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项目员工伙食补贴管理办法》(暂行) 1目的
由于物价大幅上涨,为了有效保障员工生活水平不受影响,充分保证员工切身利益。 2适用范围
项目范围内的合同制职工、公司派遣制职工、项目临聘员工。
3职责
3.1行政办公室职责
3.1.1 项目行政办公室人员负责项目员工伙食补贴相关办法的策划与制定、起草与
修订。
3.1.2并以此对项目食堂管理办法的相关环节进行检查和改进。
3.1.3根据项目后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落实项目员工伙食补贴管理办法。
3.1.4依据当月各部门员工考勤制作伙食补贴表,并及时充入员工所持本人饭卡中。
3.2其他部门职责
3.2.1每月26日前及时将本部门员工考核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于行政办
公室。
3.2.2配合行政办公室做好项目员工伙食补贴管理办法的落实工作。 4流程(见下页)
5规定和要求
5.1员工伙食相关费用由项目补贴一部分:分为明补和暗补,明补为每月按考勤所做的伙食补贴,暗补为炊事员工资和煤气、水、电、灶具等易耗品相关费用。
5.2员工个人伙食补贴 标准暂定为300元/月,外租设备操作人员伙食补贴根据所
签合同相关条款为准。
5.3行政办公室每月末依据部门考勤天数制作相应员工伙食补贴明细表,并由办公
室主管领导、常务副经理和项目经理审核通过。
5.4该审核通过补贴只作为专项伙食补贴,不得以现金发放或转为它用。
5.5由行政办公室每月26日以后将员工伙食补贴明细中所示金额充入员工饭卡中。
另有消费超支部分需员工自行补充。
5.6对于充入员工卡中补贴金额不予退回,除项目竣工、员工外调或辞职可将卡中
余额的50%返还员工本人。
5.7行政办公室对持卡人进行实名制登记,持卡人不可转借、转让他人,如果发现
处以10元/次罚款。
5.8持卡人充入卡中补贴消费完,需自行补充不足部分。员工退场时可将最后一月
自行补充部分余额全额全数退还。
5.9持卡人可在月末在行政办公室查看个人月消费总额。
5.10 每月伙委会根据当月市场和经营情况进行讨论,可对饭菜价格相关问题提出调
整意见,经项目领导办公会同意后执行。
6附则
6.1本办法修订权、解释权归项目行政管理部。
6.2本办法自2011年3月26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