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辍保学责任状
为了进一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落实义务教育相关管理体制,完善控辍保学职责,巩固提高我校“普九”成果,保障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学校特与各班班主任签订以下责任状:
一、实行控辍保学校长责任制度,制定控辍目标,并落实到班级,责任到班主任,校长每学年都要与班主任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
二、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流失情况通报制度。学生无故旷课1天的,班主任必须及时进行家访,并做好家访记录,经过家访学生仍未到校就读的,班主任必须及时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学校分管领导要与责任人共同研究,采取措施促使学生返校就读。经动员确认学生已经辍学的,班主任要在一周内弄清学生流失原因及去向,填写《学生流失报告书》,上报学校教务处并及时上报县教育局。必要时,可协调当地政府对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措施,促使其送子女或被监护人返校就读。对未能及时报告或未及时家访及工作不实造成辍学,要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各班班主任在春、秋学期开学后三天内要统计本班学生流失情况,写出本班辍学情况动态原因分析和整改建议,及时上报学校教务处。平时有流失现象的,班主任也必须把详实情况上报学校教务处。
四、班主任发现学生有厌学情绪的,要组织任课教师及时家访,同家长一起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不得歧视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避免学生因厌学而辍学。
五、教师要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帮助学困生、厌学生融入集体中,激发学生兴趣,使其安心学习。
六、各班严禁以考试成绩排座位,严禁强行让学困生退学、转学或休学。因教师教育行为导致学生辍学的,要严肃查处。
七、班级必须杜绝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的经济负担。
八、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年终评先、评优工作,对控辍工作不力,学生辍学率过高的班级,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班主任责任。
此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班主任各执一份。
学校(盖章)
班主任(签字)
校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