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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0-03-02 07:39:1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依据《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我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2018年报考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

符合《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见简章)。

(二)学院要求

除学校规定的申请条件外,还须满足学院的要求:往届毕业生需要在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所要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学术论文一篇或者SCI/EI检索文章一篇及以上。

须同时满足学校及学院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未取得硕士学位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允许报考。

(三)考试方式

2018年我院通过以下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

1、学士直攻博(已完成拟录取工作,考生只需在报名系统填报信息);

2、硕博连读;

3、申请考核制(含定向就业)。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我校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期间系统24小时开放,报名网址:http://yjsy1.ustb.edu.cn:8080/zsgl/bswb/。报名费200元,交费方式为网上支付。

(二)提交的申请报名材料:

1.《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需要提交的材料。 2.学院补充要求:对于有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考生(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术论文首页。 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①《2018年报考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硕博连读考生须同时提交《北京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②学位证书复印件;

包括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及硕博连读考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补交硕士证书复印件);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两份(所报考的导师不能填写);

⑤本科、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⑥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约3000字左右,包括题目、导师、论文摘要和创新性结论;同等学力报考者提供学士学位论文全文及评议书复印件;

⑦研究计划;

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或方案,要求不少于3000字。 ⑧科研经历简介及自我介绍;

科研经历包括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

⑨同等学力报考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发表论文或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⑩对于有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考生(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术论文首页。

(三)材料审核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须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寄(送)至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310办公室。学院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规定时间,组成不少于3人的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审核结果最后由学院提交至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经审查不符合规定者或因个人原因未能将报考材料及时送达者,将不予准考。

四、考核与评价

(一)考核时间:2018年4月9日-13日,具体时间地点届时登录学校及学院网站查询。

(二)考核及内容

所有考生(学士直攻博考生除外)均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部分:

①学术水平考核 (100分)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采用考核小组的面试提问方式来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等。

②外语水平考核(100分)

硕博连读采用考核小组的英文提问方式考查考生对专业外语的听力、口语的能力。 申请考核制考生通过科技英语文献阅读与翻译的笔试(在钢铁冶金、有色冶金、物理化学、生态学方向中任意挑选一套答题)以此来考查考生的外语水平、专业水平及文献掌握能力等。

③综合素质考核(100分)

采用考核小组的面试提问方式,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创新意识、研究潜质。 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学习(工作)态度,心理素质、身体素质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是博士生招生考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的考生除参加上述学院组织的考核外,还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

1、思想政治理论课(自然辨证法)考试。

2、加试2门硕士学位课程,每科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

(三)考核专家小组

考核专家组由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在内的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考核过程及考核内容以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导师为主,考核结果在参照所报考导师意见下,由考核专家组集体讨论决策,并报本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形成集体讨论、重视监督的专家组集体决策制度。

五、体检:考核期间学校统一安排体检,地点为北京科技大学校医院,具体时间届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六、录取

(一)将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考试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二)按所报考导师学生成绩排名、不同报考类别排名,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考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录取阶段不作调整(考生报名阶段须慎重填写)。

(四)录取阶段,所报考培养单位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七、学习年限

以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学士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5年。

八、专项计划: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联合培养等),请参见《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九、学费、奖助学金、住宿、合作培养公派留学:请参见《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十、申诉机制

考生在招生、录取等方面有疑问,可首先向我院提出署名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

如果考生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并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调查后做出最终裁决。

十一、其他:

1、博士招生考核将在2018年4月9日-13日进行。关于博士的报考、初选审核名单、综合考核及录取等通知均在本学院网(http://metall.ustb.edu.cn)招生就业栏目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2、咨询电话:010-82375007 马老师

3、学院申诉电话:010-62334914

4、学院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310办公室

本招生办法由北京科技大学冶金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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