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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13:33:2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安全工作管理组织机构

学校把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坚持一把手责任制和部门责任人问责制,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我校安全工作管理体制,建立负责我校安全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组,并明确专人负责。

长:中心校校长 副组长:中心校副校长

员:中心校各科室主任、副主任

一、工作职责

1.根据领导工作部署,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意见、制定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

2.开展和组织多种形式的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对师生的各种安全教育给予指导,包括人身、交通、用电、消防、饮食、体育活动、公共场所、劳动、课外活动、实验室安全等,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3.加强学校安全方面各项管理,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4.定期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学校配备的安全设施,确保校舍、水、电、财产的安全。

5.理和检查,增强其工作责任心。

6.组织广大师生员工及家长签定各种安全责任书。 7.聘请有关人员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8.与辖区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综合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9.完成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计划、汇报、总结、调研执行、情况反映等专项材料。

10.接受并处理学校安全工作紧急情况信息。 11.做好安全工作总结。

二、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分工如下:

1.校长: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安排部署学校安全检查、安全教育、预防事故等工作。

2.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具体指导检查落实各科室的安全工作,并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3.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信息上报与对外沟通联动。 4..德育主任: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宣传,负责收集相关材料。 5..德育副主任:协助德育主任工作,对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学生宿舍及随身品进行清查,禁止学生带入危险品。

6..教务主任:负责教学及课堂安全工作的管理及监督。 7.教务副主任:协助教务主任工作,负责教具安全使用。 8..总务主任:负责学校安全后勤,对于所反映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安排排除,确保经费落实,器材落实。

9.总务副主任:具体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经费落实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生命财产安全,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特拟定校园安全制度。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检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问题在人力、物力、财力上要给予极大支持。

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学校一月组织一次安全校会,每班一周一节安全课,并进行安全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按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增强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做到安全工作有计划,活动开展有记录。

五、搞好校园基本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严格要求按程序办理。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并无不安全隐患存在。

六、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督促整改,作好记载,确保万无一失。

七、加强对学生的监管,注意消防、饮食、交通、活动安全,确保消防设施齐备;通道畅通;食品卫生。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校园。

八、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做到方法正确,方式恰当;不排斥差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者依法承担责任。

九、加强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联系,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凡因工作失误或失职(如迟到、早退、无故旷课不按时作息等),造成损失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并根据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十、对所发生的事故必须及时正确处理,做好善后工作,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我校决定进一步规范、强化校内安全管理措施,特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各部门、各人员认真做到安全工作管理到人,责任到人,确保教育教学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一、集会安全目标管理

责任人:集会组织者及有关人员

1、全校集会,班主任必须到场指挥学生。活动全程监控学生活动,禁止学生追逐、打闹及离开会场。散会后大会主持人要对全体学生有秩序的进行疏导。

2、学校召开运动会、文艺演出等其他全校性活动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班主任到场管理好本班学生,保卫人员级值周教师负责整个会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3、逢双休日组织校内活动的完小需要提前一周呈文字说明申请至中心学校校办,由校办审批。

4、重大集会前,学校领导要组织安全保卫人员对会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二、值班安全目标管理

责任人:门卫

1、节假日、周六,学校安排值班,值班人员必须提前按时到岗,中途不得离岗。

2、晚休期间,门卫要对整个校园进行巡视。

3、夜间值班人员到岗后,督促门卫锁好大门。并检查教学楼及楼下各办公室、实验室、教室门窗以及水电设施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三、学生人身、交通安全目标管理

责任人:有关人员

1、学生入校后到放学期间,学校门卫要管理好校门,学生不得无故出校门。

2、任何单位、个人到校找学生都要经过学校门卫批准,并由门卫派人到教室通知。如有事必须请假离校的,由学生写好请假条给班主任签字后交给门卫方可离校。

3、任何机动车辆禁止进入校园,如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要由门卫提醒司机慢行,并指挥车辆安全行驶。

4、任何人不得在校内学习驾驶机动车辆。

5、全体教职员工都有义务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如遇学生遭受外来人员侵害而视而不见者,学校将给予严厉处分。

6、学校提倡职工见义勇为。

五、卫生大扫除安全目标管理 责任人:班主任

1、大扫除前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禁止学生攀爬窗子打扫卫生。不准学生用湿抹布擦电器和电器开关。

2、实验室的实验员要在大扫除之前把实验室的危险品存放好,并在打扫结束后检查危险品是否完好。

六、防火防盗安全目标管理 责任人:值周教师、门卫、宿舍管理员

1、总务处要定期检查学校办公室、教室的电路,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学校总务处领导要经常检查学校的防火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3、学校任何人都有义务对进入学校的陌生人进行盘问,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4、各办公室教师放学后要检查办公室门窗是否关好,贵重办公用品是否安全存放。如上述安全防范做好后,再发生被盗事件由值班人员负责。

5、节假日或放学后时间学校保卫值班人员要检查学校教学楼、各教室、语音室、电脑室、舞蹈室、实验室等教室的门窗是否关好。

七、外出活动安全目标管理 责任人:活动组织者及有关人员

如学校各班级、年级组、各教研组、各处室自行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的,要由本次活动的负责人向学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活动主要负责人、参加活动教师名单、学生名单、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经学校领导开会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并把活动内容书面通知学生家长。活动期间所有参加活动的教师要不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积极配合组织者对整个活动进行有效监控。

八、体育课、早操、课间操安全目标管理 责任人:体育教师、各班主任

1、学生上体育课必须着运动服装、运动鞋。

2、体育教师要组织好课堂教学,不得中途离开课堂。

3、如上到有一定危险性的体育教材如跳马、单双杠、铅球、跳高等时,教师要在教学场地对学生进行保护与帮助,并安排学生干部协助。如因为教师组织课堂不力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由任课体育教师负完全责任。

4、学校在组织学生做课间操时,一定要安排专人管理,集队速度不宜要求过快,禁止学生在楼梯、过道互相追逐打闹,如学生在楼道内出现安全事故,由相应班主任负责。

九、实验室安全目标管理

责任人:任课教师、实验室管理人

1、上实验课的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禁止学生接触有毒易爆危险品。详细记录有毒试剂药品的名称、数量、使用消耗情况,限量发放,准确登记,用剩要全部上交,实验器材、药品不能放在办公室。

2、实验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要按环保部门的规定处理,严禁随地倒放。

3、实验前要检查所有的电路以及开关、接头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4、实验课时,要教育学生注意实验过程中酒精灯、刀片、试管、解剖针、盐酸、硫酸等物品、工具、器材的使用及操作,防止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伤害。

十、课堂安全目标管理

责任人:任课教师

1、任何教师、班主任不得随意把学生驱逐出教室或校门,如有违反,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如由于驱逐学生而造成学生意外事故的,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2、任何教师、班主任不得体罚学生,如有违反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如由于体罚学生而造成学生意外事故的,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3、上课期间,教师要负责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没有经过学校领导、班主任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把学生从课堂带走。如有违反规定导致学生发生意外的,由该教师负主要责任。

以上制度,望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将交由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药品安全 责任人:校医

各教师不得私自向学生开药,用药。学生患病或受伤先到医务室紧急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送往当地医疗部门,校医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管理制度,做到安全用药。

校医随时对药品进行检查,避免过期药,变质药出现。 十

二、突发事安全目标管理

学校所有教职工对于校内所有突发的安全事故必须立即采取紧急处理,如不得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事态严重,则承担相应责任。

安全工作责任制

为了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制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

一、校长室职责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1、校长要经常组织对师生加强安全教育。

2、校长要组织有关部门定期检查学校的教学设施,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要求负责部门整改,以确保学校安全。

二、德育处职责

1、德育处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教育,特别是对寄宿生的安全管理和教育。

2、要对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

3、要对学生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4、要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

5、要对学生加强其他安全教育工作。

三、教务处职责

1、教务处要对老师学生教学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对少数或个别学生因患有某种疾病,不宜参加某种体育活动的,要通知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对这些学生区别对待。

2、老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辱骂学生或做有害学生心理的事情。

3、任课教师应该密切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心理动向,如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四、总务处职责

1、要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维修,消除事故隐患。

2、要定期对电线路进行检查,对老化电线及时更换,防止因电线老化发生火灾。

3、要加强对食堂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食堂食用物品的采购制度,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4、要对消防设施定期检查,防止因消防设施老化或损坏无法及时进行救援。

5、要严格财务制度,防止盗窃事故发生。

6、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学校财产及职工的安全。

五、班主任职责:

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必须时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1、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过公路要一站、二看、三通过。要按时放学,不得延迟放学时间,以确保学生回家路上的安全。

2、班主任要对学生加强防溺水,防雷击、防火、食品安全等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不拥挤,如有集会,班主任应站在楼梯口,组织学生上下缕梯,防止楼道口发生安全事故。

3、班主任在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比赛,劳动时,或群体活动时,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同时要全程参与,组织管理好本班,不得擅离现场,学生在班级活动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负主要责任。

六、任课教师安全职责:

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1、课堂教学过程中严禁体罚学生,若由此造成的伤害事故,由教师本人承担责任。

2、课堂教学应结合学科特点,渗透安全教育。

3、课堂教学过程中,若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应随即予以关心或送诊。

4、课堂教学中发现学生心理出现非正常,应调查清楚,及时处理。

5、在提前下课时间段内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任课教师负主要责任。

6、任课教师拖延放学时间,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任课教师负主要责任。

七、科学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

科学实验管理人员对实验室物品等进行严格管理。

1、有毒有害物品要严格按程序方法进行保存。

2、实验器具要管理,保护好,防止器具老化或损坏导致实验时出现安全事故。

八、食堂工作人员安全职责: 食品卫生关系到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食堂工作人员须履行以下安全职责。

1、工作人员须持“双证”(健康证、培训证)上岗。

2、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厨房重地。

3、生、熟食应按规定分开储存,并注意保鲜、保洁。

4、食堂卫生、餐具应定时、定人进行包洁、消毒。

5、物品出库入库应有严格的登记制度,防止危险物品混入其中。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全体领导和老师都要提高认识,在思想上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重视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努力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学校发生安全事故,除了校长应负责之外,要根据事故的情节,发生的原因等,对事故进行调查,对事故责任人要追求责任。

九、门卫职责

1、负责维持校门口的秩序,要做到及时清理;对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现象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领导协助处理。

2、负责学校的公文、信件、报刊、杂志、邮件、印刷品的收发工作,做到不丢失、无差错,不积压,及时分送,并做好签收手续。

3、发生案件及时报案,并保护好现场;发现火灾要全力扑救,及时报警。

4、凡校外人员进校,必须先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发现可疑人员要进行询问,如有疑问,应先联系相关部门再做决定。

五、校外学生、社会青年一律不准进入学校找学生,如有特殊情况,保卫应与校办联系解决。

七、学校大门早6:00开,晚10:30关。凡校外闲杂人员不准入校,平时大门进出车辆要做到随开随关。

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为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信息畅通,迅速有效地处理安全事故,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责任划分

(一)学校领导与科室部门安全责任划分

1、中心学校校长为全校区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完小校长是本辖区学校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中心学校党支部书记直接领导学校党政办公室,分管安全的副校长直接领导学校德育处,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分管教务处、图书室及各功能室。

3、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生活用水安全,疫情疾病预防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会计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食堂的安全管理由总务处主管。

4、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园周边的安全由德育处主管。

5、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各功能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馆安全,由教务处主管。

6、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7、其他教师职工根据工作内容进行主管。

(二)人员的基本安全责任的划分

1、值周领导(教师)负责值周期间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2、各科室主任、年级组长是本办公室的安全负责人。

3、食堂管理员是食堂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4、宿舍管理员是宿舍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5、实验室管理员为实验操作、仪器、实验危险品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6、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直接责任人。

7、任课教师是任课期间课堂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8、集体性活动的安全管理由组织部门(人员)负责。

9、功能室的安全责任由负责管理的教师负责。

(三)人员的其他安全责任划分

各科室、各人员根据岗位分工安排及工作内容,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二、成立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长:中心学校校长 副组长:中心学校副校长

员:中心学校各科室主任、副主任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学校、校点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复查。下设办公室在中心学校德育处,由德育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安全专干为安全联络员,负责材料收集归档。

三、安全工作的奖惩

(一)安全工作的考评依据

1、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各学校、校点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考核、评比结果。

2、各完小支书、校长、主任定期不定期对本辖区学校开展安全检查、指导、监督、考核、评比结果。

3、各级各部门对全校区各学校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指导、监督、考核、评比结果。

4、家长、群众、学生的反馈结果。

5、各学校对于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

6、根据层层签订的安全责任书内容进行考核的结果。

7、教师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及遵纪守法情况。

(二)安全工作考核的方式

1、查阅资料。查会议记录、查制度、查班会记录、查检查表,查各种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图片等宣传材料。

2、看。看食堂、看宿舍、看环境卫生、看教室、看办公室、看水沟、看输电线路、看物品堆放、看标志、看校舍等。

3、问。随机问学校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问学生,问老师,问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懂得食品卫生安全的基本常识。

4、根据层层签订的责任书逐条进行考核。

5、学年末,参照《莲城中心学校对完小德育、安全考核细则》考核情况。

(三)安全工作考核结果奖惩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每次检查都有通报”,“发生安全事故一票否决”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

1、平时安全工作的奖惩

(1)根据“安全工作的考评依据”,对于敷衍了事、工作邋遢,相互推诿,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屡犯不改的、影响情况严重的,取消相关责任人当年的履职晋级资格。

(2)对于工作中敷衍了事,责任心不强,造成本校出现安全事故的,除追究相关责任外,直接责任人员当年履职晋级考核为不合格。

2、年终(学年度)安全工作的奖惩

(1)根据“安全工作的考评依据”,对于敷衍了事、工作邋遢,相互推诿,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屡犯不改的、影响情况严重的,取消相关责任人当年的履职晋级资格并调离原工作岗位。

(2)对于工作中敷衍了事,责任心不强,造成本校出现安全事故的,除追究相关责任外,责任人员当年履职晋级考核为不合格并调离原工作岗位。

(3)对于安全工作成绩突出,起到带头作用的学校,中心学校将结合学校其他工作成效,对于学校全部工作都处于全校区优秀的学校在教师晋级名额、评优名额、培训名额上给予倾斜。

(4)对于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起到先锋作用的教师,中心学校将结合该教师其他工作成效,对于教师整体工作处于全校区优秀的个人,在晋级、评优、岗位调动上给予优先。

安全教育制度

为了确保广大师生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由班主任、班干部为组员,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放在学校各项工作的首位,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三、定期召开安全保卫工作专题会议,提高师生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安全意识,增强防范意识。

四、学校班级利用升国旗、校会、晨会、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意识和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和安全自救能力。把防交通事故、防雷击、防溺水、防中毒等作为教育重点内容。

五、在学校门口及周边环境,设立安全警示牌。

六、每学期组织学生观看安全宣传视频,写出安全保证书。学校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组织学校师生进行安全知识竞赛。

安全责任制度

一、我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大、中、小型活动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二、校长对学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分管具体工作的人员负直接责任。

三、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入门登记制度,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四、保安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坐班,维护好学校秩序,保证校内人员和财产安全,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必要时,要负责赔偿相应的损失。

五、办公室要负责检查全校的门窗、标志牌和其他财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损失。

六、办公室必须定期检查校内用电设施和消防设备,确保学校正常、安全用电,消防设备能正常使用。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必须定期对学校食堂的食品采购、食品储存和食品加工等环节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学校食堂学生饮食的卫生安全。

八、我校教育教学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对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九、各班主任、专用场室和办公室长要经常检查对应课室、专用场室和办公室的消防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校长和学校办公室报告。

对于以上各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赔偿、暂缓进职、不进职、职称缓聘;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检查制度

学校工作无小事,安全工作大于天,为了切实搞好我校的安全工作,学校已与广南县莲城派出所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职责和任务。为了严防事故发生,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创建平安校园,特制订本制度。

1、安全检查的内容

⑴、食堂的食品卫生和食物承放。 ⑵、消防安全。 ⑶、用电设备设施。 ⑷、学生安全隐患。 ⑸、住宿区的安全卫生。 ⑹、各活动室的安全卫生。 ⑺、网络安全。 ⑻、教学安全。 ⑼、重大活动安全。 ⑽、财产财务安全。

2、检查方式

⑴、室室、班班、人人自查。 ⑵、学校常规检查。 ⑶、学校大型检查。 ⑷、学校随机检查。

3、检查方法 ⑴、实地查看,作好记录。 ⑵、即查即治,不留隐患。

⑶、及时通报,引起重视。

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

为加强学校假期管理,确保学校财产安全,使学校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逢节假日,应先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班,值班表包括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及值班时间,制表后报送相关部门。现将值班所有工作人员责任明确。

一、值班期间不擅自离岗、脱岗,严格上下班时间。

二、保证信息通畅,不得出现电话关机或停机现象。

三、负责学校在建工程的监督。

四、负责学校守校人员的考勤及工作安排。

五、参加各级必要的工作会议。

六、必要时,中心学校值班领导还需要处理各完小事务。

七、负责处理学校与外来人员的协调、接待工作。

八、接受并处理各级各部门临时安排的工作。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校门口派出所警务室,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安全出行管理制度

为使我校师生出入校园平安,我们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在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学校安全工作显得更加重要,我们要始终保持高度警觉性,做好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的工作,特制定了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二、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者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三、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四、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不允许学生用自行车载人。

五、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2、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3、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的护栏。

4、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人带领。

六、学生乘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乘坐公共汽车、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3、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4、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5、不搭乘亲人以外的二轮、三轮摩托车,乘坐二轮和三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

6、周末回家需乘坐车辆时,搭乘有运营执照的车辆、农村客运。观察车况是否良好,车辆是否拥挤。不坐超员、超载、超速的车辆,不搭乘酒驾车辆

七、教师饮酒后,不得骑摩托车、驾驶车辆。如有违反者,后果自负。

车辆通行、停放制度

学校是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场所,本着为师生人生安全,规范学校日常管理,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学校日常车辆通行、停放管理制度:

一、教职员工、临工、来访人员的自行车、摩托车(熄火)进入校园时必须推行,并按学校指定车棚停放,不得擅自乱停乱放。

二、任何校外私人小汽车均不得在任何情况下进入校园。有关上级部门人员到校指导工作乘坐的小汽车可临时停放在校园指定位置,须在没有学生进行任何活动的情况下进入。

三、任何车辆不得在学生上学、放学期间进入校园,运送学校货物的小汽车进入校园,尽可能安排在学生放学后,特殊原因进入校园须在学生回教室上课期间。

四、教学楼通道、走廊、课室、活动大厅、办公室等不得停放任何车辆。

五、凡是来校联系工作的人员,出示单位介绍信等并进行登记后,可按规定停放。

六、凡违反上述规定或不听从指挥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处罚。

七、学校总务处负责日常的检查、监督、纠正等相关工作。 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为加强我校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做到“安全第一,防消结合”,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每学期学校至少有一次消防教育讲座,各班利用班会、墙报等阵地宣传消防知识,提高学生的消防意识。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保障校内各种灭火设施的正常使用。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教学楼、办公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应急照明完好。

四、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科学教师负责保管,在实验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六、学校内严禁私自使用明火,下班后校安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八、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九、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十、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十一、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各项安全工作负责,要对师生经常性地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制定学校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检查、督促、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及各项安全工作措施。

二、各分管领导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1、分管安全副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分管负责人,是学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副校长负责向校长汇报上级有关部门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和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校长的指示和工作决策布置,督促相关部门贯彻执行,负责建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网络,指导建立有关人员岗位职责,经常检查、督促各部门、各处室、各年级贯彻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意见,及时处理各处室、各年级汇报的消防安全工作相关问题。

2、教务处要向学生加强常规教育,建立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学科教学工作符合安全要求,并督促各班主任将消防安全带入班会内。

3、德育处要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好学生的各项活动,每次活动要对各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保万无一失,并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三、学校教职工是各自工作岗位的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1、各科任课教师组织好课堂纪律,认真检查使用的设施、设备,指导安全操作,保证课堂安全,并处理课堂的偶发事故,如遇突发的重大事件,负责组织好学生,听从学校的统一安排疏散。

2、班主任对本班学生的安全负责,除完成作为任课老师的工作责任外,要重视对学生的常规教育、安全教育,督促学生遵守纪律,关心、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处理学生的偶发事故。

3、教学专用场所的负责教师,对各自专用室安全负责,要经常检查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损坏、损耗情况要及时汇报,学生使用时要确保操作安全,如遇其他教师需使用时,清楚交接,谁使用谁负责。

4、值周教师必须按时到岗,督促学生遵守纪律,在负责范围注视学生动态,劝阻一些不安全因素的出现,如发生事故及时感到现场进行处理。值周领导检查、督促教师的值日,处理偶发的各种情况,做好记录。

5、食堂、财务、门卫工作,按各自的工作要求负相应的安全责任。

四、处罚

如若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学校将根据本制度追究有关人员规定责任,未造成安全事故的,全校通报批评,造成安全事故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学校是人员密集地区,我校是一所小学校,学生人数多,年龄小,场地较狭窄,一旦发生火灾,后果难以想象,为了更好的保证我校师生消防安全,特制订本措施。

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严格管理和科学管理。应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健全消防组织,明确消防责任,层层签定责任书;

2、制定消防制度,加强消防意识教育;

3、完善消防设施;

4、制订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消防疏散演习;

5、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6、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7、积极组织、开展、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8、其它有关规定参照《消防法》执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明确消防责任目标、做好消防工作到人,责任明确,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实行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制,主管安全的副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消防工作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各科室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重在预防,坚决杜绝火灾的发生。

三、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确定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并在这些部门装备齐消防器材。

四、学校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增强消防观念、懂得消防知识、提高消防能力,掌握消防自救技能。

五、分管安全的副校长要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建立火灾隐患登记整改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整改、报告。

六、值周教师应加强学校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安装维护应急照明灯等。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维修、维护人员熟知其位置、功能和使用方法。

七、德育处制定灭火疏散预案,每年至少组织师生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

八、德育处每年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校园橱窗、板报、广播、校报等建立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在校园出口处、主要道路、教学楼等明显位置,设置固定消防宣传展牌。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1、学校学期开学初召开有关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教师必须参加会议。

2、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学校消防安全形势,通报火险隐患情况,分析、查找产生隐患的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提出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研究部署学校下一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学校德育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2、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3、学校应当组织有关人员一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4、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5、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1

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6、学校应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三、消防值班制度

1、学校门卫要坚持24小时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规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熟悉消防重点部位的布局、建筑特点、防火区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设备的配置情况;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3、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做到不脱岗、不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值周人员要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总务处。

5、发现火警信号或接到报警时,要进行实地查看,并及时将着火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质、报告人姓名、扑救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做好详细记录。

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设施应设置齐全、保持完好有效。

2、在各室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

3、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指示标志。

4、使用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固定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值周组教师负责实施对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

2、对消防设施、器材应进行登记,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消防设施、器材的类型、数量、部位、检修或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3、灭火器维护管理要求:

(1)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

(2)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指定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学校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以减少火灾危害。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义务消防队负责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2、学校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一年进行一次演练。

七、相关责任人

1、校长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火灾,校长是总指挥,负责指挥灭火、抢险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发生火灾,任课教师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指挥学生疏散工作。

3、在群体活动中,一旦发生火灾,所有教师必须组织学生迅速安全的离场,接着报警,再组织灭火、抢险工作。

4、保护火灾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稳定学生、家长、社会工作。

八、消防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学校确定将宿舍、食堂、计算机室、实验室、复印室等列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部门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人。对于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要做到以下几点:

1、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2、设立消防标志(应急灯、安全出口等),经常性的进行检修,建立消防档案。

3、消防器材要设在明显地方,经常性的进行检修。相关人员必须掌握消防知识。

4、总务处要及时对有隐患的地方进行检修,特别是电线电路。

5、计算机室管理人员必须要遵守计算机室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违规操作,在停止使用计算机后,应将总开关关闭,避免因线路造成火灾。

6、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要实验室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违规操作,严格对物品进行使用和保管。

7、复印室管理人员,必须要实验室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违规操作,避免火源进入里面,在停止使用该室后,应将总开关关闭,避免因线路造成火灾。

门卫值班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防止有害物品及不良分子进入校园,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莲城中心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1.门卫必须24小时严守岗位,用好监控设备,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坚持文明团结,礼貌待人,不得擅离职守,值班室人员不得在值班时喝酒、打牌、赌博等做个人私事。

2.外来人员出入校门必须严格登记,认真履行登记手续。 3.学生在上课时间未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放学生出离校出门。学生因生病或其他特殊情况的确需要出门时,必须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再持请假条到门卫处填写外出登记表后,方能离校。门卫严格登记并要妥善保存学生请假资料。

4.家长无特殊情况不准进入学校。(特殊情况经门卫批准除外)。 5.凡发现校内有陌生人或身份不明者,门卫和教职工都有责任进行追询,做出处理或上报学校领导班子。

6.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口摆摊叫卖。

7.学生上第一节课后就锁上大门和后门,并做到早晚按时开关大门。

8.非公务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严禁学生骑自行车进入校园。

9.学校开门时间,早上6:40至8:30,师生进校园;10:50至11:00,做班教师离开学校,11:35至12:00,教师下班离开学校;下午2:00至2:30(星期五1:20至2:30),走读生和老师进入校园;下午4:10至4:20,做班教师离开学校,4:50至5:30(星期五3:30至5:30)走读生和老师离校。晚7:00至7:30,教师进学校上晚自习;晚8:30至8:45,师生离校。其余时间不得随意开门。星期五下午一律不准初中部学生以接我校学生为理由进入校园,星期天下午3:00钟学生返校方能打开大门。

10.负责校内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学校领导班子并向有关部门报告。报警:110;火警:119;急救中心:120。

11.做好报刊杂志和信件的收发工作。对信件、包裹和汇款单等重要物品都要作好记录,及时转交给教职工。

12.门卫工作人员应保持值班室内外清洁。

13.门卫工作记录和会客登记名单每月交给人事归档。

14.注意检查水池水量,及时给各水池抽水,保证学校用水正常。 凡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良影响,由学校领导班子讨论做出处理或处罚,严重的要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门卫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门卫工作职责

一、学校门卫值班人员负有确保全校师生的人生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重要职责,应始终提高警惕,增强安全意识,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二、学校门卫值班人员应参加上级相应机构和学校组织的岗位培训,应尽量做到持证上岗;接受学校组织的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职责。

三、学校门卫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上下岗之间要做好交接班手续,不准留空岗。

四、学校门卫值班人员对来访人员应做好登记,对外来人员或身份不明之人员,要求对方出示有效证件,并按要求经过相应登记后方准许进校,为将工作做的更加细致,离校时务必核对登记单,以确定来访人员已经离校。对各招生单位和各招生学校前来招生宣传,事先需经校长室同意,征得校长室许可方可进校。凡推销人员、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对形迹可疑之人应将其拒之门外。对未经同意强行闯入校园之人员,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紧急情况下可拨打派出所电话或110报警),并及时跟随该人员,阻止事态的扩大。

五、每天放学后、夜间、节假日应加强巡视,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有关人员,事态严重的直至拨打

110、119等紧急电话。门卫值班人员应在夜间、节假日期间开通红外报警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的运转情况,发现情况立即报告。

六、对于寄宿制及走读学生要合理分别处理,严格学生出入,严格学校学生请假制度,不得在学生手续不全的情况下私自放行。

七、维护好上、放学期间校门口秩序,制止学生、家长在校内骑自行车,督促师生自行车、电瓶车有序、规范摆放。保持门卫室及周围的清洁卫生。

八、做好报刊、信件及相关物件的收发工作。

九、对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对事件进行记录,或直接向班主任直或德育处反映。

不得进入学校的人员

1、不交待来意的人员。

2、表明的来意与我校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人员。

3、携带危险物品(炸药、管制刀具、汽油等)的人员。

4、患精神疾病、处于醉酒状态的人员。

5、无法证明个人身份的人员。

6、由门卫主观判定疑似危险人物的人员。

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学校内部人员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外来人员指非我校工作人员及学生的人员或车辆。所有外来人员只能从学校大门进入学校,非学校大门进入校园的,学校有权作临时处置,并报警。

二、外来人员进入校门应主动到门卫室出示有效证件,并如实登记,表明身份及来意。

1、各级机关单位到校办理公务准予直接入校;

2、学生家长找教师或学生一般情况之下只能在门卫室等待教师或学生;找学校领导谈事办事,先在门卫室等候,有门卫通知相关领导,由相关领导确定是否接见。

3、进校临时务工人员,需要工程承包商与门卫协商,确认辨识务工人员相貌,由工程承包商作保证,方可入校。

4、推销人员一律不准入校,其他人员需门卫与值周领导联系,由值周领导确定是否准予进校。

三、准予入校者在校期间,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破坏公物、不大声喧哗,车辆行驶速度保证在每小时5千米以内,上课时间不鸣笛。

安全巡逻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学校财产及学生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巡逻人员及巡逻范围

门卫巡逻范围为全校,巡逻重点部位为逸夫楼、志远楼、馨雨楼、食堂周边、学生宿舍周边。

宿舍管理员巡逻范围为分管宿舍周边10米以内。

二、巡逻时间

(一)门卫

正门门卫与后门门卫每日夜间进行巡逻。巡逻时间具体见值班表。

(二)宿舍管理员

学生住宿期间的每天夜里,均要进行巡逻。巡逻时间具体见值班表。

三、巡逻重点

(一)门卫

1.负责学校财产安全保卫工作,巡逻过程中,发现消防隐患或其他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排出。

2.发现教室、办公室等其他科室没有锁门的,应给予加锁关门。 3.发现可疑人员的,应主动询问,对于他人非正常渠道进入学校的,应主动询问。

4.如出现偷盗、破坏等可能会导致学校财产被盗、损坏的情况,应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原则下,主动制止,特殊情况应拨打110,并上报值周领导。

5.对于宿舍管理员报告的有关事件进行处置。

(二)宿舍管理员

1.督促学生行为,管理学生按时入睡。

2.对于学校人员开展影响学生入睡的行为进行劝导。 3.发现有消防隐患及其他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排出。

4.出现偷盗、破坏等可能会导致学校财产被盗、损坏的情况的,应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原则下,主动制止。不能制止的应该报告给学校门卫进行处置。

四、巡逻记录要求

每次巡逻都应有对应的工作记录,学校实行巡逻定点定时登记,即登记本放置在指定的位置,巡逻人员必须到达指定地点才能进行登记。

(一)巡逻人员根据登记卡内容如实登记,要求字迹端正,不得使用特殊符号。

(二)不得提前或延后填写登记卡,不得未经巡逻就填写。

联防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师生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聘请有关部门人员担任我校法制副校长,以强化学校法制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建立综治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的联系制度。学校与法制副校长实行互动联系,不定期交换思想,沟通情况,研究采取相关措施。

三、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在派出所的帮助下,设立学校门卫室,学校聘请专职门卫,并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健全安全保卫方面的规章制度,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切实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工作。

四、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学校法制副校长不定期到校园指导工作开展法制安全教育;

五、强化治安防控措施。派出所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在学校附近巡逻,方便师生报警求助,以加大对这些区域的治安防控和打击力度。

六、加大治安巡逻密度。学校及派出所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尤其是在学生白天上学、放学期间要加强巡逻力度,加大巡逻密度,以强化对校园及周边社会环境的控制。

七、积极维护交通秩序。合理规划和设置校园周边交通标志和安全措施,加强交通管理,严禁无资质车辆接送学生,防止交通事故发生,避免人员伤亡,保证学校考试秩序的顺利进行。

八、确保学校主要领导、法制副校长、片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外来人口清查登记制度

非本学校工作人员等均为外来人口,都应加强管理。一般情况,到访者应得到被访者同意,并有时间接待,并做好登记才可会访。

一、对流动人口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和“谁的范围,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登记准,情况明,底细清”。

二、对进入学校进行修理、工作(临时性)的有专人陪同。

三、任何人不得容留没有证件和身份不清、来历不明的人住宿和打工,并应及时报学校保卫部门。

四、学生凭“学生证”进出校园,学生在“非正常”时间段出校,需要携有科任教师签名的请假条到门卫室登记。

五、校内施工人员进出学校的,需要工程承包者先确认工人身份,才能放行。

六、对于媒体采访部门到校采访的,应持有相关介绍信和工作证明,同时由门卫报校办,经过校办同意才可放行。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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