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
尘 治 理 目
标 责 任 书
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34号令)的精神,切实改善城市空气质量,防止扬尘污染,提升城市形象,加强项目部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该责任书。
(一)、该工程采用半封闭式施工,做到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内部管理标准化、外部景观化。
(二)、施工运输车辆、挖掘土方设备驶出工地前必须作除泥除尘处理,严禁并泥土、尘土带出工地。运输渣土的车辆必须保持箱体完好,有效遮盖,运输过程中不得撒漏。
(三)、施工班组应认真落实扬尘措施,做到无垃圾,无扬尘,现场整洁。
(四)、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设施,各类建材等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合理布置,材料堆码整齐,无乱搭乱建,保证工地内干净、整洁、畅通。
(五)、严禁施工班组在现场焚烧废弃物,高空抛撒渣土。清除现场废渣必须采取集装密闭方式及湿法作业。
(六)、工地进行土方开挖时,堆土要相对集中,存土时间超过七天的,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短时存放要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并设专人负责。
(七)、施工现场应防止有毒物品的传播,做好职工防御工作和职业病的防范工作。
(八)、施工现场要使用预拌混凝土。因条件限制确需设置搅拌机的工地,需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设置,并且搅拌站必须设置封闭搅拌棚、搅拌机上设喷淋装置。
(九)、散水泥和其它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需露天存放应采取严密遮盖措施。
(十)、李纲是本工程的主要扬尘责任人。
(十一)、本责任书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
分管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34号令)的精神,切实改善城市空气质量,防止扬尘污染,提升城市形象,加强项目部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该责任书。
(一)、该工程采用半封闭式施工,做到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内部管理标准化、外部景观化。
(二)、施工运输车辆、挖掘土方设备驶出工地前必须作除泥除尘处理,严禁并泥土、尘土带出工地。运输渣土的车辆必须保持箱体完好,有效遮盖,运输过程中不得撒漏。
(三)、施工班组应认真落实扬尘措施,做到无垃圾,无扬尘,现场整洁。
(四)、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设施,各类建材等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合理布置,材料堆码整齐,无乱搭乱建,保证工地内干净、整洁、畅通。
(五)、严禁施工班组在现场焚烧废弃物,高空抛撒渣土。清除现场废渣必须采取集装密闭方式及湿法作业。
(六)、工地进行土方开挖时,堆土要相对集中,存土时间超过七天的,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短时存放要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并设专人负责。
(七)、施工现场应防止有毒物品的传播,做好职工防御工作和职业病的防范工作。
(八)、施工现场要使用预拌混凝土。因条件限制确需设置搅拌机的工地,需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设置,并且搅拌站必须设置封闭搅拌棚、搅拌机上设喷淋装置。
(九)、散水泥和其它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需露天存放应采取严密遮盖措施。
(十)、李纲是本工程的主要扬尘责任人。
(十一)、本责任书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
项目经理(签字): 班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