利用软件的账套备份功能,对500账套和005账套进行了数据备份,生成两份电子文档,其中一份当面进行封存,由财务经理签字押印。

(2)将005与500账套所记载的2004-2005年度的销售收入账打印出来,交由财务经理签字盖章,将证据固定下来。

(3)检查人员通过查询500账套的银行明细账,获取了其与总部(H总公司)的资金往来账号(个人开户账号),经L市国税局局长批准后到银行查询该账号资金往来数据,发现银行对账单数据与500账套的银行明细账数据完全一致,汇总收入金额与财务核查组查获的相同月份的货币资金状况变动表的收入完全一致。

(4)经询问出纳及部分收银员,查明收银员所收现金款项均通过H总公司指定的账户逐日存入,不得坐支,并凭缴款单在500账套中记账,500账套是公司真实的核算账套,提供给信息技术组查询的005账套是办税员专门用于应付税务机关检查的。上述内部证据(005与500账套电子数据)、外部证据(银行对账单)及询问调查笔录相互印证,充分证明了该公司通过设臵两套电子账,少申报应税收入的偷税事实。

(三)检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及相关证据的认定

1.企业不配合检查的情况下,难以获得第一手证据资料

由于超市使用的商业软件能够人为调整经营数据,致使财务核算不真实,销售收入记账不准确,特别是跨地区经营的大型连锁超市,电算化程度更高,采用服务器/客户端模式,以远程互联互通的方式传输数据,租用电信提供的数据服务器,通过任意分支机构的任一客户端,均可实现对服务器数据的修改。其租用的服务器的地址一般不存放于办公场所,所使用的商业收银软件及财务软件也不报送给税务机关备案,因此税务机关难以掌握其财务软件使用情况。突击检查一旦不能在第一时间全面控制数据服务器,被查对象就会很轻易的删除原始电子数据,税务稽查部门很难从账薄上查证实际经营情况,查实其收入总额更是难上加难。

2.核实电子数据资料的真实性是难点

电子数据以技术为依托,很少受主观因素的影响,相对来说比较准确;但由于计算机信息是用二进制数据表示的,以数字信号的方式存在,而数字信号是非连续性的,如果有人故意或因为差错对电子证据进行截收、监听、窃听、删节、剪接,从技术上讲难以查清。而且计算机操作人员的差错或供电系统、通信网络的故障等环境和技术方面的原因都会使电子数据无法反映真实的情况。此外,电子数据均以电磁浓缩的形式储存,使得变更、毁灭电子数据极为方便,且不易察觉。在日益普及的网络环境下,数据的通信传输又为远程操纵计算机,破坏、修改电子数据提供了更便利的条件,电子数据与特定主体之间的关联关系按照常规手段难以确定。

三、违法事实及定性处理

(一)违法事实和作案手段

1.该公司通过设臵真假两套电子会计账,采取少列收入的手段,少申报增值税销项税额79.3万元。其中,2004年度少申报增值税销项税额14.73万 元; 2005年度少申报增值税销项税额64.61万元。

2.该公司通过设臵两套电子会计账,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54.62万元。其中,2004年度申报应纳税所得额为-25.67万元,经检查调整200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77.01万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5.42万元。2005年度申报应纳税所得额为-16.13万元, 经检查调整 200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88.5万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9.2万元。

(二)处理结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

(一)项、第五条、第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该公司在账本上少列收入和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造成少缴税款的行为,认定为偷税,追缴其少缴的增值税79.34万元、企业所得税54.62万元外,并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66.98万元。

2.根据《征管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加收滞纳金。

3.该公司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根据《征管法》第七十七条、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及相关规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案件分析

(一)查处本案的认识和体会

本案的成功查处,得益于查前的周密布臵,大量前期的基础工作极大地提升了稽查效果,更为重要的是专业的电算化知识在案件查处中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检查人员在纳税人不配合的情况下,能够运用电算会计和计算机知识,顺利进入财务软件系统,在短时间内查出问题。

(二)工作建议

1.关注超市中的“店中店”。超市因其经营方式的多样性,内设“店中店”,也就是在超市内设联营柜台或租赁部分场地给其他经营者经营,虽不由超市统一核算但由超市统一收款,超市从中抽取佣金或按一定比例收取租金,双方均不申报缴纳税款。此次检查中就发现了100多户经营者共2000多万元的收入未申报缴纳增值税(已移交国税局征管部门处理)。因此,建议征收管理部门关注超市内联营、出租柜台的情况,及时发现超市经营中存在的税收问题。

2.对于电算化程度比较高的企业,税源管理部门应督促其将电算化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思考题

1.对于会计电算化企业,对电子数据如何取证是最合法和最有效的? 2.对于跨地区或全国范围内经营的超级连锁企业,如何第一时间查获其真实的数据服务器?

考试练习题

1.纳税人在税务检查中拒绝提供用于财务核算的电脑密码,属于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中所指的何种行为?对这种违法行为的处理依据是什么? 2.税务稽查局有证据证明,当检查人员在向纳税人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并出示《税务检查证》的同时,纳税人指使其员工删除电脑中的信息,被检查人员当场制止。请问,纳税人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

10-4

某科技公司利用网络异地存储财务数据偷税案

本案特点:本案通过网络追踪技术定位企业电子数据的存储位臵,利用特定软件获取原始会计核算资料,采用抽样信息进行各种数量关系的比对分析,成功查处了企业隐匿收入的偷税行为,对会计电算化企业的税务稽查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一、案件背景情况

(一)案件来源

2005年10月,某市国税局南区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接到市国税局违法案件举报中心转来的对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涉嫌偷税的举报信,反映该公司利用网络异地存储财务数据,隐瞒真实销售收入,偷逃国家税款。

稽查局获悉公安局经侦大队(以下简称“经侦大队”)也接到举报人对该企业的举报,并已按司法程序进行立案和展开前期的侦查工作,于是在2006年2月与经侦大队接洽,将有关举报资料和前期调查掌握的情况作了介绍,并决定与经侦大队联合对该企业进行立案检查。

(二)纳税人基本情况

某科技有限公司于2001年1月成立,公司法定代表人侯某,企业类型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经营范围:监控器材通信产品。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

(一)检查预案

稽查局对该企业的举报材料和纳税资料进行分析和整理,发现该公司工作人员将每天经营的财务资料送往私人住宅(出租屋)录入电脑并定期销毁原始会计资料,利用某软件开发公司设计的网络版财务软件将该公司本部和全国各地分支机构的真实(业务)财务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将电子数据资料直接上传、存储于异地托管的服务器。根据此情况,稽查局确定检查主要方向是设法查找、固定企业存储真实财务资料的电子数据,并搜集其他书证、物证以及资金流证据。为了突破税务行政机关不能侦查取证的局限,稽查局决定与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分局(以下简称“市网监局”)、经侦大队等部门联合查办该案。

(二)检查具体方法

1.多部门合作,固定电子证据

思路明确后,稽查局进入前期的准备工作。经侦大队动用大量的警力对该公司的主要人员、经营、资金和财产等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的侦查。通过市网监局网络追踪定位该公司服务器的托管地在东莞市,侦查证实该公司在向某软件开发公司购买网络版财务管理软件的同时,签订主机托管协议,约定由某软件开发公司委托东莞市某电脑公司在电信局对服务器进行托管。经侦大队在掌握上述情况后,决定由当地公安局、市网监局和经侦大队三方协同依法对服务器内的涉税电子数据进行复制固定,并做好整个服务器托管现场的勘验和拍照取证工作。在5月中旬,经侦大队向稽查局提供复制的电子数据资料,并来函要求稽查局对有关电子数据情况进行审核鉴定,确认该公司是否存在偷税行为。经省、市局信息技术人员对电子数据资料中几百万条信息资料进行破解、分析、筛选和归纳,初步发现该公司在全国各地的销售客户有二千多家,涉及往来金额 2亿多元。通过对获取的信息资料中抽取三个相关企业进行调查取证,发现该公司与这三间企业有真实的交易往来,银行往来的金额与获取的信息资料的数据基本相符。

前期的调查工作,已一定程度印证了获取电子数据资料中经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有充分理由怀疑该公司存在偷税行为。

2.税警联合行动,查处偷税行为,形成证据链

2006年6月2日,稽查局联同经侦大队展开联合行动,组成四个行动小组,共计50多人,分别对该公司的本部、东莞市服务器藏匿地、个人私宅和三间仓库进行了检查,但现场已难以提取到偷税的书证和物证。稽查局只调回账簿、相关资料和已删除重要资料的电脑。经侦大队当日带回十多个相关的人员回公安局进行讯问,并刑事拘留了该公司主要人员左某和董某二人。东圃私宅内三名财务人员和财务负责人及该公司的重要人物外逃。

由于未能按原计划在东莞市服务器藏匿地和东圃私宅获取及固定偷税企业的涉嫌犯罪证据,稽查局立即联同经侦大队人员要求某软件开发公司的技术人员予以配合和协助,将电子数据资料进行有效的恢复,用该软件公司开发的财务软件,将调取的数据库文件变成直观的、可视的财务会计资料。

为达到完善证据链条的目的,稽查局决定对第三方(购货方)进行调查取证。根据已掌握的会计信息资料,在购货客户中抽取某区内的几十户企业(交易金额在10万以上的)进行协查。稽查局动用了四个检查科的检查人员,经过实地协查和取证,取得了该公司的涉嫌偷税犯罪的直接证据。

三、违法事实及定性处理

(一)违法事实和作案手段 经稽查局对协查取证的几十户企业资料进行筛选,发现该公司在2004年1月至2005年12月期间销售监控、广播设备和电子产品,收取货款合计341.47万元,未按税法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二)处理结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五条和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和《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该企业少列收入的行为定性为偷税,追缴其少缴的增值税49.61万元、企业所得税54.88万元,并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52.25万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对少缴税款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该公司2005年偷税额占当年应纳税额的43.29%,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征管法》七十七条以及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刑事诉讼

2007年4月3日某市人民法院一审查明,该公司实际经营者即被告人左某2004年5月通过财务管理软件和签订主机托管协议,将真实财务数据存储于异地托管的服务器。2004年至2005年间,向部分客户销售货物没有开具销售发票,隐匿销售收入,向税务机关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犯偷税罪。

审判机关认为,公诉机关对被告人左某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左某认罪态度较好,而且该公司已经全部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挽回国家损失,对被告人左某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左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宣告缓刑。审判机关做出刑事判决:判处被告人左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5万元。被告人左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利用网络偷税的犯罪事实无异议,没有提出上诉,一审终结。

四、案件分析

(一)查处本案的认识及体会

1.创新稽查方法,应对网络涉税违法行为带来的新挑战

本案检查人员改变以往只通过纸质会计账簿和报表就账查账的思维模式,面对高科技的网络涉税犯罪活动,积极与公安等部门合作,运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等新方法跟踪稽查线索,从而使税务稽查技术方法取得新的突破。本案的稽查实践,窥视到网络世界里面的阴暗面和违法行为,为稽查局积累电算化稽查经验,为今后进一步创新查获电子证据的技术手段及机制准备了条件,为进一步探讨如何在技术上解决对电子数据资料证据进行固定和恢复,探索如何克服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冲突提供了思路,也为以后稽查工作中遇到相同或类似的案件,提供有益的借鉴。

2.提高稽查人员素质,适应稽查工作的新形势

通过本案的查处,检查人员的综合素质得到较大的提高。税务检查人员必须成为具备一定的现代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知识和现代商贸知识,并能掌握一定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操作技术,具备不断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社会发展新需要。

(二)加强征管提出的问题和建议

该案的查处,也暴露出日常征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应引起征收管理部门的注意,建议在以下方面强化税收管理,堵塞征管漏洞:

1.加强对纳税人财务会计软件的监管 在税收实践中,基层征管部门对该项报备管理工作在思想上不够重视,存在随意性。会计核算软件的报备资料,是一条重要的稽查线索,对检查纳税人是否存在偷税行为,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些基础的征管工作都做好了,会为日后稽查工作提供有力的帮助。

2.加强对纳税人现金、银行账号和私人银行账号的监管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存款人只能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但在实际中,由于金融业竞争激烈,特别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出于各种目的,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多头开户的情况十分严重,有的开户达几十个,为资金的转移带来了方便,成为逃避税收的一个重要手段,税务机关即使掌握了部分账户账号,也难以控制其全部资金往来情况。不仅交易相对人、税务机关不了解这种账户情况,即使开户银行也难以全部掌握纳税人开立账户的情况。在对该案的查处过程中,检查人员也体会到目前的金融管理现状给税务机关工作带来的被动局面。 思考题

1.简述该案中工作思路的选择与把握。

2.如何运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创新获取电子数据资料证据的技术手段? 考试练习题

1.税务检查人员调取电子证据有哪些注意事项?

10-5 某医院会计电算化设置两套账偷税案

本案特点:本案揭示了纳税人通过设臵真假两套财务软件进行偷税的新的违法动向,税务检查人员运用娴熟的办案技巧和有效的心理攻势,并充分运用《征管法》赋予的权力,查获纳税人真实的财务资料,并实施以视听资料方式固定证据,对税务检查具有较好的借鉴意义。

一、案件背景情况

(一)案件来源

2007年4月,某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经过科学选案、周密部署和精心准备,展开了一场针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税收专项检查,选案人员通过对辖区内的营利性民营医院的纳税情况进行横向分析对比,发现某医院在同行业中,自行申报的营业额与其经营规模不相匹配,存在重大偷税嫌疑,确定将这家医院列为重点稽查对象。

(二)纳税人的基本情况

某医院由王某个人筹资兴办,在市卫生主管部门及税务机关的初始登记时间为1998年8月9日,原注册登记名称为某门诊部,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2000年12月,区卫生局审核认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某医院自成立以来,主管税务机关对其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先后核定其每月营业额10万元、30万元和40万元,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为3.7%。2005年9月起实行查账征收。2004年至2006年,某医院自行申报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职工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共计约235万元。

二、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

(一)检查预案 根据选案分析情况,办案人员决定实行调账检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税务稽查。调账时注意控制主要部门及主要人员,力争查获账外资料;实施检查时,选择重点人员进行询问,打开突破口,获取有用资料。

(二)检查具体方法

1.调账检查

2007年4月23日,稽查局对某医院下达了《税务检查通知书》,办案人员第一次调取的账册、凭证和银行对账单,除了银行对账单能反映该院确实有较大的现金流量外,报表、账簿和凭证反映的营业收入和医院的自报数完全相符。医院的相关人员都矢口否认医院做假账。

然而,办案人员通过细心的检查,在调取的资料中,发现了《某医院集团财务工作规范意见》及《某医院外账建设工作安排》两份重要文件,也正是这两份文件,暴露了该医院利用专业策划,软件运用、网络技术,有组织、有预谋制作“两套账”的偷税事实,成为了案件最初的突破口。

5月16日,在及时总结了第一次行动的经验和教训后,稽查局对该医院实施第二次检查。行动时,专案组兵分几路,严格按照事前分工,分别进驻不同的部门,调查不同的人员。案件主办人员分别与案件当事人展开多次单独谈话,并一一指出各人谈话内容的矛盾之处,指出哪些人在哪些方面说了谎,经过长时间的心理攻坚,运用各种办案技巧进行政策攻心,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使得医院当事人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主动配合执法行动。在当事人的配合下,经办人员顺藤摸瓜,最终在该医院租用的另外一栋物业的某房间里,找到了该院真实的账册资料和财务数据,成功完成了对该医院的调账。

2.调查取证

为把案件办成“铁案”,最大限度地降低日后的诉讼风险,稽查局决定对该医院2004至2006年度的所有原始凭证进行全面取证。原计划采用传统的复印方式,但该医院的原始凭证数量极其庞大,若进行全部复印,估计将耗时约一个月,这必将大大拖延结案时间;若采用部分复印的方式,则会影响取证的质量,削弱证据的完整性。经请示市地方税务局及讨论研究后,稽查局决定采用视听资料方式,对某医院的原始凭证进行摄像取证。经统计,稽查局利用一周时间,先后调用摄像机6台,对该医院3个年度240本,共计约10万页的原始凭证进行了取证,共拍摄录像带153盒,刻录DVD光盘22盘。

三、违法事实及定性处理

(一)违法事实及作案手段

某医院是采用高科技偷逃税的典型,该医院的偷税行为属于有组织有预谋的专业策划,且采用计算机软件制作两套账的新型偷税行为。

经过检查,有证据材料显示,该医院聘请社会中介机构的会计专业人员,为其制定《某医院集团财务工作规范意见》及《某医院外账建设工作安排》,进行所谓的财务策划。同时使用“金蝶”和“用友”两套电子计算机财务核算软件,分别承担真、假两套账的制作与管理,并辅以“瑞雪”收费管理软件(现已升级称为捷信达医院管理系统)进行日常经营收费的管理。该收费软件由软件供应商设臵了大额收费隐藏功能,使用者可依需要设定隐藏数值,不但能够真实、准确地记录实际经营收入,而且可以隐藏、加工数据,以规避税务机关的监督管理。医院还依托网络技术,对原始收费数据进行了远程备份,所有财务核算数据都定期转移到职工宿舍内的备份电脑上。在整栋医院大楼内,任何一台计算机里都没有存放真实的财务核算账簿和原始凭证。另外,该医院建立了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账目管理制度,使“外人”难以获得真实的账册资料。

(二)听证

根据当事人的书面申请,稽查局于2007年10月22日召开了某医院税务行政处罚听证会。听证会上,经办人员陈述了案情,该医院试图就税务机关引用的法律条文和检查结论进行了全面质疑和反驳,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是对该院是否缴纳营业税的问题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应免征营业税。因此,该院提出应免征营业税。

二是该院不是个体工商户,不应缴纳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相关条款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在工商登记部门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的设立人员一般是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等,经营方式多为个体经营或家庭经营,并可根据经营情况请一到二个帮手或三至五个学徒。而该医院并未进行个体工商户登记,其规模与管理模式也与个体工商户不同。从其承担责任的形式来看,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依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以个人财产或者家庭财产承担责任。因此,该医院不是个体工商户,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是该院不构成偷税。医院不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体,依法不应缴纳营业税,因此不构成偷税,主观上也无偷税的故意。

针对该医院的质证,税务人员以调查事实与适用的法律法规驳回了该医院的观点。

1.2000年国务院有关部门下发42号文《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征税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2.该医院是经市卫生局认定其所有制形式为个人,属于营利性医院。同时该医院是王某个人筹资兴办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机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09号文件第四条的规定,明确了对该院征税的依据。

3.经查实,该医院存违法事实如下:

(1)设臵内外两套账,2004至2006年在账簿上少列医疗服务收入244662178.21元,造成少缴营业税12233108.91元,城建税122331.09元,教育费附加366993.27元; (2)在账簿上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2004至2006年少申报缴纳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23892645.35元;

(3)2004至2006年未按规定代扣代缴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2577671.01元。

(4)2006年未按规定取得发票,以不合法凭证入账404269元

(三)处理结果

经听证后,稽查局依法对该医院违法行为作出处理结果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九条、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以及《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第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条、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第三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追缴该医院少缴的营业税12233108.91元,城建税122331.09元,教育费附加366993.27元;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23892645.35元;对该医院处以罚款22000549.21元,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条、第八条和第九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第二条规定,责成该医院补扣2004至2006年未按规定代扣代缴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2577671.01元。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的规定,对该医院2006年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处以10000元的罚款。

4.该医院偷税行为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根据《征管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及有关规定,将该医院偷税案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查处本案的认识与体会

某医院偷税案是由专业人员制定周密计划、有严密的组织分工,并借助先进的网络技术隐藏、转移数据、订立攻守同盟,以此实现大规模偷税的典型案例,该案例的查处,对税务稽查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

1.增强全社会依法纳税意识势在必行

在中国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一些民营企业主为了追逐利益,通过偷税手段进行资本的原始积累,实现资本的快速增值,并以此作为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的途径。本案中的该医院法人代表王某不能正确摆正依法纳税与自身经济利益的关系,随着医院规模的迅速扩张,采取了偷逃国家税收的不正当手段获取财富,以至于到了后来一发而不可收拾,越偷越多,积重难返。这从侧面反映出整个社会对偷税是违法犯罪的认知度还不够高,公民的依法纳税意识仍然非常薄弱。可见,税务机关仅仅靠税法宣传来加强征管的力度还是不够,必须加大对偷税行为的处罚力度,通过惩治一批,警醒全部,以产生强大的社会震慑力。税务机关增强公民依法纳税意识依然任重道远。

2.更新知识结构、革新稽查手段迫在眉睫

本案中,该医院为达偷税目的,真假两套账制定得异常缜密。做假的计算机设备、财务软件、电子数据、加密狗、机房钥匙、账簿凭证等分别由不同的人员负责管理,形成了一套互相关联而又互相制约的环环相扣的管理机制,确保任何一个人都无法独自取得备份电脑上的真实财务数据。可见,随着现代企业的电子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高科技的财务软件已广泛应用于企业。面对越来越智能化、科技化的反稽查和涉税违法犯罪手段,如果税务稽查人员仍局限于“就账查账”的陈旧稽查思路和简单的稽查技巧,将大大落后于信息化时代的步伐,严重制约稽查案件查处的广度和深度。因此,税务人员除了强化税务人员财会、法律和税收知识外,还应加强各种新型财务软件的操作应用和犯罪心理学的学习研究,不断总结分析偷税的新形式、新问题,拓展工作思路,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稽查要求。

3.找准突破口是取得稽查成果的关键

找准案件突破口,是揭开案件内情,提高案件查办的工作效率,取得稽查成果的关键所在。本案选择了攻破当事人心理防线为突破口,由于当事人在面对税务机关的检查中,心理上始终处于劣势,侥幸心理是其对抗执法检查的支撑点,只要适时打击这一支撑点,就能攻破当事人的心理防线。因此,在专案稽查人员悉心的政策引导下,最终使得医院从负责人到相关管理人员均能够积极配合,主动提供了全部的、真实的财务资料,主动将已经隐匿或删改了的计算机电子数据予以恢复,使得案件查处工作及取证工作都得以顺利完成。

4.灵活变通,用好《征管法》所赋予的权力

税务稽查中,稽查人员不但要心思缜密,而且要解放思想,灵活变通,通过用好《征管法》所赋予的权力来推进案件的查处。

在本案的查处过程中,稽查局为把案件办成“铁案”,决定采用视听资料方式,对该医院的原始凭证进行摄像取证。以视听方式对原始凭证进行取证,这在地税系统尚属首次。根据《征管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也指出:“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经办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灵活运用,大胆的采用以往较为少用的取证方法,不但收集了充足的证据,而且争取了宝贵的时间,还最大限度地降低日后的诉讼风险。

思考题:

1.目前随着高科技的发展,税务违法手段越来越隐蔽及高科技化,应当如何进一步加强稽查手段来适应当前形势,并对电子化的资料进行合法、有效的取证? 2.由于利益的驱使,目前一些中介、代理机构为纳税人如何偷税出谋划策,应如何加大对这部分中介机构的打击力度,同时如何规范、明确中介、代理机构的违法的法律责任。

考试练习题

1.什么是双定征收?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有哪几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证据分为哪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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