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市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
社会保险补贴申报须知
一、申报对象
1.2017年度已享受该项补贴且在规定补贴期限内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
2.2018年已认定符合享受补贴政策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包括4050人员、夫妻双方失业、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等,其中,已领取个体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在政策享受范围)。
二、提报资料
1.《东营市灵活就业人员登记认定表》(经办窗口领取或“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 2.2018年新申报补贴人员,如未进行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对象认定,需提供人员类别所对应的身份证、离婚证、《残疾人证》、《低保证》等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去年已享受政策,困难人员类型不变的不需提供)。
4.《东营市就业困难人员援助申请表》 (本表是为全面掌握困难人员信息,尤其是特困家庭成员情况所设,由申请人自愿填写,“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
三、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四、申报期限
2017年10月10日开始申报,2017年11月10日结束(周末休息)。
附 件:1.《东营市灵活就业人员登记认定表》
2.《东营市就业困难人员援助申请表》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290号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一楼南厅就业援助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6378951
东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18年10月9日
《市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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