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地补偿安置协议
甲方:柳湖村委会第
乙方:户主:
为加快平凉市新城建设步伐,平凉市2007年“一带二区三园四路五建”工程中,桃园小区占地及柳湖村承包地属征地范围,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条款特签定如下补偿协议书。
一、占地标准亩面积亩。
二、补偿安置办法及金额标准:
采取一次性补偿安置办法,每亩地付给乙方补偿安置费伍万伍仟伍佰元,双方签字后一次性付给乙方。
其中:
1、土地补偿费30000元/亩
占地标准面积亩×30000元
补偿费金额
2、安置补偿费25500元/亩
补偿费标准亩金额以上两项合计金额
金额大写:。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村、组及乙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鉴 证 方:
二0年月日
《占地补偿安置协议.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