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实验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
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4〕39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以法治校,依法执教,力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切实规范我校2014年秋季学期教学辅助资源的使用、管理等工作。我校有组织、有计划地对2014年春季学期学校所使用的教学辅助资料进行了专项检查。自检自查情况如下:
1.认真学习省、市、县有关文件内容。把有关教材教辅的征订的文件,在学校教师会议中向全体老师宣读,让老师们了解具体征订教材教辅的情况及相关规定,做到知法守法,依法管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2.征订教材教辅数量。我校每学期初在征订下学期教材教辅之前,都是重新统计各班现有人数,严格按照人手一册的量征订,属于循环使用的教材,我们能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做到循环利用,包括教师的教本都尽量做到循环使用。
3.征订的教材教辅都是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由学校的教导主任与班主任参照有关文件目录经全校教师讨论,选择适合本校实际的教辅征订,严格实行一教一辅。在征订之前能严格按照上级通知,向学生和家长发意见征求单,在家长和学生签字后由学校上报县局审核再向新华书店统一征订。没有私自向其它单位征订任何教辅材料。
4.无论是学校还是教师个人,均无私自为学生定购教辅资料现象,同时禁止了个人书商进校推销辅助教材。学生使用的教辅资料均出自学生个人志愿自主或为家长选择购买,且严格执行每科一套的规定。
5.学校所有的教辅全部学生自愿与新华书店购买,定期调查任课老师有无自行在外订购其他教辅的情况,同时对各班各年级学生进行调查,切实摸清各班教辅的订购量和使用情况,防止教师自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杜绝盗版图书进入学校。
6.征订教辅完全按三明市审定和推荐的目录推荐、征订和使用教辅材料情况要求,学校没有乱订资料情况。
总之,我校一直都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没有额外和不正当途径定购教辅。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校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做好教辅资料的购买管理工作,将继续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文件精神,办人民满意,家长放心的教育。
尤溪县实验小学
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