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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

发布时间:2020-03-02 18:02:5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筠连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

一、办理流程

1、在筠连县教育局(筠连县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领取《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贫困证明(或在QQ群的共享里下载)。一式二份均须盖鲜章。《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在校生必须在学校把鲜章盖好。

2、认真学习贷款条件和填表要求,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和入学缴费通知单;在校生提供《学籍证》和高校缴费(学费、住宿费)标准证明。

(2)、户籍证明。本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2份)。要能证明学生入学前和共同借款人的户籍都在本县、同时能证明借款人与共同借款的关系。

(3)、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贫困证明(要求二份均须盖鲜章),要求用统一格式的证明。家庭经济困难必须符合九种情况之一,证明要能明确的表述清楚是哪种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

①、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③、无稳定收入的单亲贫困家庭;

④、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⑤、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⑥、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⑦、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⑧、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若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就填第8条)

3、正确填写《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以下填表说明)

(1).本表是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表。申请学生须如实填写各类信息。

(2).标有“*”的数据项为申请人必填项。没有安装家庭电话的,该项填家庭附近可联系的其它电话并注明。

(3).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应与资助中心所在地一致;借款人必须是已被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借款学生家庭确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借款学生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借款学生父母、其他近亲属或者其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借款人为孤儿,应从后两类中选择共同借款人,不能提供共同借款人的,经县资助中心请示省教育部门同意也可申请贷款。

(5).与借款人关系应选择父/母/近亲属/其他。

(6).学校类别根据录取院校的性质分别在类别

1、类别2中各选择一项。

(7).申请贷款金额为1000到6000之间的整数,包含1000和6000。

(8).借款学生应根据在校年限选择申请贷款的期限。申请贷款期限的上限=学制-年级+1+10,并最长不超过14年。如,学制四年的大学二年级在校生申请第三学年助学贷款,按照前述规则,其申请的贷款期限的上限为12年。

(9).高校规定报到日期是指借款学生录取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日期。

(10).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查意见,须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1).本表一式两份,经办中心存一份,信用联社存一份,由经办中心统一发放管理。

4、到乡镇民政部门(乡镇民政办公室)审查盖章。

5、新生到高中毕业学校、高校在校生到高校审查盖章。

6、将《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两份交筠连县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审查盖章。申请表一份留县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一份送信用联社。

7、借款人将《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及有关资料送筠连县信用联社审查,经信用联社调查核实后,签订“借款合同”。

8、借款人将“借款合同”带到学生就读高校审核后由学校签发合同确认函,学生将“借款合同”原件和合同确认函(回执)用快递寄回家,父母(共同借款人)收到借款合同和确认函后及时到筠连县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办理贷款业务。

(借款人要在尽快合同确认函(回执)寄回。根据《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则,最多不得超过学生在到校后20个工作日,否则作为自动放弃处理。若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筠连县助学贷款管理中心联系)

9、筠连县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收到家长送来的“借款合同”确认函(回执)后,登记并签发放款通知再由家长把“借款合同”和放款通知拿到信用社

10、借款人与信用联社签订补充协议。

11、信用联社将款转入学生就读高校指定帐户。

二、借款人(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义务:

1、保证所填写的《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真实合法。

3、按规定及时提供所需的全部材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推脱。

4、尽可能详细提供个人的通信号码和住址。对有变化的或有增加的联系方式要在第一时间与筠连县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和筠连县信用联社联系,及时更新。

5、随时与筠连县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和筠连县信用联社保持联系,保证通信畅通。

6、诚实守信,严格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和贷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不得拖欠和拖延。对符合相关规定的正常动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经县贷款管理中心和筠连县信用联社批准后方能变动。如符合规定的贷款展期、提前还贷等。

7、认真学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自觉执行。

三、借款人(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违规和违约责任

1、不按贷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的,将按相关规定加收罚息和罚金。拒不执行的,信用社将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2、对不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的一切损失负全部责任。

3、违反相关规定的,将视情节对停止放贷款、或追回已放贷款等处罚。

4、对不诚信的,将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规定,将错款人信息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征信档案,在全国金融部门都能查询借款人的不良记录,对借款人以后工作及生活将产生极大的影响。

四、其他事宜说明

1、所有资料要求用统一的A4纸。

2、明年在资料和程序上将严格按规定办理,相关内容请各借款人(学生)及时向筠连县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和筠连县信用联社咨询。由于借款人数量大,县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和筠连县信用联社无法个别通知,请各借款人(学生)加入筠连县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的申请的“筠州学生信贷之家”QQ群,群号为122788289或167607604。要求加入时请注明“贷款学生XXX”,必须以真实姓名加入。贷款管理中心将尽可能的把相关要求,规定、资料等放在该QQ群的共享里,学生个人自行下载学习,不懂的可以在本群中讨论学习。同时贷款管理中心对大范围的通知事项,也在该群中发布消息,不再个个通知。

3、个别咨询:

(1)、筠连县学生贷款管理中心

联系人:邓静咨询电话:0831-7288312

(2)、筠连县信用联社

联系人:咨询电话:张勇谢世刚咨询电话:0831-7724989

筠连县学生贷款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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