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通告
为整顿、规范辖区医疗服务市场执业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河南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之规定,区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无证行医行为,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中医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法行为。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开展医疗执业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五、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
六、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擅自扩大或改变诊疗科目、擅自开展专项技术和引进国外医学新技术、新项目的行为。
七、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自通告之日起,自动停止非法行医活动的,从轻处理;顶风而上、屡教不改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重从快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到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就医,就医时查看执业人员是否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非法行医(举报电话:)。
特此通告。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通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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