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里坪镇2012年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查处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全力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思路为导向,现制定格里坪镇2012年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注重以人为本,按照“深化认识、做强基础、完善机制、提升绩效”的工作思路,不断创新机制,以加强专业调解队伍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村、社区调解室等基层人民调解的作用,有效防止和及时调处社会矛盾纠纷。
二、工作目标
着力提升人民调解的质量、效果,健全和优化对接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调解员的政治理论知识、法律知识、调解技能、调解实务知识等综合素质,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调解队伍;完善排查预警机制、听证对话机制;加强对村、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督导,完善村、社区材料上报制度,制定完善相关考核办法,做到考核到位、有效;完善大调解例会制度,适时做好调处方案和工作部署;加大调处中心和基层人民调解室的硬件投入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大调解工作效率。
三、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进一步规范大调解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规范“大调解”协调中心工作流程,促进大调解人员、经费和办公设施等保障措施的落实,形成完善的机构设置和工作体系。
四、进一步完善矛盾化解机制。做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积极推广党员议事会、领导干部接访日、民情恳谈会等制度,畅通基层党组织了解民情和党员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探索实行党员联系服务居民制度,确保每一户居民都有党员联系,确保居民的意愿和诉求能及时反映到党组织。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定期召开社情民意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村(居)民的实际困难。
五、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技能培训,提高队伍素质。积极吸纳人大代表、警察以及法律工作者等志愿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不断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业务指导,邀请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调解技能,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六、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办法,完善奖惩措施。镇“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大调解工作实际情况的监督,定期进行评比、推动、总结,及时发现在实际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于大调解
工作经考评不合格的要在各项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把矛盾纠纷的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管控率、人民群众的满意率等指标作为调解人员的考核重点。
七、探索建立特色调解机制。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思想为导向,从实际出发,学习借鉴其他地区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注重培养擅长调处、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在实际工作中注意积累,探索发现符合地方特殊条件的调解机制。优秀的经验、方法要在全镇推广,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