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渔船等船只非法载客的通告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通航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交通部、农业部、国家旅游局关于严厉打击非客运船舶违法载人载客行为确保水上安全的紧急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渔船、“三无”木船、快艇和简易泡沫筏等船只非法载客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特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渔船、“三无”木船、快艇等船只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严禁从事载客;严禁无证船舶和未经海事部门签证的船舶载客。上述各类船只的所有人、经营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必须立即停止非法载客活动。
二、我处将按照职责加强对渔船、“三无”木船、快艇等船只从事非法载客行为进行全面治理,近期将联合公安水警、有关乡镇政府、船闸等部门进行综合整治。对在通航水域非法载客的“三无”船舶,一律予以没收或强制拆解。造**全事故的,报请公安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3、因渔船、“三无”木船、快艇等船只载客引起的重、特大水上事故及险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事故损失的案例相当多,教训十分深刻,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群众不要乘坐非法载客的船只出行。
《禁止渔船非法载客通告.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