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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号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04:39:2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印发《制造分公司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的

通知

各部门、车间: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结合制造分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订《制造分公司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望遵照执行。

附件1 制造分公司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附件2 职业卫生防治责任制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企业管理 卫生安全 管理制度 通知 主送:各部门、车间

制造分公司办公室

2014年12月6日发

制造分公司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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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卫生管理

一、分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由分公司安全总监负责。日常工作由安监部长协调落实。

二、分公司每年实行职业卫生年检制,检测单位为市职业安全劳动卫生监督检测所或有资质的劳动职业卫生检测站。

三、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岗位职业卫生责任制。建立检查制度,定期分析生产环境提出改善措施。

四、及时采取防尘措施,尽量避免粉尘污染,减少员工接尘的时间,定期对接触有害因素的员工进行体检。

五、发生急性中毒事件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向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卫生部门和市(区)安监部门报告。

六、制订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报告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

七、如发生职业病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要求,对职业病者进行治疗;依据治疗部门所开具的医疗证明,对需要疗养或调离原工作岗位的,视病情轻重予以调整。

八、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徽省规定的职业卫生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执行劳动保护、职业卫生健康的方针、政策。

第二章: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一、有毒有害产生场所应设有职业卫生安全防护装置。由生产过程、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可能影响劳动者健康安全的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其他职业危害有害因素。如工作场地降温,工作间密封防尘噪声防护等。

二、防护设备、防护措施应和生产设备同步进行。

三、防护设施装置完好率在95%以上。

四、每年接受市职业安全健康、安全劳动卫生监督检测所的检测或有资质的劳动卫生检测站检测,并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五、检测结果必须在国家允许标准规定值的范围内,并在检测点设置标志牌。

六、建立劳保用品发放、使用制度;以及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卫生知识的培训教育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教育。

第三章:职业卫生环境监测

一、生产场所有毒有害因素的浓度、劳动过程中的有毒有害因素、一般卫生条件和卫生技术不良有关的有毒有害因素应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卫生健康标准。

二、对有毒有害作业点进行监控。

三、粉尘或物理因素监控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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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粉尘作业岗位按国家标准程度进行分级,不允许存在二级危害,更不能有三级、四级危害因素的存在。

五、如发现有毒、有害因素超标,应及时进行治理整顿,降低有毒有害因素的浓度,使之符合国家允许的标准以下。

六、电焊作业中产生电焊弧光,在电焊作业和气焊作业中,必须使用特制的防护眼镜片的面罩,并且穿好工作服、戴好防护手套和耐高温工作鞋等。

七、噪声作业岗位按国家标准进行监控,消除和减弱生产中噪声源,控制噪声的传播,加强个人的防护,使之符合国家允许的标准以下。

第四章:职业危害培训教育

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职业安全健康卫生培训教育,在岗期间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安全健康卫生培训教育。

一、培训教育内容:

(1)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安全健康卫生知识。 (2)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3)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第五章:员工健康监护

一、员工进厂(分公司)工作前要进行就业前体检,体检合格才能上岗工作。对在有毒有害作业岗位工作的员工每 5 年进行一次体检,无毒害作业岗位和办公室后勤人员每二年进行一次体检,并建立员工职业卫生健康档案。

二、一年一次者,体检率应在90%以上,两年一次者的体检率应在85%以上。

三、规定组织职业病者,可疑职业病者进行复查、治疗或安排其到恰当的工作岗位工作。

四、在职业性体检中,发现职业性疾病者人员,须及时到专科医院就诊。

五、在每年的五月份到十月份制订防暑降温措施,发放清凉饮料费。食堂增加凉茶、汤水供应。

六、分公司安监部门制订职业防治技术措施,防止各类卫生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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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职业卫生防治责任制

(包括:最高决策者的承诺,职业病防治纳入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层层分解,确保职业防治经费的投入)

总 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职能部门、各生产车间班组和员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安全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分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分公司总经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每年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向公司领导报告分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认真听取公司领导及职工对分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建议及意见,并责成分公司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3、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根据“三同时”原则,分公司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亲自参加分公司内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6、对分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分公司分管职业卫生的副总经理、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在分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分公司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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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分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对全分公司管理人员、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经常检查分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技术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分公司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分公司工艺技术部门的职责

1、编制分公司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生产部的职责

在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分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各车间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

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在各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7、对各车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五、安监部的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分公司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10 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生产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六、物机部的职责

1、定期组织在各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2、负责对各车间产生侧危废弃物品进行日常管理,并负责危废弃物的处置。

3、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发放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

(分公司安检部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内设专(兼)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

一、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正常运行,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

11 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1、监测的布点;

2、监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

3、监测的周期;

4、监测结果的登记与报告。

二、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1、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向劳动者公布;

三、监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时的处理;

四、实施部门及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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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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