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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浴场与项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修改)

发布时间:2020-03-03 09:00:1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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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浴场日常管理考核办法 ...............................................1 浴场恶劣天气应急预案.....................................................10 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2 海水浴场溺水应急预案.....................................................14 浴场广播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17 游客投诉管理规定 ............................................................19 浴场水上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21 救生人员管理规定 ............................................................23 日常值班管理规定 ............................................................25

海水浴场日常管理考核办法

为切实提升浴场的管理服务水平,高效快捷地处理浴场日常事务,经区园林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浴场进行保洁、经营秩序、安全、应急、零星修缮等服务管理,制订如下岗位要求及考核办法:

一、岗位要求

(一)乙方人员应严格遵守岗位要求,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乙方人员在岗期间不做与岗位工作无关(包括但不限于聚众聊天、打牌、干私活等)的事情,不得酒后上岗。

(三)乙方人员在岗服务须着统一工服,佩戴工号牌,保持仪容仪表端庄整洁。

(四)严格执行淡旺季上下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另根据浴场情况淡旺季上下班时间具体再定,具体时间调整以甲方安排为准。

(五)团结同事,不许打人、骂人,不得组成小团体,无事生非,扰乱浴场正常工作秩序。

(六)服从甲方安排的临时工作,不得出现讨价还价、拖延、顶撞、谩骂现象。

(七)做好防火工作,时刻保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不得在公共区域、游客面前、危险区域吸烟,禁止乱扔未熄灭烟头,发现游客吸烟及时制止。

(八)发现关于涉及安全、破坏、偷盗等违法问题,乙方管理人员须立即报告给甲方。

(九)以制度为根本,安全为前提,时刻保证自身及游客安全。

(十)对破坏、损坏设施的行为,乙方人员有劝阻、报告的义务。自身不做违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情。

(十一)乙方人员热情服务,文明作业、礼貌待人,主动照顾老弱病残孕等人员,提供优质服务,维护浴场良好形象。做到无新闻媒体曝光或游客投诉。

二、考核办法

园林局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结合的办法安排对养护单位日常管理的检查考核。双方指定的管理人员或其代理人共同对服务内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形成考核表,由双方人员签字确认。每月汇总成考核汇总表,必须经双方指定的管理人员签字确认,作为结算服务外包费的依据。考核表一式贰份由双方分别保管。月度考核汇总表一式叁份,壹份作为支付服务外包费的凭证,贰份由双方分别保管备查。

三、考核标准

(一)环境保洁服务:

1.1每日对沙滩,普扫作业于8:00前完成。工作期间巡回保洁,及时清除区域内的垃圾、杂物。

1.2根据潮水变化每日进行潮头垃圾收集、外运。保洁区域内包装纸、塑料袋、玻璃瓶、纸片等垃圾密度,每5平方米不得超过1处。

1.3保持沙滩垃圾箱外观洁净,无损坏,箱内垃圾及时清运不外溢。

1.4 保持休息木凳、标牌外表洁净,周边无杂草、杂物,抹布禁止放置于木凳或标牌等公共设施上。

l.5 可视范围内不得随意摆放保洁工具。

(二)经营管理服务: 2.1按时上岗,统一着装,按照浴场管理规定及经营业户考核办法等制度,进行浴场经营秩序管理;

2.2对发生在浴场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浴场管理中心,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发案现场秩序。

2.3工作要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对违约经营业户行为敢于现场制止,必要时汇报浴场管理中心后进行清违。

(三)应急服务: 3 1.防火服务

1.1浴场开放期间,乙方人员有提醒游客注意防火的义务,保证自已不吸烟的同时发现游客吸烟立即制止。

1.2发现浴场内有火情,立即上报、浴场管理中心,并协助参与扑火工作。

2.恶劣天气防控、处置服务

2.1乙方人员熟练掌握恶劣天气预案内容,接到雷电、大风、暴雨天气预报后,对易发生危险区域进行检查并排除隐患。劝导游客避开易发生雷电、树木倾伏等危险地段和区域。

2.2接到恶劣天气预报后,乙方应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及时告知游客,劝阻游客下海游泳,尽快远离海岸。

(四)救生管理:

1.浴场开放期间,根据甲方要求配置专业的救生人员,游客出现溺水、海上救援、救护等意外情况时,提供紧急救援服务。

1.1海上救生艇及救生服务由乙方委托一家证件(驾驶证、船检证、营运证及其它有关证件)齐全,人员经过专业培训的公司担负救生任务。

1.2乙方委托的救生公司及其安排的救生员及提供的救生用机动船须经甲方审验同意。海上救生及救生员、救生船的日常管理,并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4 1.3浴场安排救生人员条件必须是25一6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专业救生培训经历的男性,能够在海中一次游泳300米。救生用机动船长度不低于5米,动力不低于5匹马力。

1.4乙方委托的救生公司必须自行负责救生员救生期间的意外保险,并将意外保险发票复印件交甲方留存。7月1日前未办理完毕,甲方不予支付费用,并有权终止合同继续履行;救生物资可由甲方提供(包括救生衣、救生绳、救生哨、望远镜、警戒绳、救生圈、对讲机)。

2.违约责任。

2.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情节严重的,应将乙方服务报酬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2.2未经得甲方同意,乙方船只和人员擅自不到岗按每次扣除500元违约金。

2.3对于乙方屡次违约拒不整改,或甲方提出不合适人员乙方一周内没更换的,甲方可终止付款直至终止履行合同。

2.4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及产生的所有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救生人员及救生船在救生期间所发生的安全及意外事故,均有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5乙方的救生人员不遵守《救生人员岗位工作职责》经甲 5 方两次纠正及通知后,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救生人员或有权解除合同。

四、考核说明

考核采用百分制,游泳季节每周检查一次,每月取平均分作为当月的定期考核结果,定期考核的70%,不定期考核由甲方每月不定期检查、抽查,不定期考核的30%作为当月总的考核分数,考核分数直接与养护经费挂钩。

1.每扣一分,从服务费中扣除一百元,在当期服务费结算时扣除。

2.不服从甲方安排的、引起游客投诉的、酒后上岗的,按照考核细则扣分之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相关人员。

3.屡次整改不符合标准的双倍扣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相关人员。

五、具体考核细则

(一)浴场环境保洁管理(30分)

1.认真做好浴场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沙滩洁净平整,沙滩垃圾及时清理。(15分)

1.1沙滩潮头垃圾不能及时清理的扣5分;

1.2沙滩腹地垃圾清理不及时不彻底的扣5分;

1.3沙滩出现明显的沙坑沙堆的,发现一处扣5分; 6

2.浴场设施维修养护管理工作。按照浴场管理中心制定的设施养护计划对浴场内服务配套设施进行检修、养护,修旧利废,确保国有资产的使用年限(10分)

2.1定期按照养护计划进行养护,无养护记录的扣2分; 2.2没有根据月、季度进行常规养护的每项扣4分;

2.3按照养护计划进行养护,养护不到位的每项扣2分;

2.4没有按照养护计划,进行设施巡查,发现一起扣2分。

3.非常规工作配合程度(5分) 3.1积极配合上级的各项接待服务工作。(2分) 因工作疏忽出现接待工作纰漏的此项不得分。

3.2积极配合浴场内开展的有关活动和项目规划建设工作。(3分)

因不能及时对接相关工作耽误各项活动和建设工程进度的此项不得分。

(二)浴场经营秩序管理(20分)

1.严格按照确定的经营方案进行经营业户规范管理。(10分)

1.1经营业户未持证上岗,发现一次扣5分;

1.2经营业户超范围经营,发现一次扣3分;

2.浴场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10分)

2.1浴场出现违章乱搭乱建现象的,发现一次扣6分; 7

2.2浴场出现乱堆、乱放、门前卫生差等现象的,发现一次扣4分。

(三)浴场应急管理(30分) 1.认真执行浴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负责安全工作的员工具备基本的抢险救生技能。(5分)

1.1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不健全扣2分;

1.2 无安全培训记录扣1分;

1.3员工抢险救生技能缺乏扣2分。

2.定期组织浴场公用设施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应采取积极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10分)

2.1安全检查记录不规范的扣2分;

2.2每日巡查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的,发现一次扣2分;

2.3存在安全隐患不采取相应警示措施的,发现一次扣3分;

2.4安全隐患因主观原因整改不及时的,发现一次扣3分;

2.5出现安全事故此项不得分。

3.建立紧急救援工作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问题发生时有人牵头负责,问题处理及时妥当,并详细记录事件的整个过程。(5分) 8

3.1未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扣1分;

3.2应急事件处理不及时、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扣3分;

3.3事件过程未做详细记录和备案的扣1分。

4.浴场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游览和娱乐设施完好,禁止带病经营。(10分)

4.1消防、防盗和救护等设备不齐全的扣2分; 4.2不能及时发现游乐设施安全隐患的扣3分;

4.3明知存在安全隐患任其带病经管的扣5分;

4.4出现游乐项目安全事故的此项不得分。

(四)救生管理: (20分) 1.配备齐全的救生防护设施,聘请有资质的救生员,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浴场救生安全工作。

1.1未聘用有资质的救生员的扣10分;

1.2救生员有脱岗现象、救生设施不齐全的,发现一次扣5分; 1.3浴场救生员玩忽职守不能及时发现游客遇险的,发现一次扣5分;

1.4出现因主观原因导致游客溺水身亡的,此项不得分。

9 浴场恶劣天气应急预案

浴场恶劣天气是指台风、暴雨等。

一、当接到台风或暴雨紧急警报时,工作人员应按各自职责范围迅速做出如下反应:

1.提前通知经营业户准备必要防汛、防台物资,做好防汛、防台准备。台风来临期间浴场关闭,沙滩经营业户停止经营。工作人员全员上岗,采用警示带、临时宣传牌、广播等形式告知游客浴场关闭不要进入沙滩。

2.暴雨来临,安排工作人员分区对沙滩、泳区进行巡视,劝说游客和商户撤离沙滩至安全地点并通过广播、临时宣传牌告知游客撤离至指定安全地带或退出浴场,直至警报解除。

3.提前巡查公共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做好处置。

4.根据警情确定全员在岗待命或增强值班人员,做到24小时有能力处置恶劣情形。值班期间遇到险情及时上报,遇有人员伤亡,立即拨打

110、120等急救支援。

5.安排专人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严密关注天气变化,并提前准备急救物资和充足的交通工具。一旦情况无法控制,应立即安排撤离。现场物资的防护、转移需提前报请浴场管理部门 10 批准。

6.警报解除,立即调配人员对现场进行清理,并由资产负责人清点物资和财产。

7.组织主要工作人员对预案的执行效果进行分析总结,以不断完善预案。

二、当接到暴风雪、冰冻天气警报时,工作人员应按各自职责范围迅速做出如下反应: 1.暴风雪来临前,当值人员应对浴场整体细致巡查一遍,主要巡查门窗关闭、散落物资、固定不牢等隐患。

2.巡查所有设施是否存在被冻坏的隐患。需做防护的加设保温防护,可能存水冻裂的给排水设施应提前放净存水。

3.暴风雪、冰冻天气,开放时间之前,应调派人员先清理主出入口、主干道积雪、冰冻。

4.积雪、易滑地方设置 “小心地滑”、“请绕行”等标识。

5.提前制订巡视计划,定期巡查路面积雪、冻损等异常情况。

11 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在浴场管理过程中发生各种治安事件及紧急情况下的意外事故时,能够快速有序地做好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和保障生命安全不受危害,维护浴场正常的管理秩序,并能及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惩办犯罪分子及事件责任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浴场治安保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 本预案是浴场处理治安突发事件的基本程序和依据。

(三)本预案适用于辖区范围内发生下列(同时具有3人以上)群体性的治安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及发生的其他意外事故(以下简称突发事件)。

1.未知情况引起的上访、围攻、拦截;

2.打架斗殴、暴力、破坏等恶性治安刑事案件;

二、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一)浴场一旦发生治安突发事件后,发现人立即将接报的突发事件情况报告给浴场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根据警情调配现场工作人员赶到指定位置,现场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按要求,各司其责,积极主动地投入处置工作。

(二)如内部职工有过激言论和行为时,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同时通知有关责任单位做好说服教育工作,确保内部稳定。

(三)若突发事件是严重危害工作人员安全、破坏浴场设施的刑事案件,对危害仍再继续蔓延或有可能继续蔓延的现场,要采取果断措施,阻止危害源;案发后,要密切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勘查、调查工作,严厉打击现场的破坏活动。

(四)治安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的当天,应将事件发生情况,写出书面材料报园林局。

突发事件书面上报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突发事件发生的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

2.发生突发事件的具体时间、地点。

3.发生突发事件造成伤亡人数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情况。

4.发生突发事件的简要经过。

5.发生突发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6.发生突发事件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控制情况。

7.需要协助突发事件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五)治安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要组织各参与处置人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将有关情况及专业部门对突发事件认定结果等写出书面材料上报。

13 海水浴场溺水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对海水浴场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处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对海水浴场发生的溺水事故,高效有序的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和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现根据海水浴场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预案种类:

黄色预案(二级):游客大脑意识清楚,无体力游回岸边, 无生命安全隐患;

红色预案(一级):游客大脑处于昏迷状态,有微弱心跳、无呼吸、死亡等涉及生命安全的状况。

一、预防及应急前准备:

1.加强对水域的安全检查,在浴场现有的安全警示牌基础上,浴场开放前,提前增设一批 “浴场关闭”、“浴场须知”等提示牌。

2.加强安全教育宣传,通过设置安全警示牌、浴场广播播放安全提示、游泳区开放时间、游泳注意事项等方式提醒游客,增强游客的安全防范意识。

3.委托有资质的公司按照浴场要求雇佣浴场开放期间救生人员,通过浴场管理中心验证(年龄、水性、急救常识、责任心 14 等)符合救生要求的人员安排到浴场救援队伍。

4.根据浴场客流量大、浴场距离较长等特点将救生员分为:瞭望组、警戒组、救生机动组,明确各组岗位职责,延长救生员下班时间对浴场进行全方位巡查,采用瞭望塔上高空监控,潮线不间断巡视,海上救生艇不停地在浴场周围巡逻,救生船根据游客密集区域定点监控,岸上救生员随时待命出救等相互配合方式加强对浴场的管理。

5.配备救生设备工具(救生圈、望远镜、对讲机、救生船、救生绳等)。

6.协调医院,派出急救医生及准备医疗急救药品进驻浴场救护中心并对全体管理员、救生员进行急救常识培训,与救护中心对接,在停车场指示牌下增设急救车专用通道标识。

7.浴场管理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救生人员日常考核机制,加强救生人员日常安全巡视,禁止游客在恶劣天气或身体状况异常时游泳、戏水。

8.应浴场救生随时有人监控海面险情要求,救生人员分两批轮流就餐,就餐完毕后及时到岗,确保联络通畅。

二、溺水事故应急预案:

1.游客发生溺水、救助情况,得到信息的工作人员(包括救生员)为第一责任人。就近用对讲机通知浴场管理中心,同时海 15 面救生人员、救生船得到消息,距离救援点最近的救援船(艇)立即前往救援地点施救。浴场管理中心得到消息记录同时立即确认那艘船(艇)前往救援,避免相互推诱,脱节情况发生。

2.前往救助救生员到达现场后第一时间向浴场管理中心汇报溺水游客情况,管理中心根据溺水情况拨打110报警电话、120急救电话,简明清晰地说明地点,驻区救护中心医生从对讲机传达溺水情况后携带救护物资到现场紧急救治。

3.出现溺水昏迷、意识不清、死亡情况,浴场管理中心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及120急救电话,浴场工作人员汇报局领导同时迅速启动一级应急救援预案指令,同时展开积极的救援方法,保证救援工作的及时性。做好对危机事件现场的安全管理,避免由于混乱造成系列不安全事故发生,应对事故现场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疏散围观人员,保障救援工作的有效性。

4.发生游客溺水事故的要配合公安机关迅速查明溺水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过程。

5.对于较轻的溺水事故,经过现场采取急救措施,配合医务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作进一步的救护和观察直至结束。

6.当事故控制后,要协同有关部门展开调查工作。组织召开事故总结会,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上报。

16 浴场广播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为加强浴场的规范管理,保障游客的安全和合法权益,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浴场开放、关闭时间

1.本规定所称开放时间,是指为保障游客游泳安全,浴场布置防捕网的时间。

2.开放时间为公历日期:7月1日至9月30日。

浴场开放时间:9:00至18:00。

3.浴场关闭后或开放期间的非工作时间内,谢绝游客在浴场游泳(有组织的活动且经管理中心同意的除外)。

4.在非开放期间,经营者不得在浴场从事海上经营活动。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二、浴场的区域划分

1.经营者必须在规定区域内经营和活动,不准超越区域,以免造成秩序混乱或发生危险。

2.游泳者不得超越危险标志线,严禁靠近防鲨网。

3.未经允许,任何船只不得驶入游泳区域。

4.车辆一律停放到停车场内,不得驶入场内。

三、浴场的管理

1.经营者和游客必须自觉遵守浴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得在浴场寻衅滋事,扰乱治安、旅游管理秩序。

2.经营者必须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明码标价,信守合法经营,不得欺诈游客。游客消费一定要明码标价,以免发生纠纷。

3.酗酒者、海水过敏者,皮肤病、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患者,各种传染性疾病患者、无人陪同的儿童和其他危害他人健康者,不得下海游泳。若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4.严禁携带和存放武器、弹药、易燃易爆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物品进入浴场。

5.严禁携带宠物进入浴场区域。

6.爱护公物,不得损害浴场设施;讲究卫生,禁止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不准乱扔乱倒杂物。

7.不准在浴场辖区内私设帐篷、太阳伞。

8.遇紧急突发情况,要听从浴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

游客投诉管理规定

为规范浴场管理秩序、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保障游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办法并结合浴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投诉者可采用电话投诉、书面投诉和口头投诉的方式投诉。

二、投诉受理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个接待投诉者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简称责任人),责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辞,必须耐心听清投诉人投诉的基本情况。若属自己工作范围内的事,必须立即受理并调查处理,确有困难的向分管领导汇报协调处理;若不属自己工作范围的事,应向投诉者说明不受理情况,并与有关人员取得联系,不能一推了之,否则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

三、首问责任人必须态度和蔼、谦逊、热情,不准态度蛮横、冷漠、语气生硬。

四、投诉受理后,应立即展开广泛细致地调查,尽快查清事实,拿出解决意见,并做好笔录,向领导汇报后,按有关办法处理。

五、处理投诉必须客观公正,注意社会影响,管理人员不得 19 打击报复投诉人,不得将不该说的投诉情况告诉被投诉人,否则视情给予相应处罚。

六、有关人员应积极提供证据,配合管理人员的调查工作,不得做伪证,欺骗管理人员,影响投诉的处理,否则将给予经营者相应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将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投诉不实者,给予批评教育;对别有用心、诬告他人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者,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20 浴场水上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浴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浴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经营者必须在指定位置从事经营。

二、经营者须缴纳相关费用,并办齐有效证件,方可经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经营:

1.证件不齐、手续不完备的;

2.超载、超员容易引发事故的;

3.超出办理时间,超出限定区域的;

4.自然条件恶劣,不适宜运营的;

5.出现故障,丧失动力和刹车失灵及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

6.其它要求禁止航运的。

三、经营者必须依法配备救生通信设施,司乘人员必须穿救生衣,限速驾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营业。

四、经营者须严格遵守各项法规、办法,接受监督,不准辱骂管理人员、阻碍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五、经营者应根据自已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发生的一切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21

六、经营者必须切实看管好船只,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出现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七、经营者有义务主动参加各种海上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予以拒绝。

八、经营者必须文明经营,禁止下列行为:

1.强迫或欺骗游客接受服务;

2.不明码标价或明码标价后再行提价或以缩短服务时间、降低标准等手段变相涨价等宰客现象;

3.殴打辱骂或其他有损游客尊严的行为;

4.其他违法行为;

九、经营者违反

二、四条款之规定,第一次扣除抵押金100一500元,并责令停业整改;第二次违反取消其经营资格。经营期间发生任何事故,责任自负。

十、遇有市、区重大节庆活动或规划需要,经营者须服从管理中心的统一调整变更安排。

违反

五、

八、十条款之规定,取消经营资格,严重者交有关部门处理。

22

救生人员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对委托救生人员的日常管理。

一、救生人员须具备的资格

1.承接救生业务的受托人应有符合浴场救生要求的船只,包括:船只马力、性能、船况。

2.救生人员水性良好,并熟练掌握救生及急救常识。

3.熟悉突发情况的处置程序,牢记常用的应急联系电话。

4.会使用配备的救生及通讯物资和装备。

5.责任心、服从性强,以往无劣迹表现。

二、相关物资准备

1.救生现场配备的设施:防鲨网、瞭望塔、三色彩旗(红、黄、蓝)、警示标识。

2.为救生员配备物资:统一T恤衫、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对讲机、警戒绳、望远镜、哨子。

三、救生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防鲨网平时管理的具体工作。

2.保持救生器械完好,人、物时刻处在临战状态。

3.救生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互通消息,统一指挥,相互协作,行动迅速,协调一致。手机在工作时间内必须开机,保持良 23 好通讯状态。

4.船上及岸上的救生人员时刻观察海上游客动向,保持警惕性,注意险情苗头的发生,一旦出现险情,立即行动,实施救援。需要海上110出动的立即拨打电话报警。

5.恶劣天气,加强流动巡视,利用广播、告知牌、旗子、哨子、小喇叭、口头告知、设警戒线等方式劝阻游客下海游泳。

6.发现酗酒者下海游泳应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立即报警。

7.在实施救援的同时,需要拨打急救电话的,立即拨打120,并向领导及时汇报险情及救援情况。

8.负责政府接待及其他方面的安全工作。

9.认真、积极、主动发现并解决问题,及时汇报在自己权限内不能处理的问题。

24

日常值班管理规定

一、游客中心值班管理规定

1.浴场开放期间内,管理中心定员值班,负责来电来访接待、投诉受理、广播、联络、救生人员签到(退)及确认工作日志等工作。

2.值班人员在浴场关闭前通过广播告知游客,提醒离开浴场。

3.值班员在浴场关闭后填写并整理当天值班记录,监督救生人员按时到中心签退,并签字确认其当日工作日志。

4.确认浴场无异常后,将值班场所清理干净,与夜间值班人员交接后下班。

二、夜间值班规定

1.每天夜间安排至少一名管理人员值班。

2.夜间值班人员值班时间为18:00至次日9:00。需提前l0分钟到场与在岗值班人员对接浴场待办事宜、交接值班记录。

3.到岗后,值班人员根据明确的巡逻路线、责任区域和分组安排对整个浴场进行一遍细致的巡视后,到指定地点值班。

4.发现异常须立即处置,超出权限或无力解决及时上报上级 25 负责人。

5.值班结束后,整理当值记录,交管理中心确认留存。

26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与火灾应急预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与灭火疏散应急预案

项目部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茶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与灭火疏散应急预案

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应急预案

交通管制实施方案与应急预案

爆炸与火灾应急预案

海水浴场与项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修改)
《海水浴场与项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修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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