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网定价发行
上网定价发行是指主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按已定发行价格发售股份的发行方式。我国目前广泛采用这种方式。
发行公司与承销商事先制定好发行价格,然后按主承销商作为股票的唯一“卖方”,投资者在指定时间内,按平时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进行股票申购,每一账户的申购委托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然后承销商根据发行量与认购量之比进行抽签,中签者即申购成功。 上网定价发行具体程序:
1、投资者应在申购委托前把申购款全额存入与办理该次发行的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指定的保证金帐户。
2、申购当日(T+0日),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3、申购资金应在(T+1日)入帐,由证券交易所的登记计算机构将申购资金冻结在申购专户中。
4、申购日后的第二天(T+2日),证券交易所的登记计算机构应配合主承销商和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并由会计师事务所楚剧验资报告,以实际到位资金作为有效申购进行连续配号。证券交易所将配号传送至各证券交易所,并公布中签率。
5、申购日后的第三天(T+3日),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摇号抽签,并于当日公布中签结果。证券交易所根据抽签结果进行清算交割和股东登记。
6、申购日后的第四天(T+4日),证券交易所将认购款项划入主承销商指定账户:主承销商次日将款项划入发行公司指定账户,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
二、与储蓄存款挂钩发行方式
是指在规定期限内无限量发售专项定期定额存单, 根据存单发售数量、批准发行股票数量及每张中签存单可认购股份数量的多少确定中签率,通过公开摇号抽签方式决定中签者,中签者按规定要求办理缴款手续的新股发行方式。与储蓄存款挂钩方式按具体做法不同可分专项存单方式和全额存款方式两种。 采用与储蓄存款挂钩发行方式,其存款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每股费用成本不得超过0.10元。发行收费总额不得超过500万元。发行时间不超过8天,采用专项存单方式,缴款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主承销商将所募资金划入发行公司指定帐户;采用全额存款方式摇号确定中签者后两个工作日内,主承销商将所募资金划入发行公司指定帐户。
三、“全额预缴款、比例配售、余款即退”方式,
是指投资者在规定的申购时间内,将全额申购款存入主承销商在收款银行设立的专户中;申购结束后,转存银行专户进行冻结,在对到账资金进行验资和确定有效申购后,根据股票发行量和申购总量计算配售比例,进行股票配售,余款返还投资者的股票发行方式。
四、市值配售方式
2000年2月13日,中国证监会颁布《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新股发行中试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的办法。该方式是指在新股发行时,将一定比例的新股由上网公开发行改为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投资者根据其持有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和折算的申购限量,自愿申购新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