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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范本(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4-06 06:05:15 来源: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补偿协议

协议

甲方:

乙方:身份证:

甲、乙双方就乙方于2014年月日因意外摔倒受伤一事经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因摔伤住院共发生费用人民币元,上述费用已经由甲方支付;

二、乙方同意甲方另行支付乙方误工、营养、护理、二次手术、一次性伤残、就业、医疗补助金等所有费用共计人民币万元整,解决本起意外摔伤补偿事宜;

三、上述第二项中人民币万元整,支付方式为乙方出院当日支付人民币万元整,剩余款项待平安保险公司理赔款汇至乙方个人账户后(总补偿款包含平安保险公司理赔款),不足部分由甲方一次性补齐。

四、乙方收取上述第二项补偿款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向甲方或其他第三人主张任何权利,甲乙双方再无任何争议;

五、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当立即退回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已经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本协议约定的补偿费等;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第2篇:补偿协议

补 偿 协 议 书

甲方:江西江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江西省弋阳县南岩镇南岩村委会及老屋汤家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由甲方承建的弋阳县完善污水处理管网建设(一期工程2013年管网)工程,在K0+156—K0+166沟槽开挖后,施工现场附近汤家村公路边饮用水井井水出现浑浊现象,致使不能饮用。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南岩镇政府、南岩村委会、老屋汤家村民代表多次协商,以补偿形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就补偿协议如下。

一、工程施工地点方志敏大道至南岩景区公路边(老屋汤家),桩号

二、事由:2014年6月9日因甲方在管网施工沟槽开挖后,汤家村南岩景区公路旁村民饮用水井井水出现浑浊现象,致使不能饮用,造成纠纷,停工10天。

三、纠纷解决办法: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南岩镇政府、南岩村委会、老屋汤家村村民代表多次协商,考虑到当地村民日后饮水问题(经多次观察逢雨天气井水浑浊不能饮用)和因水井修复难度大及当地村民放弃饮用井水强烈要求改为饮用自来水,为确保本工程施工能顺利实施,参与单位一致同意以一次性包干补偿形式进行解决。

四、补偿条件:经南岩镇政府、南岩村委会证实,实属当地村民共计46户,每户以700元人民币一次性补偿解决,共计人民币32200元,其中500元为每户装自来水的补偿费,200元为每户补偿水费(此费用为一次

性补偿费用),自来水由南岩村委会统一组织安装,建设局出面与县自来

水公司联系,负责到46户每户装一表一龙头到户,用户户内用水安装费

用农户自理,自来水安装施工过程中乙方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阻工或提

出任何补偿费用。乙方负责协调自来水安装过程中一切纠纷,并确保46

户村民实属老屋汤家村民的真实性。其它相关费用每户自理,与施工单

位、建设单位、政府无关。补偿后村民不得再要求补偿其它相关的任何

费用并保证不再阻止施工单位施工。

五、支付方式:签证本协议后由施工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南岩镇南岩村村

委会,由村委会负责组织统一安排安装自来水或资金发放,南岩镇政府、

南岩村村委会、建设单位鉴证。

六、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及时组织施工,尽快修通机耕便道,在施工

期间及自来水安装期间乙方确保不得以任何理由再阻工。

七、本协议书一式陆份,甲乙双方、鉴证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印章

后生效,双方代表人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

甲方(签章) :鉴证单位:

南岩镇镇政府:甲方代表人签字:县建设局:

签订日期2014年6月19日南岩村委会:

监理单位:

乙方(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201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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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棚补偿协议

甲方: (下称甲方) 乙方: (下称乙方)

为加快污水收集系统二期工程进度,完善污水支管网建设,须对乙方位于

汽车维修间范围内的地上车棚及附属设备进行拆迁。为使搬迁工作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现就有关搬迁及补偿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同意将

路污水收集系统工程范围内的地上车棚及附属设备进行拆迁补偿,参照镇拆迁补偿的有关标准,双方同意补偿金额为

元(大写:

元整)(详见附表)。

二、甲方在签订协议后30天内一次性将补偿款项付给乙方。

三、乙方须于签订协议后15天内负责将征用范围内地上车棚及附属设备进行拆迁完毕,交地给甲方使用。

四、乙方逾期不将征用范围内内地上车棚及附属设备进行拆迁完毕,甲方有权车棚及附属设备弃置处理,并由甲方实施清场,所产生的清场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镇征拆办、镇财政、城建办各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效力,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被征用地户 代表:

代表:

时间:

时间:

见证单位: 局 代 表:

时 间: 年 月 日

推荐第4篇:工伤事故补偿协议

工伤事故伤残补偿协议书

兹有: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与其单位职工 _______ (□男□女,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开始发生劳动合同关系。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事故发生后甲方立即对乙方采取了积极的医救措施,并已承担了乙方医疗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医疗、护理及其他相关费用。治疗恢复后,乙方继续留职公司原部门工作,甲方也尊重其意愿。因此,双方协定_____劳动合同关系 。双方现依法就 乙方劳动功能障碍(伤残)_____级补偿 达成如下一致条款,并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1)、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甲方已经承担支付了乙方医疗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医疗、护理及其他相关费用;(2)甲方将承担后续二次手术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医疗、护理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二条:根据2015年度天津市职工9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甲方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 日内,一次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赔偿基数3900元×9个月=35100元。),该款项之金额合计为(RMB) ________ 元( _____万____仟______佰_____拾_____元) ,乙方收到相应款项后应签署收款凭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或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甲方一次性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10个月的天津市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6860元)。如分开计算,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4个月计18744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6个月计28116元。该款项之金额合计为(RMB) ________ 元( _____万____仟_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乙方收到相应款项后应签署收款凭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第三条:本协议签订后,除本协议规定的赔偿金额外,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其本次工伤依法可获得的其他工伤待遇,亦不得主张其他与劳动关系相关的工伤待遇权利,双方之间无其他纠葛。

第四条: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如需要甲方可向有关部门备案一份。

用人单位(甲方):

代表: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者(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一、2015年度天津市职工因工死亡工伤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为28116元(赔偿标准为: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天津市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686元*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576880元(赔偿标准为:2014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即28844元*20倍);

以上两项合计为:604996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详见《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二、2015年度天津市职工1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379566元、最低为75913元;

2、伤残津贴每月可领取本人工资的90%(最低不得低于2530.44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正常寿命死亡。

三、2015年度天津市职工2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351450元、最低为70290元;

2、伤残津贴每月可领取本人工资的85%(最低不得低于2389.86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正常寿命死亡。

四、2015年度天津市职工3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323334元、最低为64666.8元;

2、伤残津贴每月可领取本人工资的80%(最低不得低于2249.28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正常寿命死亡。

五、2015年度天津市职工4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295218元、最低为59043.6元;

2、伤残津贴每月可领取本人工资的75%(最低不得低于2108.7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正常寿命死亡。

六、2015年度天津市职工5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253044元、最低为50608.8元;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最低不得低于1968.12元/月),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30个月的天津市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即140580元)。如分开计算,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2个月计56232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8个月计8434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以上

1、3两项合计为:最低:191188.8元;最高:393624元。

七、2015年度天津市职工6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224928元,最低为44985.6元;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最低不得低于1686.96元/月),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25个月的天津市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117150元)。如分开计算,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0个月计4686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5个月计7029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以上

1、3两项合计为:最低:162135.6元;最高:342078元。

八、2015年度天津市职工7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182754元,最低为36550.8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20个月的天津市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93720元)。如分开计算,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8个月计3748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2个月计56232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以上两项合计为:最低:130270.8元;最高:276474元。

九、2015年度天津市职工8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154638元,最低为30927.6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15个月的天津市上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70290元)。如分开计算,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计2811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9个月计4217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以上两项合计为:最低:101217.6元;最高:225558元。

十、2015年度天津市职工9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126522元,最低为25304.4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10个月的天津市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6860元)。如分开计算,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4个月计18744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6个月计28116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以上两项合计为:最低:72164.4元;最高:173382元。

十一、2015年度天津市职工10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98406元,最低为19681.2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个月的天津市: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686*5=23430元)。如分开计算,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2个月计9372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个月计1405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以上两项合计为:最低:43111.2元;最高:121836元。

备注一:

1、以上各项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和2012年3月5日起实施的《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计算所得。

2、除以上各项赔偿外,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护理费、1-4级伤残定级后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必要的康复费用等。

3、以上赔偿金额标准按天津市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4686元为基数计算。

4、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2014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

5、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6、已经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职工重新就业后旧伤复发的,用于工伤治疗的费用超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上的部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8、本赔偿标准只适用于天津市各区县。

2015年度天津市职工9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3900*9=35100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10个月的天津市2015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8680元)。如分开计算,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4个月计19472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6个月计292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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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

本人,目前工作岗位是部门岗位。本人入职公司时,公司已向本人告知应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贵公司也一直要求为本人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但由于本人非北京户口,常驻外省市工作,经慎重考虑,本人自愿接受公司一千元现金(与工资一同发放入工资卡中)作为个人购买社会保险的补偿,即本人自愿放弃贵公司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权利。本人在此确认:。因本人放弃贵公司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权利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与贵公司无关。本人承诺不会因此要求解除与贵公司的劳动关系。

特此协议。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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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补偿协议

甲方:山西汾西正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交城县水峪贯镇鲁沿村民委员会野珠村民小组

甲方因生产建设需要占用乙方土地,在水峪贯镇政府监督协调下,根据《合同法》《土地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用地范围见双方确认的占用地坐标图,总计亩,另有坟地十座,坟头二十个。

二、协议达成后,原属乙方村民依法承包的土地及其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转归甲方,其占用地面的附着物、苗木等由甲方处置,乙方及其村民不得干扰阻挡。

三、甲方根据用地的数量、质量、等级、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苗木等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土地占用补偿,安置补助费和附着物三项补偿金额为每亩万元,合计万元,坟墓补偿另立协议。补偿方法如下:

1、附着物补偿计万元,分两次支付于年月日前支付万元。第二次于年月日前支付万元,甲方只对乙方村民小组,不直接对村民,具体分配由乙方村民小组负责。

2、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共计万元,其中万元该费用于年月日前付清,剩余款项计万元,根据吕梁国土局规定水峪贯镇山区土地补偿费每亩万元,共亩,计万元。待征地手续办理后,补偿费上交县财政后,由县乡两级财政监督执行,补偿到位情况,其余款万元,待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四、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1、双方鉴定协议后,乙方允许甲方进地开钻、打孔、维修道路,乙方配合甲方全面进地施工,乙方不得干扰。

2、协议生效后,双方应严格遵守共同履约,任合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补偿金额10%的违约金。

3、乙方村民若与甲方发生纠纷,由乙方村委出面调解,但调解期间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以后征购该地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不再进行任何补偿。

5、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由水峪贯镇政府监督执行。

7、本同一式柒份,甲方持伍份,乙方持壹份,镇政府持壹份。

8、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约定,并订立补充协议。

甲方法人(代表):甲方:

乙方法人(代表)乙方:

镇政府(代表):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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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补偿协议

甲方(出卖方):陆伟树、徐连芳、徐菀灵

乙方(买受方): 吴松、赵红娅、吴一申

甲、乙双方于2009年8月30日签订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该合同对房屋总价及付款方式作了明确约定。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购买甲方所有的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明路660弄1号402室事宜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甲、乙双方所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屋总价为人民币 19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整)。另外,双方约定,乙方在上述总房价的基础上再支付甲方装修补偿款人民币65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该笔装修补偿款项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于甲乙双方签定该房屋房地产买卖合同当日,直接支付甲方装修补偿

款人民币65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

二、乙方在本交易中须向甲方支付款项共计人民币255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伍万元整)(即包括总房价人民币1900000元整和装修补偿款人民币650000元整)

三、本协议书所列内容与甲、乙双方于2009年8月30日所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

买卖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其余事项按原协议书之约定履行。

四、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以下空白)

甲方:乙方:

身份证:身份证:

时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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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市×××集团××××××路×××

代表:×××

乙方:××××××

委托代理人:×××,×××市×××律师

乙方×××于20××年××月××日××××××××××××××××××××××××××××××××××××××××××××××××××××,不慎受伤,现已基本治愈。就其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补助费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医疗费用由甲方到医院付清,与乙方无关。

二、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一次性工伤补偿金、医疗补助费、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期间工资、伙食补助、医疗费、经济补偿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元,于20××年××月××日付清。

三、甲乙双方签定此协议后不得再因此事发生任何纠纷。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协议签字生效日:20××年××月××日

----------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

甲、乙双方就乙方工伤补偿事宜,经平等协商后,可根据按国家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一级至三级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自愿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津贴、一次性护理费、安家补助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整)。

二、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关系,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获得的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经济补偿金均已支付。

三、甲方除支付上述款项外,不再向乙方承担有关劳动关系产生的其它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四、乙方自愿放弃其它任何经济赔偿要求,且今后(包括入职后的社保费及住房公积金) 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甲方追讨任何待遇及经济补偿。

五、甲乙双方已经了结基于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以后双方互不追究。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章): (乙方代表签名):

经办人: 身份证号:

日期:XX年 月 日 日期:XX年 月 日

推荐第9篇:降价补偿协议

业主利益保障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向购买白马尊邸一期高层公寓的老业主赠送“物业装修基金”,并给予“110%无理由退房”的承诺。

具体的内容貌似是:

1.在业主顺利交房后,将无偿赠予一定数额的装修基金。

2.风险退出机制——在2010年交房前两个月,如业主提出退房要求,开发商将无理由接受,并按110%退还全部已付房款。

3.方案将以协议的形式与业主签署。

白马之前一期销售价格虽然是9500元,但实际成交均价为8600元/平方米左右,目前二期本周末开盘,白马尊邸二期6800起价,均价在7800元/平方米。

注:装修基金补偿方案:

86平方米的补偿52000元

87平方米的补偿53000元

117平方米的补偿71000-72000元

也就是每个平方米补偿600元

房屋装修金赠与协议书

赠与人(甲方):浙江汇骏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中安

住所地: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文星桥

电话:0571-87758383

传真:0571-87758381

受赠人(乙方):

家庭住址:

电话:

公民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充分协商,双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在双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按法律规定或双方特别约定解除,

且乙方按照该合同约定与甲方办毕房屋交接手续的,甲方将以现金形式向乙方赠与房屋装修金(大写)

第二条

在乙方与甲方按约办毕交房手续之日起30日内,乙方即可向甲方收取上列房屋装修赠与金。

第三条

如乙方未按约或逾期与甲方办理交房手续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履行,甲乙方不负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四条

未经双方事先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转让。

第五条

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加盖甲方印章、乙方本人签名并加盖本人指印后生效。

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受理。

本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除签名与签署日期两项内容以外,本协议手写、涂改、添加内容无效。

本协议原件壹式贰份,各执壹份,效力相等。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指印

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书

赠与人(甲方):浙江汇骏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中安

住所地: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文星桥

电话:0571-87758383

传真:0571-87758381

受赠人(乙方):

家庭住址:

电话:

公民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等约定,订立本补充协议书。

第一条

在2010年03月01日至2010年03月31日这一特定期间(简称期间),乙方可以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乙方未在该期间内向甲方提交书面解除通知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本协议约定的特别解除权,双方仍然应当继续全面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二条

乙方按本协议约定期间向甲方发出《商品房买卖合同》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起60日内,乙方即应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以及付款凭证或票据原件,前来原《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处所与甲方办理退房、退款手续。甲方将按乙方已付购房款(不含银行利息)的110%退款,如乙方未在该期间内前来办理退款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本协议约定的特别解除权,双方必须继续全面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三条

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履行的比例,向乙方承担逾期退款违约金。

第四条

本协议未涉项,仍按原《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

第五条

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加盖甲方印章、乙方本人签名并加盖本人指印后生效,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除签名与签署日期两项内容以外,本协议手写、涂改、添加内容无效。

本协议原件壹式贰份,各执壹份,壹份按规定报送房地产主管行政部分备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指印

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

推荐第10篇:装修补偿协议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决定正式终止《房屋出租协议》并由甲方对乙方的装修适当给予经济补偿。为了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装修补偿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具体补偿范围

鉴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房屋出租协议》被迫终止,故双方同意补偿的范围仅包括乙方的装修损失。

第二条 具体补偿金额

甲方同意对乙方投入的装修进行全额补偿。经双方严格审核乙方提供的装修单据后双方确认:补偿的具体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三条 补偿款的支付

双方同意,上述_________元装修补偿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3.1 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给乙方;

3.2 乙方正式开始搬迁后2日内,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给乙方;

3.3 乙方搬迁完毕正式将房屋交还甲方后3日内,甲方付清剩余的_________元补偿款。

第四条 搬迁与房屋交接

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收到甲方支付的_________元首期补偿款后即开始搬迁工作,并承诺在15个工作日内搬迁完毕将房屋交还给甲方。

第五条 保证条款

5.1 甲乙双方承诺取得了一切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5.2 甲方承诺按本协议的规定按时支付补偿款。如出现逾期支付的情形,则自愿按应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5.3 乙方承诺将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完成搬迁工作并将房屋交还给甲方。如出现逾期交付的情形,则自愿按剩余应收款项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5.4 在房屋交还前,乙方之搬迁行动避免人为的使房屋出现损毁。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5 双方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和将要采取的补偿行为不违反任何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损害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不与任何依据法律或合同一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相冲突。

5.6 双方保证履行本协议其他条款下规定的义务。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推荐合同范本·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办公楼装修合同·装饰装修合同·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装修合同书样本·装修施工协议书

第11篇:修补偿协议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决定正式终止《房屋出租协议》并由甲方对乙方的装修适当给予经济补偿。为了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装修补偿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具体补偿范围

鉴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房屋出租协议》被迫终止,故双方同意补偿的范围仅包括乙方的装修损失。

第二条 具体补偿金额

甲方同意对乙方投入的装修进行全额补偿。经双方严格审核乙方提供的装修单据后双方确认:补偿的具体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三条 补偿款的支付

双方同意,上述_________元装修补偿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3.1 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给乙方;

3.2 乙方正式开始搬迁后2日内,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给乙方;

3.3 乙方搬迁完毕正式将房屋交还甲方后3日内,甲方付清剩余的_________元补偿款。

第四条 搬迁与房屋交接

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收到甲方支付的_________元首期补偿款后即开始搬迁工作,并承诺在15个工作日内搬迁完毕将房屋交还给甲方。

第五条 保证条款

5.1 甲乙双方承诺取得了一切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5.2 甲方承诺按本协议的规定按时支付补偿款。如出现逾期支付的情形,则自愿按应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5.3 乙方承诺将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完成搬迁工作并将房屋交还给甲方。如出现逾期交付的情形,则自愿按剩余应收款项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5.4 在房屋交还前,乙方之搬迁行动避免人为的使房屋出现损毁。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5 双方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和将要采取的补偿行为不违反任何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损害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不与任何依据法律或合同一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相冲突。

5.6 双方保证履行本协议其他条款下规定的义务。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2篇:离职补偿协议

离职补偿协议

甲方:

1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解除劳动关系及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的月薪为人民币自年月日起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关系随之终止。

二、因劳动合同解除,元(大写: 捌万 元)整。此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现行法律规定乙方可主张各种损失的综合补偿,此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承诺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他组织、机构和个人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三、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与甲方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和离职手续,上述手续完成后,由甲方一次性将补偿金支付给乙方,并由乙方签具收条。

四、乙方应尽保密义务,保证甲方商业秘密不外泄,不在外散播损害甲方利益形象的言论,如因泄密或工作交接问题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双方确认,本协议所达成的补偿数额,系乙方在充分了解其所应享受的所有补偿待遇前提下,与甲方协商一致后的最终结果,该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甲方欺诈、胁迫及乙方误解的情况。双方完全理解和认知本协议产生的结果及风险,本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意思表示的瑕疵。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分别由甲方

1、2保留存档,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13篇:青苗补偿协议

1.青苗补偿协议书需完善以下资料:

一)、协议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1、事由;

2、补偿标准;

3、补偿范围;

4、补偿内容及数量;

5、补偿金额;

6、补偿金的支付方式;

7、青苗的清除时间;

8、法律责任;

9、协议的份数;

10、合同签订日期等。另每份合同须有合同编号(仲拆字[20XX]XXX号)。

二)、青苗补偿登记表:现场丈量人员、复核人员、部门领导审核,户主签名,户主须同时按右手大拇指手印。现场丈量的果树冠径大于5米的要进行编号,以备复查。

三)、现状地形图:指目前拆迁的现状地形图,在现状地形图上勾画出拆迁补偿的范围,经办人员、户主需签名。

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须拿原件进行复印,经办人员需签名。

五)、青苗权属证明:在现状地形图上加盖村小组公章证明权属。

六)、拆迁补偿核准表:户主签名,户主须同时按右手大拇指手印。(审核、审批部门及领导签名顺序:户主→拆迁办→业务部门领导→分管领导→财经办→管委会领导)

七)、付款申请审批表:户主签名,户主须同时按右手大拇指手印。(审核、审批部门及领导签名顺序:户主→业务部门领导→分管领导→财经办→管委会领导)。

2.青苗补偿费标准: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林木,由林权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单位只付伐工工时费,不予补偿。

青苗补偿协议

因乙方项目开发租用位于二级电站50亩山林及水库库尾约100亩土地(土地租用协议另已订),而土地地面现有村民青苗,现乙方代表村民要求甲方对该土地土面青苗进行补偿处理,为明确双方权益,双方达成以下具体事项: 甲方:

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西昌电力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因乙方项目开发租用位于××电站

亩山林及××水库库尾约 亩土地(土地租用协议另已订),而土地地面现有村民青苗,现乙方代表村民要求甲方对该土地土面青苗进行补偿处理,为明确双方权益,双方达成以下具体事项: 第一条:青苗补偿范围: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 ××承包地及××水库库尾。

第二条:青苗补偿款总额为×万×仟×佰×拾元 ,其中有青苗补偿费×万×仟×佰×拾元,林木赔付×万×仟×佰×拾元整(详见农户补偿清单)。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第三条:青苗补偿款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甲方按青苗补偿登记表(现场丈量人员、复核人员、部门领导审核,户主签名,户主须同时按右手大拇指手印)再支付给每户村民。

第四条:协议签字生效后,该土地上附着的一切青苗均归乙方所有,甲方和村民不得对其进行处置,如有矛盾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五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与村民之间关于青苗补偿的有关事项提供一切便利。

附件:青苗补偿区域图

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附件同样具有法律效果。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青苗补偿协议书

甲方: ( 施工单位)

乙方: 村委

为实施 工程的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施工范围内青苗、树木、道路、水利设施的损坏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施工路段

村 组 南长 米宽 米,计 亩;

二、损坏设施的补偿标准

1、对施工沿线实际损坏的青苗面积进行丈量,作一次性补偿,每亩补偿700元,计 元。

2、一般乔木的补偿1至2年按 元/株,胸径10cm以下(含10cm) 元/株,胸径10cm以上按 元/株,经济林木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修订本)》,参照当地的不同情况进行补偿。

3、损坏的道路,河渠,水井等设施按国家现行预算标准价格,并结合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偿,每段(眼) 元,计 元,其恢复由甲方按照原状恢复。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各项补偿合计 元。

4、管道施工经过多处民宅,每按实际占用面积一次性处按补偿 元,计 元。

三、工期要求

土地征用时间以甲方开工报告为准。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做好各项协调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建设。

四、付款方式及办法

1、甲方对准乙方结算,乙方对准各村、组和农户结算。

2、放线后按实际丈量的面积计算,甲方预付乙方青苗等补偿款总额的100%(按5米宽计算)。待工程完工后,以实际损坏和占用面积计算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职责

1、甲方职责

(1)按实际损坏和占用面积进行补偿,做到实事求是。

(2)按合同及时支付乙方补偿款。

(3)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杜绝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2、乙方职责

(1)做好管线沿线各村、组和农户的协调工作,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2)各村、组所辖部门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扰施工。

(3)甲方支付给乙方青苗补偿款,乙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乙方负责对各农户清算补偿,如不能及时兑现给农户,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违约责任

1、付款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协调工作不力或村民无理取闹影响正常施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望共同遵守。

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西电公司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委托代理人(签章):

第14篇:经济补偿协议

经 济 补 偿 协 议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年月日,甲乙双方签订《劳务合同》,约定甲方雇佣乙方负责_______(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年月日星期日,乙方在住处被发现受伤晕倒,经救治乙方现已基本康复。但乙方却对因何原因被谁所伤及其他相关情况全然不知,经报警,公安机关亦尚未查明。

二、鉴于乙方在甲方提供的住处,且可能系在从事劳务工作的过程中受伤等因素,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视为乙方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并参照国家关于雇主责任及工伤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给予

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其中________元已支付,剩余________元在本协议签订后___天内支付。本补偿金包含但不限于:

1、乙方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医疗费(含已发生、后发现未发生、伤病复发等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治疗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等;

2、乙方因伤增加的必要支出、因劳动能力下降导致的收入减少、后续治疗费等;

3、一次性受伤补助金、一次性受伤津贴、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

4、受伤精神抚慰金等;

三、甲方因认为乙方系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而给予乙方经济补偿,如经公安机关查明或有其他证据表明乙方非因此受伤,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协议项下经济补偿金。

四、甲方确保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经济补偿金。

五、协议项下补偿金为一次性综合补偿金,甲乙双方已充分考虑乙方因受伤所需支出的各项费用及损失,乙方保证不得以在雇佣中受到伤害或工伤等为由向甲方主张权利,同时也不得向甲方的合伙人、合作方(土地转包人、发包人)等甲方确认的关联方主张权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15篇:草原补偿协议

草 原 补 偿 协 议

甲方:巴润别立镇人民政府

乙方:

贺兰山至腾格里220千伏送电线路经巴润别立镇辖区,工程实施涉及镇巴音朝格图、上海等五个嘎查,草原补偿由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电业局承担。依内政办发[2011]143号文件规定的补偿标准,镇政府同盟电业局签订了补偿协议,由镇政府将补偿费用落实到相应嘎查,并积极协调,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草原补偿一事达成共识,签订协议,以供信守。

一、补偿标准:220线塔基150元/座;临时占地36元/亩;围栏开门300元/处。

二、补偿金额:人民币元整(¥元)。其中:塔基座;临时占地亩;围栏开门处。

三、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将协议涉及到的补偿费用提供给乙方,并协调项目实施单位文明施工,避免引发矛盾纠纷。

2、乙方负责补偿款及时发放,将补偿费发放人员名单及相应余额明细提供给甲方。

3、乙方负责嘎查农牧民的安抚,不得无故干涉工程实

施。

4、如与工程实施中随意扩大临时占地,严重破坏草场等现象,乙方要及时与甲方沟通,联系项目单位共同解决。

四、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政策有相悖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2012年10月9日

第16篇:离职补偿协议

离职补偿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劳动监察局调解后,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乙方申请,甲方批准,乙方自愿于年月日从渔樵集团有限公司离职。双方没有任何人事关系,乙方可自由就业。

二、经双方一致同意,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各项补助、经济补偿等共计元(大写:),乙方收到该经济补偿后,双方因劳动关系产生的法律上的经济补偿等事宜终结。乙方不得再因任何原因,再向甲方提出任何名义的补偿。

三、甲方同意按照为本公司同等级员工购买社保的标准,在社保局为乙方补缴两年应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己缴纳。若乙方自愿放弃购买该社会保险,甲方则不再为其补缴该保险费用。此后,乙方不得再因任何原因再向甲方提出补缴社会保险等相关事宜。

四、本协议根据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撰写,其中每一协议条款

都经过双方当事人认真阅读和理解。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日己方:年月月日

第17篇:拆迁补偿协议

XX镇xx路拆墙透绿企业单位附属物补偿协议

甲方:xx市xx镇人民政府

乙方:

为提升xx镇整体建设形象和环境档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实施xx镇世纪大道拆墙透绿工程。各企业单位必须在4月 日前,以世纪大道路边石为界,将11米内现有围墙、厂房、车间等建筑物或附属物予以拆除,并按统一标准建设新围墙,进行绿化美化。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该路两侧以边石为界11米内地上建筑物、附属物清理补偿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地上附属物位置。

**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地上附属物及数量。

见附属物表(附后)。

三、补偿方式,甲方对乙方采取货币一次性补偿方式进行补偿。

四、补偿标准及补偿金额。依照郑政2009(127)标准进行补偿。乙方附属物总款项 元(大写: )。

五、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将全部款项的60%

元(总款项 元)打入乙方账户。

2、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5-10日内将地上附属物清理完毕,并按规定标准建设新式围墙和墙内绿化美化。

3、工程施工结束后,经甲方验收后将剩余款项 打入乙方账户。

4、乙方账户,银行: 账号:

六、本协议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附:

1、附属物清单

2、新围墙建设标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8篇:附着物补偿协议

附着物补偿协议

甲方: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双杨街道村

乙方:

甲方按照评估中心审定的房产及地上附着物拆迁价值评估报告,经与乙方协商,就北外环进地项目拆迁红线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地上附着物明细进行拆迁、移走,地上附着物补偿金额为元,大写。

二、付款方式

乙方自签订协议后,地面附着物于年月日前清除完毕。在乙方拆迁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或乙方在规定时限前书面声明放弃地面附着物所有权后,由甲方付清全部拆迁补偿费。

三、若乙方不能按时拆除,每超过一天,甲方从补偿款中扣500元的违约金,并依法没收和清除所有附着物。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代 表:代 表:

年月日

第19篇:拆迁补偿协议

拆迁补偿协议

甲方:联系电话:乙 方: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相关

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房屋

搬迁补偿(含土地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已搬迁房屋、附属物情况

根据乙方提供的产权书证材料,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补偿方案》所确定的标准,经

甲、乙双方核对,对乙方房屋、附属物情况确认如下:

(一)房屋坐落

(二)房屋产权属(共有)。

(三)房屋用途:【住宅】。

(四)房屋的总楼层数

第二条 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方式:乙方自愿选择以下第1种补偿安置方式。

1、货币补

偿。

2、产权调换。

3、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相结合。

第三条 经当事人充分协商,

1、双万自愿确定已搬迁房屋的补偿金额为 ,计人民

币:。

2、交纳方式为一次性支付。

3、由甲方在月日交纳给乙方。

第四条 房屋补偿的约定

1、乙方房屋在甲方拆迁的过程中涉及发生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电信、广电、

维修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缴纳清楚,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乙方就已搬迁房屋相关证明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保证

乙方在此承诺保证:就已补偿的房屋而向甲方所提供的所有产权书证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属客观、真实,否则,乙方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已搬迁房屋因转让、继承、分割(析产)、抵押等原因产生纠纷的,乙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的原因末按期全额向乙方支付货币补偿款的,甲方应当承担逾期支付的民事责任,按应支付总金额每日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处理

协议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书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万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协议书中所有选择条款,协议当事人均应作出明确选择。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者,必须负赔偿责任。

第九条 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备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按补偿方案相关规定执行。补偿方案未作出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内容,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的有关数据,以附件为依据。

甲方(签章):

联系地址:

年月日

乙方(签章):

联系地址:

年月日

第20篇:附着物补偿协议

直罗—富县原油插输工程地上附着物补偿协议

甲方: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管道运输公司

乙方:富县人民政府两路协调办

根据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富政办发【2011】96号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直罗至富县输油管道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相关标准,为了促进工程进度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现就附着物补偿问题,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1、双方及乡、村代表共同进行同地范围内的地面附着物的清点、用地面积丈量等工作,负责在统计清单上签字认可,作为计算费用的原始记录;

2、乙方需按工程进度需要提供永久性有地和临时用地,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3、乙方组织对退回土地的验收,及时向农户对付补偿金;

4、乙方使用统一的附着物补偿登记表,各方签字后及时给甲方复印一份,以便结算;

5、乙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及时审批、办理甲方永久性用地和临时用地使用手续,保证甲方合法用地;

6,、工程结束后,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和结算发票;

7、零星用地永久性用地按国家规定办理;

8、甲方根据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付给乙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共计元;

9、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责任;

10、双方签订后,本协议生效,本协议签订于2012年月日,签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补偿协议范本
《补偿协议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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