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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03:09:0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罗田县希望小学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和师生的人身安全。

一、全体教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指示精神,不断提高一切为学生的思想认识,增强安全保卫意识,各班认真学好用好学校印发的《自救自护安全常识》手册。

二、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加强校舍及设施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安全。

三、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对校舍安全做到心中有数,对护栏、雨棚等防止倾覆和坠落。

四、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定期对线路、插座、吊扇、日光灯进行维护和检修,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对师生进行安全用电的常识教育,确保安全用电。

五、落实防范措施,重点库室双门双锁,重要设施器材教具,寒暑假集中储藏和管理。

六、健全值班制度,平时门房日夜设专人守卫,节假日由领导和教职工轮值加强保卫工作。

七、校园内禁止骑车,经允许进入学校的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

八、接送学生的家长,不得随意进入校园,更不能将车辆驶入校园。

九、学生下午不得提前到校(下午上课前半小时开门);放学后不得在学校内逗留(放学后半小时清校)。

十、定期召开校园安全、消防、饮食饮水工作会议,分析、布置检查工作,及时沟通信息,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十一、加强信息反馈和汇报工作,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资料的保存工作。 1.校门按照规定时间开门、锁门。

2.校外人员未经同意不准进入校园,校外非公务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3.校外人员需在校内住宿时,须凭居民身份证办理住宿登记手续。临时工必须办理暂住证或出入证,无证人员(除学生家长外)一律不得在校内住宿。

4.严格执行财物保管制度,各处室及有关场所的贵重物品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5.财物集中的地方,要认真落实防护措施,安装铁门、铁窗、铁罩和防盗报警设备,节假日安排专人守护;教职工的摩托车须停放在车棚内并上防盗锁。 6.较大数目的现金做到随用随取,不得过夜存放在办公场所。

7.校园内不准乱堆乱放易燃易爆物品;实验室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物品,应严格领取制度,严防药物失窃。

8.加强安全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使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消防基本知识人人皆知。 9.建立一支工作责任心强的义务消防队伍,协助学校领导检查和督促消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10.教学设备、贵重物品较为集中的地方、学生宿舍和食堂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并经常检查,按时换药,保证灭火设备完好、有效。

11.电教室、实验室、语音室。图书馆和各处室、办公场所,下班时有关人员应检查各种用电设备电源是否关闭。确认安全方可离开。 12.校园内不准乱搭乱接电线,违章用电者要严肃处理。

13.食堂、锅炉房应经常检查安全用火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14.学生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来校,不准在宿舍内点蜡烛看书,不准使用电炉、石油气炉等。

15.全体师生必须自觉遵纪守法,提高安全、防灾意识共同维护学校安全。发现失窃时要注意保护现场,尽快报告保卫部门;发现现场作案时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并协助擒拿。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严肃劳动纪律,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保证教学计划、教学目标的贯彻实施,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早晨上班每位教师必须签到,坚决杜绝代签现象,如发现有代签现象,二人都视为迟到。考勤负责管理人员为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校领导班子每周都要不定期进行监督巡查出缺勤情况。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扣5元,以此类推。(特殊情况除外)

2、教师有病、有事要在早7点之前请好假,如遇特殊情况第二天还要请假,仍然要告知教导处,以方便教导处安排工作。教师请假2天以内、包括短假和教导处冯主任请,中层以上和尹校长请。教师请病假3天以上需持区级医院诊断书,无特殊情况不得请事假。病假、事假上班后要向批假人打招呼销假。事假每天扣15元及当天课时费,病假每天扣12元及当日课时费。病事假半天及以上扣除当月满勤奖。其他婚假、丧假、产假等都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准离校,如有离校按旷职处理。临时有事必须请假(短假每次5元),必须按时归校并销假。扣费按累计时间计算。

4、严格执行课表安排,不经教导处同意,不准随意串课,更不准停课,做到专课专用(不许并课)。对无故旷课缺席一节扣10元。

5、工作时间不在办公室吃饭、吃零食、大声喧哗、不许干私活、不许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等,不做其它影响同事备课、批改作业、学习的事情。做好办公室卫生,自觉维护办公室整洁。无事情况下教师不得随意乱串办公室。驾车上班的教师不准随意将车开进校园,如出现刮碰学生事件,责任自负,不许在上班时间冲洗车辆。

6、按时参加学校安排的备课、学习、会议或其它活动,并认真做好记录或笔记。

7、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对教师工作的各项基本要求。工作中不准马虎随意,不准擅离职守,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值周的领导、教师要遵守到校时间(早7:00),佩戴标志,认真完成值周任务。开会不迟到、不早退、不讲话、不干私事。学校如有开展活动个人必须服从集体要求。

8、每逢周一,全体教职员工准时参加升旗仪式。升旗时,脱帽立正,行注目礼,做到严肃认真。其他活动不得占用升旗仪式时间,间操时间班主任老师必须及时到各自的班级中去,督促班级学生做好操。同时科任教师按指定位置站好,师生都做到快、静、齐。

9、不准私自代收代办任何业务(如订复习材料、课外书籍、联系补课、保险业务等),不索要、不收受学生家长馈赠的礼品。主动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习惯。

10、课前准备好教学用品,上课铃声响后,马上进入教室,稳定课堂教学秩序。上课时间不允许接打手机,或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不许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2015年9月

罗田县希望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抓。

1、加强学生“一日安全常规”管理。对学生上学、放学及在校活动每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对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环节确定专人负责,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2、加强校舍安全管理。要完善校舍勘查鉴定制度,确定检查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校舍,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报告、立即整修。

3、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学生上学、放学时要加强重要地段、重要位置的教干、教师值班管理。

4、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学校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要清晰,各类消防设施、器材要完备。要加强学校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及时更换老化用电线路。要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禁学生私拉电线、私用电器,用蜡烛照明。

5、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要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管理,严禁外人随便出入食堂。要建立食品、原料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安全管理制度,严把各个环节,严格操作规范,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强食堂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消氰防蝇、防鼠等必要的设备。用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炊事人员要定期查体,取得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严禁个体商贩、学校内部职工及家属在校内经营小食品、冷饮及饭菜,教育学生不得随意到校外饮食摊点就餐。

6、加强学生健康安全管理。要按规定配备校医,加强学校卫生室建设和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要强化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查体,建立学生健康查体档案。

7、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安安全管理。要与综治办、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校门口不能有面向学生的小食品摊点,校园周边200米以内不得开办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等,所有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等娱乐场所不得接待未成年人。学校保卫人员要昼夜值班、巡逻。

8、加强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学校教职工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役使或变相役使学生。认真落实《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减轻课业负担,努力创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环境,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健康发展。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化解学生的心理问题。

四、校内外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学校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必须报学校审批,审批报告要附有安全应急预案。活动前,要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活动过程中,要加强对现场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禁止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和一般性庆典活动。确需学生参加的大型庆典活动,必须报请学校批准。

2014年9月

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度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

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

110、1

19、1

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不经学校同意,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罗田县希望小学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县教育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2014年9月

罗田县希望小学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预见灾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七、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村委会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天晴学生必须站队由护送教师护送过主要的路口,然后让学生排队径直返家。

4、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2014年9月

罗田县希望小学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

一、为保障学校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保护学生、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

三、学校实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四、学校负责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每学期定期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集中的安全教育。

五、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等对我校安全工作实施具体指导和监督。

六、学校协调村委会、派出所、医院等在各自法定职权范围内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为学校安全创造良好环境。 校园安全管理

七、学校建立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设立安全值班电话,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卫人员负责校园内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轻微治安案件、消防隐患或轻微火情等作出及时处理。

2015年9月

罗田县希望小学学校值勤管理制度

1.服从领导安排,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格交接班手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处理好当班期间发生的事件。

2.巡逻执勤人员要保持警惕,忠于职守,突出重点,熟悉有关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行动有准则,执法有依据,并做好巡逻执勤记录。

3.遇有情况要迅速到达出事地点,处理措施要及时果断,注意工作方法。重大问题随时向有关部门和校长汇报。

4.加强校园管理,学校值勤人员有权对进入学校的人员进行检查,非学校人员和非学校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校外人员来校联系工作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证件,在值勤人员处登记后进校。进入学校应遵守校园管理规定,车辆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5.为保障校园安全,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接受值勤人员检查。各类物品出校门,要持有关部门的证明,经值勤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出校。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车行走。携带大件物品出校时,经值勤人员检查后方可通行。

6.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公共场所(包括会场、课堂、办公场所等)的秩序,服从管理,遵守公共道德,防止发生拥挤伤人等事故。违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

7.严禁任何人翻越围墙、大门,或将物资掷出围墙外。严禁打架斗殴、起哄、闹事和其它干扰学校的教学秩序的行为。发现刑事、治安案件或灾害事故,在场教职工及学生应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学校或报警并协助调查处理。师生发现安全隐患,有及时报告的义务。

2015年9月

罗田县希望小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学校负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对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实施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一、学校各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责任人应将治安保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全年工作计划,各项安全管理要责任到人。学校各职能部门要经常性地对本部门教职工和学生开展法制宣传,使教职工和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一旦发现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应由本部门负责纠正。学校各职能部门要自觉接受学校及上级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防火、防盗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整改。

二、全体师生员工在校园内必须切实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诸如:教学常规、门卫验证、会客登记、携物检查放行、安全用电管理、爱护公共财物等。 校内不准任何违章建筑,不准私自占用学校房屋,不准擅自搭接电线维修电器等,不准损毁围墙、栏杆、路灯、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校园内堆放物资设备、建筑材料和其它杂物,须由后勤处统一安排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操场等堆放物品。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的,须事先报校领导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及校门两侧摆摊设点经商或推销物品。销售不卫生食品,学校有权制止,如果导致学生中毒情况发生,责任完全由销售者承担。

三、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教研和其它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校的教学秩序。

1.未经校领导、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对校外人员开设诸如文娱、体育培训、文化补习、业务训练等活动;也不得擅自主办全校性的联欢、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或接洽校外人员来校交流、比赛等活动。

2.凡经校领导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全校性文娱、体育或对外开放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安全没有保障的,不得举办任何活动。

3.经批准在校内组织文体活动、讲座、报告等应符合我国的教育方针和相应的法律、规章,不得宣传封建迷信和进行宗教活动等。 4.告示、通知等,应当张贴在学校指定或者许可的地点,散发宣传品、印刷品应当经过学校有关机构同意。违者要严肃查处。

四、学校的校舍、活动场所、教育设备设施、用具、生活服务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保障制度。 教学所用的化学药品、危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地点,有专人保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学校向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并经法定检验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五、各任课教师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校内文体活动或校外活动,一定要将安全教育摆在首要地位,认真研究和分析各种情况,采取有力的安全措施,确保学生安全。不能麻痹大意,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1.根据活动的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组织性、纪律性教育,增强学生安全识别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2.各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扑救火灾、抢险等危险活动。

六、实验室、电教室、教学仪器室、图书阅览室、后勤仓库等重要部门和场所,要切实按照岗位管理责任制加强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发现问题隐患予以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自我保护教育,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取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1.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工作,积极、经常地向学生及其家长宣传安全的重要意义。

2.经常向学生传授、介绍一些安全知识,如交通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提高学生的安全认知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3.放学后要认真检查班级的电灯、门窗的安全,要及时拔下电源插头,防患于未然。

4.学生有生病等其它意外发生时,要及时通知家长,并向学校报告。 5.任何教师都有义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教师上课时对学生实行点名制度,发现缺席学生应询问原因,及时与班主任联系,上室外课时,教室内不要留人,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留学生必须经课任教师同意,实行谁留学生谁看管、谁负责。任何教师在上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课堂。放学后要认真组织学生排队离校,学校实行净校制度,避免学生在放学后仍逗留在校园,出现安全真空。

7.任何教师都要尊重、爱护每一个学生,不得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2015年9月

罗田县希望小学住宿管理制度

为确保住宿生活的需要,创造一个整洁、优美的良好的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1、寄宿生因家中有急事需回家,应由学生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写出请假条,经班主任、生活管理教师批准后,办理请假手续,并由生活教师开出“住校生离校单”,交门卫后方可离校。

2、归宿假回家后,因病或因事不能按时到校的寄宿生,家长或临时监护人要事先向班主任和生活教师电话请假,事后补上由家长签字的请假条。

3、寄宿生在教室上课期间因身体不适,需休息者,由本人书面申请,班主任批准签字,交值班的生活教师后,方可进入宿舍休息。

4、寄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纪律,按时起床、就寝、做操、灭灯息谈,遵守住校的一切规章制度。

5、在校学习、生活、活动必须听从生活管理教师的指挥安排,遵守纪律和规定,用餐上活动课等要统一行动。

6、同学之间要相互关心,团结互助,相互谦让,不准打架骂人,不准以大欺小。同学之间发生纠纷,及时报告,由教师解决。

7、爱护学校公物,爱护花草,不准任意损坏践踏花草,开、关房门要轻,不得踢、撞、撬门,不准在墙壁上乱刻乱画。

8、住校期间不准私自外出。若外出或回家须经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师及值周领导审批同意交由监护人领走方可。

9、注意安全,不做有危险的游戏和不安全的事,不能攀爬栏杆,寝室区内严禁跑跳,上下床不能随意翻越。

10、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扔果皮纸屑和杂物,寝室内毛巾、脸盆、桶、口盅、牙刷、牙膏、香(肥)皂、衣物、被子、床单、枕头均要摆放整齐。

11、不准带非住校生到寝室玩耍,平时未到开寝室时间,不得随意进出,未经别人同意不准随意翻拿东西。

12、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要勤俭节约,不挑食,不偏食,不浪费粮食。

罗田县希望小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由总务处归口统一管理并选配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并具有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落实治安岗位责任制。

二、储存室符合防火、防爆、防盗、防泄漏等安全管理要求;保管人员须经过消防安全及有关专业知识培训。

三、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得在同一室内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制度。

四、危险物品的购买、领用必须有专人审批,限量发放。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乘数量及时退库。严禁任何人私自将危险物品带出保管室或实验室。

五、学校一般不得购买剧毒药品,因实验所需必须购买的须经教育主管部门严格审批,并按以上程序严格管理。

六、危险品的进货量及储存量需要严格控制,出入库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储存必须贴有标签。

2015年9月

罗田县希望小学路队护送制度

为保证学生安全,加强管理,提高路队管理的质量。特制订如下制度:

1、值班领导、执勤学生应按时到岗,监督检查。

2、放学后,学生以班为单位在大院站队,不许打闹,做到快、静、齐;体育老师认真组织整队放学。

3、放学离校顺序由一年级至六年级,每班有两名学生举牌引领。路队要稍慢、匀速行进,前后学生之间要保持合适距离。路队中学生不能推拉、打闹、嬉戏,不能掉队、插队。

4、路队出校门走到路口黄线,向东西方向走人行道,中间不准走散,由班主任或课任教师送过马路;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因公、因事、因病请假)不能护送路队时,教导处指定其他教师护送,以保证学生的安全, 管理制度

5、接送学生的家长均应在执勤线以外接送,避免影响交通,不可围在校门两侧。一般情况下,家长不可进校接孩子,不可从路队中接走孩子,须在校外两侧转角处从路队中接走。在校门口接孩子又不听指挥的家长,其子女所在班级将被扣除路队纪律分。

6、家长与学生要定好接送地点、时间,如果家长有事,可推迟半小时接,期间小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7、如遇恶劣天气,值班领导、体育组教师、班主任及跟班教师要放下一切工作,维持放学秩序,确保全体学生安全离校;恶劣天气放学时,不集体站队,学生在教室等候家长。。

8、下午放学后,留下辅导的同学出校时不分年级、不分高矮,要自觉站成一队;校队训练和兴趣小组的同学出校时,由辅导老师整队出校,保持安静,无打闹现象,辅导教师要将学生护送至校门口。

2014年9月

罗田县希望小学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为贯彻 “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及时消除辖区各种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对国家、对人民、对下一代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对学生安全、健康成长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责任感,把学校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提高全体师生对中小学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

二、建全机构,落实责任

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要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校长责任制、值周校级领导责任制、班主任责任制、科任教师责任制、安全检查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充分发动团组织、学生干部等作用,协助学校作好安全工作。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一律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切实将责任落实到教育教学、后勤设施管理等各个方面。学校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个人,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责任追究制。具体如下: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中层领导及全体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安全责任领导小组。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统筹与协调,保证学校安全工作的顺利、正常进行。

(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各部门要明确本部门的安全责任范围,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具体为:后勤部门检查学校住宿楼、教学楼及其它建筑(构筑)物的安全,调查了解学校周边是否有安全隐患,保证楼道照明设施正常运转,如有隐患要及时报告校长;校医也是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学校卫生室负责检查学生饮食卫生安全;保卫部门负责检查进出学校人员,防止非本校人员无正当理由进入,建立夜巡制度;政教处负责学生日常行车、乘车的安全;行政值周和值周老师负责学生上下楼梯安全和住校生安全。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一是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状。二是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每周利用家长接送孩子之机,向家长了解途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较严重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争取家长和地方群众的支持。三是各班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及时了解本周学生在校内外的一切安全情况,并向校长汇报。四是学校电管员要及时检查电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是炊事员要随时检查厨房的火、电、锅炉、开水等是否存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排除。六是卫生保健老师要随时关注学生的安危,对卫生安全多强调、指点,防微杜渐,把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七是值周教师要尽职尽责,做好值日工作,同时做好安全日志记录。八是强化家长对子女人身保险意识,尽量要参加保险。

(三)建立反馈和预警机制。

各部门、值日老师发现问题后要及时报告行政值周处理,行政值周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校长处理。建立防范安全事故的长效预警机制,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预案,各项制度预案要宣传到位,并上墙公布。严格落实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排查制度,凡涉及学校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都要认真进行检查,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校长和分管副校长要全面掌握学校的安全工作情况。发现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能自行解决的立即解决;学校自行解决不了的按分级管理的归属,立即上报临港区教体局尽快解决;在尚未解决之前,应先采取力所能及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对涉及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要进行认真地清理检查。凡没有建章立制的部门,要责成其迅速制定;凡规章制度不健全的,要尽快补充完善;凡对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的,校长和分管副校长要找有关责任人谈话落实。

三、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机制

学校领导建立一个排查小组,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了解学校中的不稳定因素及矛盾纠纷的排查,并及时调解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一)排查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学校的线路是否老化。教室、学生宿舍等门窗是否及时开关,课桌椅、床架是否牢固。

(二)排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学校食堂、饮食店用电是否规范,开关是否损坏;学校班级用水是否卫生;食堂的门窗、防蝇纱窗是否及时关闭。

(三)排查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材是否好用;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学生是否住宿在商住两用楼。

(四)排查学生路途安全隐患。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学校班级是否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五)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在排查安全隐患和整改工作中,要认真做好记录,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填写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帐,以便得到及时处理。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导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2015年9月 罗田县希望小学社会、家长与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1、学校要经常与社会(居委会、派出所、法院等)取得联系,互通情况。

2、定期邀请派出所干警到校实行法制讲座,向全体师生传授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防止在校学生犯罪,加强对违法乱纪的学生的共同教育。

3、加强家长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担任的角色,包括告知学生上学放学的接送要求等以使学生家长在教育过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家长应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承担义务。

4、家长在学校安全工作中要求

(1)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

(2)对学生在生活中的异常现象要及时向学校的教师或者相关领导反映,并积极进行解决;

(3)对学校要求家长参加的诸如家长会各种活动要积极参加,并协助老师完成相应的活动;

(4)对特殊时期,学校实行的特殊政策,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完成相应的活动; (5)对学生在学校中发生意外事故,要配合学校及相关部门进行种种救治及善后处理事宜;

(6)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中,任何人不得侮辱、殴打教职员,不得侵占、破坏学校房屋、设施和设备,不得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7)学校可通过各式各样的方法,让家长定期或按需要参与子女的教育过程,学校应邀请家长代表参加家长委员会或校务委员会工作。

2015年9月

罗田县希望小学后勤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各项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更好地为全院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提供服务,现对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的安全工作规定如下。

一、饮食卫生及食堂安全管理饮食卫生及食堂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师生员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饮食服务部要加强对炊事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对餐饮、食堂安全工作的检查,做好防毒、防盗、防火工作。

1、饮食卫生管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坚持“五四”制,要主动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卫生监督部门、主管部门和师生员工的监督检查,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做到:原材料的购买、加工、出售实行“四不制度”;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饮食炊具实行“四过关”;环境卫生实行“四定”;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2)食堂经营者主动做到不采购、出售腐烂、变质食品或馊饭馊菜,违反者按市区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视情节确定与之解除 合同

(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严格操作规程,严防中毒事件的发生。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除负担全部经济责任外,还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食堂安全管理

(1)非食堂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

(2)除上班时间外,各食堂还要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如擅自离开值班岗位而发生事故者。

二、锅炉房安全管理根据国家、省、市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为了确保我院锅炉的正常运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对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1、锅炉工须持证上岗。

2、安全操作规程

(1)司炉工要严守工作岗位,正确科学地操作,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不得玩忽职守。 (2)注意劳动保护,保证自身安全。 (3)随时监视三表(水表、压力表、安全阀)及所有受压器件、管道、阀门,保证让其正常工作,如发生异常故障应立即进行处理,使其恢复正常。无法处理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及时报告,不得延误。

(4)保证锅炉进水、排污、送风、除尖及各辅机系统经常处于良好状态,正常运行。对所有机械转动部分,应按时清洗加油。

(5)定时检查锅炉用水水质,不得使用超标的硬水,定时测试汽动阀,冲洗水位计,压力表、存水弯管,确保这些部件高度的准确性和灵敏性。定时排污除尘。 (6)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锅炉房,工作时间不得会客。

3、交接班制度

(1) 按时上下班,接班者未到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须经双方办完交接手续后方能离开。

(2)发生故障或正在排除故障时不得交接班,接班者应协助交班者工作,待确定事故原因,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进行交接班手续。

(3)交接班应履行下列手续:填写清楚锅炉的运行情况,完成任务情况,清洁卫生情况。除净尘器内的烟尘和前灰箱灰渣,搞好锅炉及室内卫生。酒醉者或影响安全的病患者不得交接班。

4、处理事故应注意的事项

(1)锅炉一旦发生故障,司炉工不要惊慌失措,要保持冷静,“稳”、“准”、“快”地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如原因不明,无法处理的,必须采取应急措施停炉,迅速报告部门主任、处长(主任)和主管部门。

(2)从发生故障起司炉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应将事故处理完毕后交接班。 (3)故障消除后,应将故障发生的详情和处理情况记录在案存档,并向有关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

三、水电安全管理为了搞好水电供应、管理和维修

工作,保证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水电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1、全体水电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水电相关的政策法规和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2、搞好配电管理。经常巡查配电室配电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检修,以免造成突然停电。

3、好供电主干线的维护工作。经常巡回检查学院供电主干线,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抢修,以免造成重大事故。

4、全面了解掌握学院各幢公用房屋供电主干线所载付承受力,以免用电超载烧毁供电线路,致使设备受损。

5、注意安全生产,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操作程序。爬杆检修电路,必须系好安全带;登高更换检修照明,必须有人扶梯;带电操作,必须要有绝缘措施,并有人监护,维修主要供电干线,必须拉闸断电。

6、搞好抽水设备的检修、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保证供水畅通。

7、经常巡回检查供水管道及屋顶水箱浮球阀,以免球阀失灵,水满外流,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

8、定期清洗屋顶水箱,按有关规定进行消毒,确保饮水安全卫生。

四、

楼房安全管理

1、坚持值班制度。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按时开关门;值班时间不得脱岗,因事因病必须经请假批准同意后方能离开,否则按旷工论处。

2、各楼房管理员必须认真做好本楼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防盗。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盘查,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保卫处和有关部门报告。

3、认真做好本楼财产管理工作,经常检查公共设备设施,未经同意,楼内房间不得借给他用,所配桌椅、设备设施,不得搬离本楼,楼内公共设施如被他人损坏,应责成赔偿。

4、认真执行教学区管理规定。上班时间禁止会客,禁止在教学区大声喧哗,未经允许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教学楼,禁止在教学区内开展球类活动,禁止踩踏防护围栏,禁止跨入绿化区攀摘花木践踏草坪,禁止一切车辆进入教学区。对违反教学区管理规定者应加以劝阻或教育,情节严重者应交保卫处及有关部门处理。

5、上课和自习时间要按时开门供电供水,晚上下班时要督促各班关好门窗,按时关电、关水、锁门,晚自习时间如遇突然停电,应做好楼道照明工作,以便师生安全离开。

五、财产安全管理 学院移交给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的所有资产,所有权归学院,管理使用权归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为了使资产做到保值、不流失,必须加强对资产的安全管理:

1、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各部门所管辖设备,物资必须指定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如因保管不当,造成损失,或因对设备使用操作不当造成损坏,由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

2、加强对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财务室的安全防范工作。财务人员应妥善保管好现金、支票、印章和其他有关票据。下班时锁好保险柜、关好门窗,以免发生意外。

3、节假日每位干部员工应妥善保管好自己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办公楼应安排人员轮流值班,确保办公楼内的财产安全。

六、建筑施工

安全严格执行《建设施工核查标准》,加强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安全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2015年9月

罗田县希望小学学生上下学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校园内及周边良好的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学、放学平安、有序地出入校门,特制定zz小学上学、放学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学要按时到校,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不提前到校、不迟到。

2、班主任要严格执行早、午两次点名制度,对没有按时到校的学生及时询问家长,对请假学生进行复核(电话家长)确认。

3、教师、家长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主动避让行驶车辆。

4、中午采取错时放学制度。

5、排队要做到“静、快、齐”:保持安静有序,不大声喧哗、吵闹,不影响其他班级。

6、班与班之间要有适当距离,不要跟随太紧。每班需安排1—2名学生负责在前面带队。

7、放学路队班主任要将学生护送至本班规定地点后先整队,再放学。学生之间不许说话,更不许推搡打闹。

8、将本班自行回家的学生根据其生源居住区域,科学地编排结伴小队,每个结伴小队选出路队长,方便学生能结伴而行互相照顾。

9、在校门口若遇多班汇集,应以“低年级优先,先到者先行”为原则,后续班级应自觉暂停前进。待先行班级行进完毕,其他班级再依次陆续离校。

10、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如留学生必须提前通知家长。中午放学,各班必须统一站队离校或午餐;下午放学,生必须统一站队离校。要求学生放学要直接回家,不得到其它地方玩耍,更不得在学校逗留。

2015年9月

罗田县希望小学体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1.学校各项体育器材,分类摆放,造册登记,专人管理。

2.教师上课所用器材,需办理登记手续,课后按数按量归还,放回原处。未经体育室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准任何人进入室内拿玩体育器材。

3.课余时间,需用器材,应办理借出手续,并按时送还,如有遗失损坏,追查责任按价赔偿。

4.体育器材及场地设施器械,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违者,一经发现,追究赔偿责任。

5.体育器材,每学期全面查点一次。逐年购置和自制,保证按省规定的器材达标。

6.搞好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7.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火、防盗工作。 体育器材借取制度

体育器材是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训练和课余活动的重要工具。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教学,活跃学生第二课堂,培养学生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根据学院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及相关规定,结合体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体育器材的借取适用范围

1、学院体育器材仅对我院学生进行开放免费借用,非我院师生不得借用学院体育器材。

2、体育器材的借用活动范围仅限于学院范围内,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借用体育器材在校外进行使用。

3、体育器材的借用仅适用于学生体育锻炼和课外活动,不得用于任何商业活动,一经发现,取消借用人的借取资格。

4、学院体育器材由器材管理员进行统一管理,体育部为体育器材管理和维护的责任单位。

二、课内体育器材借取管理办法

1、体育器材借还登记程序 在学院进行的体育课程,上课前由任课教师将所需器材数量告知文体委员,文体委员或其他同学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到器材室借取并登记,下课10分钟内进行归还、核消。归还时,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验收。

2、体育器材损毁丢失处理程序

对于遗失器材,体育器材管理员出具赔偿单,经体育器材管理员和任课教师签字后,自体育器材遗失一周内,由器材借用人持赔偿单到学院财务处办理赔偿手续,并将体育器材赔偿缴费单原件交付体育器材管理员处,换回借用人的证件。原则上遗失的体育器材按照购置价赔偿。

如在借用期间,发生体育器材损坏,由体育器材管理员根据损坏程度,开具器材损坏单,赔偿流程和体育器材遗失流程相同。

3、业余运动队领用器材程序

学期初由教练员签署意见并经所在教研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借用,学期底归还。对于丢失器材一律按购置价赔偿。

4、器材、器械等设施的维护统一由管理员负责。小范围内维护(如:更换篮环、挂篮排网)由管理员负责,如需大范围维护,由体育部领导提出申请并报告学院主管领导,按照学院有关财务、国资规定执行。

三、课外体育器材借取管理办法

1、采用“先到先借、借完为止”的数量控制借用原则。

2、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借取器材: (1)、借还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16:20—16:50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5:50—16:20 上午归还时间:9:50--10:00 (2)、星期一至星期四借取的器材,归还时间不得晚于次日上午;周五下午借取的器材,归还时间不得晚于下周一上午

3、借取程序

(1)、个人借取器材时,须持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方可借取(两证缺一不可) (2)、单位借取器材时,因开展活动需要较长时间、较大数量借取器材,需出具借条,并由班主任、辅导员(或二级学院院长、书记)和体育部负责人签字后借取

3、安全

(1)采用“谁借用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在体育器材借取时间段内,发生的任何意外伤、亡事件,由借取单位和个人自行责任。 (2)危险及特殊器材只向集体提供。

4、归还和管理

(1)、对于未按时归还器材的学生,在一学期之内取消其借取权利。

(2)、器材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或正常消耗而造成的损坏,免于赔偿。因故意损坏或不按规范使用器材的,且造成器材损坏或丢失的,将按照购置价赔偿。 (3)、赔偿流程:

管理员出具赔偿单→财务处交赔款→管理员处换取证件。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五、本制度由学院体育部负责解释权。

六、小学体育器材管理员工作职责

1、器材管理员全面负责全校体育器材及运动服和运动场地的管理。固定资产和其他体育用品一律入帐后使用,要做到帐物相符,定期对帐检查。

2、对现有物资器材要定期清点,分门别类,存放整齐,注意防火防盗,防霉变,搞好仓库卫生。

3、要定期对体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教学与训练的需要。

4、为保证教学和训练的需要,体育器材一般情况下不外借,特别是易损的物品和器材,如:钉鞋、服装等。

5、体育教学和训练使用的器材,必须由任课老师负责借还,如有丢失,负责追回或令其赔偿。

6、凡需购置的体育器材,应有体育组保管室提出购置计划,经体育组审查,由校长批准方可购置,一般每学期制定购置计划一次。

7、加强运动场地的管理,严禁各种车辆和外来人员进入场地,影响正常的教学与训练。对场地和场地内的器材要按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场地内不能堆放任何物品和建筑器材。

8、保管人员要以高度认真负责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

七、小学体育器材室保管制度

1、体育器材室是体育器材存放、保管的重要场所,其主要管理者为总务主任和体育教研组长。

2、室内各类体育器材应分类存放有序,登记注册,便于借取使用。

3、凡使用本室内器材,应由各班体育委员及体育小组长借取、存放,体育教师有责任经常检查、整理。

4、借用本室器材,凡有损坏的,管理者可根据损坏程度、性质作出赔偿决定。

5、体育教师有责任经常检查室内器材完好情况,及时修补器材。剔除不能使用的器材须经管理人员同意。管理人员根据省器材标准提出添置器材的要求,及时补充器材。

6、室内保持干燥,经常清扫,做到器材摆放有序,整齐、整洁。 体育器材借用制度

1)、爱护运动器材,在指定运动场上活动。

2)、由各班体育委员提前五分钟到体育老师或体育管理员处领取体育器材。 3)、学生不得擅自进入体育器材室,违者视后果予以教育,严重者报体卫领导小组处理。

4)、活动课教师或体育教师应按课表借用器材,不得擅自他用,所借用器材应清点登记后归还器材室,如有发现器材数量不齐,查明情况,酌情处理。 5)、损坏器材、丢失器材应及时向体育组教师上报,视情况作相应的赔偿和处罚。 6)、体育教师不得擅自向外单位、个人出借体育器材,需以主管体卫领导同意。 7)、每次出借要登记,期初、期末体育组器材负责人要协同总务处清查器材。

2015年9月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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