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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处岗位职责标准

发布时间:2020-03-03 06:47:2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延安市公安局法制处岗位标准

一、正职领导岗位

(一)岗位职责

1、在市局党组的统一领导和分管局长的协调指挥下,对法制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

2、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部署及市局党组的指示,制定法制处全年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定期研究、适时调整、全面规范全市法制工作。

3、紧紧依靠和充分发挥本部门党支部、处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力量,团结带领全体同志,围绕公安工作中心,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地组织开展各项公安法制工作,力争使公安法制工作的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等方面的建设取得新发展,管理服务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力保法制工作在全省的领先地位。

4、切实抓好法制部门条线的各项业务建设。深入开展对法制工作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加强对基层的工作指导力度;带领本部门同志努力增强法制服务意识,改变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5、切实履行党支部的职责分工。带头加强学习,不断增强党性观念,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和本部门的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清正廉洁,公正无私。

6、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党支部会议、民主生活会等有关组织生活制度,依靠党支部各支委,努力做好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作风和勤政廉政的教育管理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带头搞好团结,关心干部、群众,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规范严格的管理,充分调动全体同志的积极性,努力在本部门形成团结奋进、廉洁高效的良好氛围。

7、定期组织民警学习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公安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民警的政治素质、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树立民警良好形象。

8、检查民警执行政策和遵纪守法情况,及时纠正不良影响,教育民警、辅警自觉维护公安机关形象,做好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队伍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9、对照民警岗位标准,抓好民警岗位责任制的检查、督促、考核、评比工作,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调动民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广先进的工作经验。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岗位标准

1、根据省厅、市局的总体部署和领导的具体指示,正确领会其精神实质,及时组织贯彻实施。

2、正常组织支部活动,相关制度健全,台帐齐全。

3、结合全局中心工作和基层基础建设,谋划工作思路清晰,创新工作措施到位,工作成效明显有特色。

4、以身作则,严于律己,顾全大局,发挥表率作用。班子团结奋进、廉洁高效;队伍心齐气顺、作风过硬。

5、每周组织一次学习教育,并利用处务会对民警工作情况、队伍状况作一次讲评,布置下周工作。

6、每周组织人员参与信访接待,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各地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执法的问题,及时协调沟通,督促各地整改。

7、每月网上抽查全处民警工作日志,及时掌握民警勤务状况,督促民警完成各项工作指标。

8、每月对全年的重点立项的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督促各地序时推进。

9、每个季度组织对全市法制检查或专项工作检查。对检查出的苗头性执法倾向及时通报,督促各地整改。

10、每季度对全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盘点,对照全年工作目标,调整工作部署,确保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副职领导岗位

(一)岗位职责

1、在处长领导下,协助处长抓好全处的业务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相关事务管理工作。

2、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根据任务分工,制定分管业务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研究工作举措,组织和带领分管岗位的民警完成相应的岗位任务。努力使分管的法制工作在原有基础上有明显改进。

3、认真履行党支部分工的职责,带领支部全体党员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全体党员的综合素质。

4、建立健全支部各项生活、学习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严以律己,清正廉洁,带头搞好团结,努力营造团结、廉政、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5、参与全局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讨论、会诊。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二)岗位标准

1、根据部门主要领导的工作思路和实施意见,结合分管工作的实际,制定工作计划,落实人员安排,具体组织实施。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成效,必要时直接参与实施。

2、带头参加支部活动,分管的支部工作制度健全,台帐完备。

3、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地组织开展分管的公安法制工作,做到思路清晰,方案周密,作风严谨,安排科学,节奏快捷。

4、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善于结合全局中心工作和基层基础建设,拓宽思维,创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见成效、有特色。

5、善于发动同志、团结同志,调动积极性,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领全体员工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6、每周利用处务会就分管工作和分管民警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讲评,布置下周工作。

7、每月网上抽查全处民警工作日志,及时掌握民警勤务状况,督促民警完成各项工作指标。

8、每月对全年的重点立项的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督促各地序时推进。

9、每季度对分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盘点,对照全年工作目标,调整工作部署,确保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内勤岗位

(一)岗位职责

1、认真做好处内有关文字材料的草拟工作,收集和管理处内各种文件、档案资料,定期维护法制信息网页。

2、及时做好文件收发登记、保管、送阅工作,不泄密、不遗失、不积压文件。

3、负责管理处内的固定资产、警用装备以及其它的后勤保障工作。警用装备等要按照上级规定,做到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4、认真开展法制信息收集和研判工作。

5、开展法制在线答疑,指导、帮助基层公安机关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为基层公安机关征订法律书籍。

6、对公安机关起草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审议、核查。

7、根据上级机关和市局的总体部署,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对新颁布的法律和公安机关立法、执法情况向社会公布,展示公安机关立法和执法工作成果,提高人民群众守法的自觉性,赢得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8、协助处领导做好队伍建设日常工作和队伍、业务考核工作。

9、认真完成处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岗位标准

1、及时、准确地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当好处领导的参谋。

2、做好警用装备、办公设备等保管、维护工作,确保性能良好。 3、熟练掌握公安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具备较强的分析、研究和解决执法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时效意识,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知识。

4、认真收集下列范围的信息:

(一)简讯类

①以局(业务部门)名义召开的有关公安法制工作的会议情况;

②以局(业务部门)名义印发的公安规范性文件情况;

③各单位组织对公安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测试情况;

④公安机关开展的执法检查、考评情况;

⑤党委、政府、人大、政协视察、检查、指导公安执法工作的情况;

⑥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整治、整改情况; ⑦法制工作为公安专项斗争、专项治理提供服务的情况;

⑧公安民警重大违法执法情况;

⑨公安机关和民警因执法不当被新闻媒体曝光或被立案查处的;

⑩公安法制工作阶段性工作成果、成效。

(二)调研类

①执法办案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对策; ②法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对策; ③执法办案问题分析; ④处理违法犯罪情况分析; ⑤对某类、某个典型案例涉及法律及执法程序问题的探讨、分析;

⑥法制工作中某个方面、某个阶段、某项活动的工作经验;

⑦对公安法制工作的理论性研究成果; ⑧其他需要开展调查研究的事项。

(三)统计类

按时上报各类执法考评、行政复议、诉讼、国家赔偿以及劳动教养报表。

(四)总结类 ①法制工作月报;

②法制工作年度总结、工作意见。

整理各县(市)区局法制部门上报的法制信息,并向省厅法制处、市政府法制办、市委政法委依法治市工作处和市局情报信息中心报送法制信息;同时负责对全市公安法制部门法制信息员的联络和指导,每月对各地报送的法制信息进行通报。

5、每天浏览各地警务信息平台,掌握法制动态,收集各地典型案例,填写警务工作日记。

6、对法律咨询平台上的问题要组织人员在三日内完成答复。

7、加强对法制网页的维护,每三天要及时更新内容。

8、每月制定工作计划,并对上月的本岗位工作进行总结;对全处的每月工作情况按时上报市局办公室。

四、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审核岗位

(一)岗位职责:

1、依法运用劳动教养手段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2、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3、提高劳动教养案件质量。

(二)岗位标准:

1、准确把握劳动教养、收容教养适用对象和条件。

2、严格依法审批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案件,把好事实、证据关;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审批依法、及时、审批意见合法、合理、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3、准确把握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期限;要做到量罚适当,程序合法。

4、作出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决定时,处理决定适当;援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正确,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审批劳动教养的法律依据。

5、法律文书制作规范,完备;及时送达。

6、严格适用和审批劳动教养所外执行。

7、注意劳动教养手段的特殊性和敏感性。对涉法上访和法轮功案件要从严控制。

8、使用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手段要宽严相济,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

9、每天浏览各地警务信息平台,掌握法制动态,收集各地典型案例,填写警务工作日记。

10、每周除审核案件外,完成法制在线答疑、法制网页的维护,及时更新内容。

11、每月制定工作计划,并对上月的工作进行总结;对案件进行考核、讲评,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通报,发整改通知书或执法建议书。

12、每年完成被省厅录用两条信息,对当前敏感的执法问题,撰写调研文章。适时组织对基层的法制培训。

13、每年对有影响或典型的劳教诉讼案件,组织专职法制员或办案民警参加旁听。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行政复议、诉讼、国家赔偿工作岗位

(一)岗位职责:

1、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3、维护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权益。

4、监督、促进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

5、及时研究和解决具体行政行为中反映出的执法问题。

(二)岗位标准:

1、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依据正确。

2、行政复议决定合理、合法,切实化解行政争议,解决行政纠纷;行政复议及时、便民;定期对全市行政复议案件作出全面、客观、准确的分析。

3、审查行政诉讼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适用依据认真、全面、细致。

4、在法定期限内拟定和提交答辩状和案卷材料。

5、对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依法积极举证、质证和进行答辩。

6、定期对全市行政诉讼案件作出全面、客观、准确的分析。

7、审查国家赔偿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适用依据全面、深入,认定事实客观、准确;依法作出是否违法的确认。

8、对受理的国家赔偿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拟定国家赔偿决定书。

9、国家赔偿决定得到切实履行。

10、对国家赔偿工作情况的分析全面、客观、准确。对办理行政复议、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或建议书;对普遍性的执法问题,发布执法预警信息;对发现的敏感问题,及时向局领导和省厅法制处报告。按规定将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在5日内报省公安厅法制处备案,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在结案后5日内报省厅法制处备案。

11、每天浏览各地警务信息平台,掌握法制动态,收集各地典型案例,填写警务工作日记。

12、每周除审核案件外,完成法制在线答疑、法制网页的维护,及时更新内容。

13、每月制定工作计划,并对上月的工作进行总结;对案件进行考核、讲评,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通报,发整改通知书或执法建议书。

14、每年完成被省厅录用两条信息,对当前敏感的执法问题,撰写调研文章。

15、每年对有影响或典型的诉讼案件,组织专职法制员或办案民警参加旁听。适时组织对基层的法制培训。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执法监督工作岗位

(一)岗位职责

1、全面了解掌握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状况;

2、监督公安机关及其民警依法正确履行职责;

3、及时研究和解决公安机关执法突出问题;

4、引导公安机关执法工作在正确的轨道上开展;

5、促进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二)岗位标准

1、每年年初根据省厅和市局法制工作要点,对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工作提出符合实际的总体工作思路。

2、每年组织对全市县级公安机关和市局机关执法部门进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

3、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方案、考评标准、考评工作实施细则符合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设计科学,可操作性强。

4、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客观、公正、公平,实事求是。

5、每季度须组织对全市县级公安机关进行一次季度执法检查或专项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6、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符合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设计科学,可操作性强。

7、每月对全市公安机关进行网上执法监督,网上抽查接处警和案件做到科学、合理,核查卷宗认真、细致、全面,并及时通报监督情况。

8、及时进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理追究执法过错责任案件客观、公正,执法过错责任认定合法、合理,提出处理意见准确。

9、及时开展个案监督工作,做到查阅案卷和调查取证认真、细致、全面,提出处理意见客观、公正,具有可操作性,同时要及时报告、反馈复查结果。

10、每年完成被省厅录用的信息任务。

11、深入研究当前有关的执法问题,按要求撰写有关调研文章。

12、每月制定工作计划,并对上月的工作进行总结。

13、每天浏览各地警务信息平台,掌握各地法制工作动态,填写警务工作日记。

14、及时对法制处网页执法监督、案例解析栏目进行更新。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就业处岗位职责

医务处岗位职责

信息处岗位职责

医务处岗位职责

设备处岗位职责

运营处岗位职责

后勤处岗位职责

法制副校长岗位职责

法制科科长岗位职责

法制安全处工作职责

法制处岗位职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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