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专营店经营制度-服务新农村
一、农资专营店需按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有效证件方可经营。
二、农资专营店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定期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
三、具备标准的经营场所,仓库及健全的规章制度。
四、农资专营店有义务接受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按照《进货制度》严把产品质量关,按照《销售制度》指导基地及广大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资。
六、对购进的农资定期检查,保证合格的农资购入。
七、做好进货后农资的复检工作,以及售后使用效果调查工作
八、将经营的农资进货渠道、销售去向、存档备查,并上报县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办公室备案。
《农资专营店经营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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