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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须知

发布时间:2020-03-03 19:07:3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应聘新老师须知

首先,欢迎您来学校应聘工作。为了让您对学校有一个更加全面细致的了解,更好的适应工作环境,使我们的合作轻松愉快,请您仔细阅读本校有关规定:

第一条应聘人员具备的基本条件:

1、应聘者年龄必须在20—65岁之间,特殊情况除外。

2、依法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有从教经历者亦可)。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

4、教学能力较强,具有所教学科扎实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5、热爱学生,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6、身体素质好,具有胜任教学工作的身体与心理素质。

7、应聘行政管理人员,除具有应聘教师的优秀品质外,还应具有三年以上从事相应管理工作的经历。

8、应聘后勤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品德修养,热爱本职工作,热心为师生、教学服务,能吃苦耐劳,有一技之长,具有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第二条 应聘者必须完整的填写好职位申请表,出示所有有效证件原件交验,并将毕业证、资格证、身份证、健康证的复印件及彩色照片3张交办公室备案。提交的所有证件及资料等均真实有效。

第三条 行政办公室与岗位部门联合进行面试、审查、筛选,并组织安排试讲或试岗。入职后由学院进行统一的入职培训,培训结束后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限:行政人员和员工为1-3个月,教师和班主任为3-5个月。也可视本人表现及业绩情况提前或延期转正。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后双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第四条 新入职老师必须严格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每天按时上下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由本人事先填写《请假条》,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签批的程序办理;因急病或紧急事故不能提前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延长请假时间的,可办理续假手续。请假手续

签批完备后交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离岗。假期结束返校后,要及时到办公室销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五条 实行指纹签到制度,学校每天上下班时间为上午 08:00—12:00 ,下午14:30—18:00(以完成当天工作为前提);刷卡时间为上班前和下班后,因工作时段不能刷卡的,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登记,申明事由。

第六条 新入职老师办理相关手续后,到财务处交纳1000元钱的信誉保证金,凭收据日后可全额退取。如无力交现者可从当月工资中抵扣,但最低不能超出3个月。

第七条 新入职老师根据学校管理规定,有3天的观察期,3天之内(含)离职或被辞退者,不计薪资;上班3天之后未满一个月离职或被辞退者,扣除3天工资;上班满一个月者,计满月薪资。

第八条 聘任期限为三年,其服务工龄统一从转正之日算起,每满一年工龄加薪30元。在合同期内,双方均应自觉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合同期满前2个月内,如需续聘,可按首次签定合同的程序办理续签手续,原签订的合同即行作废。

第九条 因特殊变故辞职的老师,试用期内必须提前半个月、转正后必须提前一个月(中层领导三个月)提交书面申请,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原则上在学期中途不准离职。辞职申请批准后,凭行政办公室《离岗通知书》到各部门办理交接手续,交回聘用合同,到财务科结算工资并退还保证金。若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不发给当月工资、不退还保证金。

第十条 您的薪资将与您的品质、能力和业绩紧密联系在一起。如果您本人同意以上须知要求,并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管理制度,愿意接受学校的相关处罚,您将会与科贸为伍,与科贸同行。

再次欢迎您成为本学校的一员,因为有了你的加入学校的明天将会更加辉煌!

行政办公室

201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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