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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社区警务工作

发布时间:2020-03-04 00:30:2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香港社区警务工作

一、香港警方参与社区警务工作的主要组织及其职能

围绕社区治安防范工作,香港警方投入的主要组织有:

(一)网格化分布的巡逻警察队伍。香港巡逻警察的巡逻防控遍布社区各个角落,其巡逻系统根据任务进行专业化的分工。一是香港5个陆上总警区各设有1支冲锋队,包括1个总部和4个巡逻小队,每1个小队约有70名队员和12辆巡逻车。冲锋车每天分三班24小时巡逻执勤,每车5至10人,配有长短枪、防弹衣、急救箱等装备,对各种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承诺为9分钟,实战中已达3分钟)到达现场,进行先期处置。二是每个警区均有4个专门的巡逻小队,负责社区路面的昼夜巡逻。其中,一部分驾乘摩托车,以机动方式协助其他巡逻警察处置各类事件。大部分徒步巡逻,按巡区大小、地理特征、人口密度、治安复杂程度等因素分成若干小组,每小组2至3人,全副武装,通过无线对讲机与指挥中心保持联系,一有情况,快速及时到达现场。同时,每个警察总区均有一支经过了10周训练和16周边境巡逻后回到总区进行20周驻守巡逻的机动部队(俗称“蓝帽子”),其人员循环更换但该组织长期存在并发挥重要作用。由于分工合理、专业化程度高,香港警察形成了严密的网格化巡逻防控体系,收到了良好的巡控效果。

(二)警察公共关系科。主要职能是向市民和传媒介绍警队工作,发展良好的警民关系,鼓励市民协助警方维护治安。设有社区关系课、新闻及宣传课两个部门。其中,社区关系课负责与市民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宣传媒体和社区活动,宣传警务工作,推广预防和打击犯罪的信息。

(三)防止罪案科。根据各行各业的不同需要,提供有关保安方面的免费咨询服务,教育广大市民和各行各业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

(四)警民联系组。香港警方在每个警区设有一个警民联系组,负责组织与各政府部门和社区组织紧密合作,推广警队的优质服务。警民联系组设有1名警民关系主任(PCRO)。其职责包括:与警区内的社区团体及组织创建并保持紧密关系;塑造警队良好形象,指导、

协助社区内团体组织开展活动;组织警区内的少年警讯活动、香港青少年奖励计划活动和其他青少年活动;向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及警区内的人员汇报有关警民关系的事务;向警区指挥官汇报警区内居民对警方所提供服务的意见。警区分区内设有多名社区联络主任

(NPC),一般由1名警长带领4至5名警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与警区内的社区团体及组织建立并维持紧密关系;向警区指挥官及分区指挥官汇报警区内居民对警方所提供的服务及警务政策的意见;调查研究群众反映问题的情况,并向上级汇报;组织宣传交通安全、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以及开展少年警讯计划等有关内容。

(五)香港辅助警察队。现有来自各行各业的成员4500人,定期接受完备的训练,协助警务人员进行人群管理、重要部位驻守及社区巡逻等工作。

(六)交通科。除了主干道归属香港警务处交通总部(交通科)直接管辖外,各警区均设有一个区交通组,由1名警署警长带领8至10名警务人员,负责维护社区内的交通秩序。

二、香港社区警务工作中值得借鉴的做法

(一)警民关系主任及社区联络主任计划。警民关系主任和社区联络主任建立及保持同社区内的各类团体组织的密切关系,宣传并维护警察队伍良好形象,充分发挥警方和社区居民之间沟通桥梁的作用。

(二)警队中学联络主任计划。1998年,香港特区政府提出“一校一警”计划并取得成效,校园青少年犯罪率连年下降。但当时参加计划的警员都是兼职义务性质,有时在处理校园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分身乏术。自2003新学年,香港教育统筹局和警方推出了“强化警队学校联络计划”,全港有33位由各警区精选、受过特别训练、具备较强人际沟通技巧、实用演讲技巧及青少年犯罪、教育心理学等知识的专职警长以“学校联络主任”身份进入学校,与学校、家长连成“铁三角”以遏止青少年犯罪,打击黑社会渗入学校及校园内的毒品问题。每名“学校联络主任”分管15所中学,每月要对这些学校平均走访两

次,与师生沟通并解决问题。其职责为:(1)当学生的某些违规行为可能涉及法律时,向学校提供正确意见及帮助学校解决问题;(2)对违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或小组讨论,利用警方的正面形象,向他们灌输正确价值观及法律知识;(3)根据实际情况,介绍学生参加一些健康的社会活动。此外,加强与教育管理部门和社区机构的联络,参与制订有关当地学生问题的政策,并与问题学生的家长和所在学校建立经常性联系,防止问题学生滑向犯罪边缘。

(三)少年警讯计划。香港少年警讯(简称少讯)是一个注册团体,于1974年7月创办,总部设在警务处警察公共关系科,并在5个陆上警察总区各设有一个总会。其会员均为9至16岁的少年,内部管理人员为17岁至25岁的青少年。每个警区由1名少讯警长带领4名警员负责代表警方指导少讯开展活动,并向该警区的警民关系主任负责。每个少讯总会都有一个咨询会,由15名左右少讯内部管理人员组成,负责策划、管理及统筹活动。在每个中小学均设立一个学校支会,为校内的少讯会员提供不同类型的活动,主要宣传公民责任,教育会员抵制和预防犯罪、宣传道路安全及有关警务事宜。自创办以来,少讯会员人数快速增长,已有超过80万名青少年曾经加入成为会员。目前,少讯会有466个小学分会和344个中学分会,人数已达到15万余人,充分发挥了警队与青少年之间的桥梁作用,增进了青少年与警方之间的沟通及认识,增强了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充实并改善了青少年的文化体育生活。

(四)扑灭罪行委员会计划。香港的18个区均设有扑灭罪行委员会,该委员会每两个月定期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只要是不涉及灭罪秘密行动的内容,允许社区居民到会旁听。在会议中,委员们就区内的治安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改善方法。警方和民政等有关部门分别汇报扑灭罪行等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通报社区内的治安情况及违法犯罪活动的新动向,并就委员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作出答复和解释。委员会还在会上将议题形成的工作计划明确委派给若干个工作小组,每个小组都有2名以上的召集人负责协调开展工作,并负责向全体委员汇报工作计划开展情况。

(五)广泛接受市民举报罪案。香港警方大量派发各种各样的安全防范及防止罪案的宣传资料,并通过警队设置的热线电话及电子邮箱为市民举报罪案提供简便途径。如:2002年,警方新增方便的士司机提供罪案资料和情报的举报热线电话113366,仅当年共接获13372宗热线电话举报(不包括致电999)及2332份罪案资料邮件,并成功拘捕了204名犯罪嫌疑人。

(六)推行好市民奖励计划。为激励更多的市民举报犯罪,奖励积极协助警方追捕案犯并挺身作证以及主动帮助警方防止犯罪、侦破案件和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市民,香港警方于1973年制定了“好市民奖励计划”。1985年,警方又推出了“杰出好市民奖”。香港警务处会同香港总商会分别于每年6月和12月各举办一次好市民奖励计划颁奖典礼,表扬协助警方扑灭罪行的市民,目前已有数千人被授予殊荣。

(七)其它社区帮教工作。除了以上措施外,香港政府及社区组织还想方设法做好违法犯罪人员的帮教工作,推出了社区支援服务计划、社会福利署和惩教署分别负责的自新计划等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都是在政府部门、司法机构和社团组织的组织协调下,由专业的社会工作者组织、辅导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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