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中美融资融券业务规则的比较

发布时间:2020-03-02 13:31:5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中美融资融券业务规则的比较

[摘要]2010年3月31日,沪深两市融资融券交易试点正式启动,A股也由此进入“双边市”时代,结束了持续20年的“单边市”。2011年8月19日证监会又公布了有关融资融券和转融通业务的三项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融资融券业务即将由试点转入大规模铺开。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需要开立的各种账户、对投资者关心的保证金等核心问题,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要求和规定,下面以海通证券为例来比较我国与美国在融资融券业务规则中的不同规定。

[关键字]融资融券;保证金;卖空;买空

一、开立保证金账户的要求

(一)是否如实填写个人资料

在美国和我国进行融资融券业务开立保证金账户在审查资格上都是有严格要求的,均需要以自己的名义开立相关保证金账户,并要如实填写个人情况。需要说明的是,在我国投资者只能申请一家商业银行的信用资金账户,在一个证券市场只能开立一个信用证券账户。

(二)证券的权益要求

1.我国的规定

在我国,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后,证券公司将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为投资者开立实名信用证券账户,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是“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资产的名义持有人。由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的利益,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证券公司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即指请求召开证券持有人会议、参加证券持有人会议、提案、表决、配售股份的认购、请求分配投资收益等因持有证券而产生的权利),应当事先征求客户的意见,并按照其意见办理。

2.美国的规定

在美国,投资者必须与经纪公司签署客户协议,协议要求投资者以保证金账户融资购买证券时,买入的证券须充当贷款抵押品;保证金账户上的证券可以被经纪公司借给其它希望卖出该种证券的客户。为便利证券的抵押和借贷,经纪公司要求用保证金账户够买的证券,都以经纪公司的“行号户名”持有,这意味着从证券发行角度看,证券的所有者是经纪公司,普通股的发行者会把所有的股票红利、财务报告和表决权交给经纪公司,经纪公司再将这些东西转交给真正的投资者,即用保证金账户购买股票的客户。

二、初始保证金比例与维持保证金比例

(一)初始保证金比例

在我国,证监会、交易所规定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都不得低于50%。为控制风险,试点初期投资者初始保证金比例提高至60%以上。

海通证券规定,客户初始保证金比例与客户信用级别挂钩,风险较大的初始保证金要求就比较高:AAA级,0.6;AA级,0.65;A级为0.7。

融资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100%;融券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卖出价格)×100%

2.美国的规定

在美国,监管当局根据风险大小确定初始保证金比例要求,交易所可以自己规定这一比例,但不得低于监管当局的要求。经纪公司可以定的更高,假设监管当局的标准为50%,证券交易所就可以定在55%,经纪公司则最终可以定在60%。其中,公式为:

融资初始保证金比例=(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账户的负债)/(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100%;融券初始保证金比例= 保证金账户上的存款/(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卖出价格)×100%

(二)维持保证金比例

1.我国的规定

我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维持担保比例的规定: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30%。当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时,保证金账户处于“不足状态”,应在2个交易日的期限内追加担保物,追加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50%;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保证金账户处于“盈余状态”,允许客户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证券;

海通证券的规定:客户最低维持担保比例为130%,可提取保证金的维持担保比例为300%,追加保证金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为150%。

2.美国的规定

在美国,一般最低保证金比例为初始保证金比例的75%。纽交所条例431和纳斯达克条例2520同时明确规定:买多账户要求保证金维持在25%的资产净值;卖空账户要求保证金维持在30%的资产净值。

三、保证金的补足形式

在我国,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时,按规定追加保证金或自行平仓。客户可以通过向信用账户转入现金或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等方式追加保证金提交。

在美国,有存入现金或证券;偿还部分贷款;出售部分证券,以收入偿还部分贷款这三种形式补足保证金。

四、保证金余额的计算规定

投资者进行每一笔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时所使用的保证金应以其保证金可用余额为限。其计算公式为:

保证金可用余额=现金+∑(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市值×折算率)+∑[(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利息及费用;

维持担保比例=保证金可用余额/(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当前市价+利息及费用总和)

2.美国的规定

上临界资产MV1=MV11+ MV12=L1/(1-IM)+ L2/(1+IM)

下临界资产MV2=MV21+ MV22=L1/(1-MM)+ L2/(1+MM)

其中,MV11是买空交易初始保证金要求的保证金,MV12是卖空交易初始保证金要求的保证金,MV21是买空交易最低保证金要求的保证金,MV22是卖空交易最低保证金要求的保证金,L1是账户的负债,L2是借入证券的现值,IM是初始保证金比例,MM是最低保证金比例。

若保证金账户余额在MV

1、MV2之间,则保证金账户处在“限制状态”;大于MV1,则保证金账户处在“过度状态”,可以提取保证金;小于MV2,则保证金账户处在“不足状态”,需要补足保证金。

参考文献:

[1]陈建瑜,我国开展证券融资融券交易问题研究[R],2004.01,深证综研字第0088号

[2]证监发[2006]69号.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EB],2006年6月30日

[3]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会员业务指南[EB],2010年3月22日

[4]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会员业务指南(2010年修订)[EB],2010年3月22日

[5]陈工孟等,金融工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融资融券规则

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

8 融资融券业务

第七章 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常见问题

融资融券业务详解

第八章 融资融券业务

7融资融券业务

第八章 融资融券业务

中美融资融券业务规则的比较
《中美融资融券业务规则的比较.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