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顶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三违处罚决定书
编号:201200
1被处罚人单位:
被处罚人姓名:
违章时间:年月日
违章地点:
违章性质:□A□B□C
违反长春市双顶山矿业安全处罚条例第类项条之规定
处 罚 金 额:
当班带班段长:安监员签名:被处罚人签名:
年月注:
1、如不服本决定,可在3日内到公司安 全部申请复议,过期不予受理。
2、违章人员自接到罚款单后3日内到公司 安全部交纳罚款,不按时交纳者,给予2倍处罚。
《三违处罚决定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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