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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践行群众观点 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发布时间:2020-03-02 10:33:1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努力践行群众观点 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新疆伽师县法院认真开展便民服务活动

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主题教育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人民法院切实增强群众观点,注意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待,进一步提高司法为民意识,严格落实司法为民措施,认真开展“阳光司法”,强化审判管理职能,全面提升审判质效,注重矛盾纠纷的化解,加强队伍建设,全力提高辖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为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优质地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发挥能动司法作用,提高服务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在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主题教育中,该院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说话办事,把服务群众、造福百姓作为最大责任,做到决策部署到哪里、工作推进到哪里,群众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与群众同坐一条凳子,置身于群众之中,认真研究政策、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既让群众得实惠,又让群众高兴满意,用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取信于群众。

一是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该院党员干警主动深入到矛盾较为突出的乡村一线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查明原因,予以协调解决,切实做到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形成“事情有人管,问

题有着落,部门有行动,群众有所盼”的良性互动局面。今年以来,共走访500余人(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0余起,真正把“坐堂问案”变为“巡回走访”,使有碍稳定的不和谐因素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稳定了民心。

二是主动接访化解矛盾。该院变当事人上访为院领导主动开门接访,及时处理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同时,要组织党员干警开展带案回访活动,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多方听取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审理情况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提出的问题,干警要依法、有理有据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律解释和宣传,及时稳控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有效防止当事人越级上访。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80余人(次),带案回访当事人152人(次),解决涉及农村土地纠纷、城市拆迁纠纷、农村用水纠纷等热点、难点问题36件,使一些复杂的问题和矛盾得到了妥善解决,没有发生一起越级上访事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搭建服务平台,拓宽服务领域。该院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广泛搭建服务平台,着力构建“能动司法”的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司法联系企业机制,发挥好企业联系点和结对帮扶的作用,有的放矢做好主动服务。对于符合经济发展方向和结构调整目标的低碳、高效、循环和生态、新型工业企业的诉讼案件,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开辟高效快捷

的绿色诉讼通道,快速、及时审理发生在园区、项目建设中的民商事纠纷案件,维护园区、项目建设经济秩序。同时,要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和咨询,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发现新情况和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司法建议和反馈信息,帮助企业查漏补缺,解决问题。今年以来,该院园区巡回法庭已举办专题法律咨询、讲座十余场次,向企业提出建议12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有效地提升了园区企业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的能力。

四是开辟涉农案件“绿色通道”。该院通过上门立案等多种立案形式,减少农民因为到法院立案而耽误农业生产的现象;对涉农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简化案件审理程序,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及时快速审结,灵活安排开庭时间,利用早、中、晚时间深入偏远农村、田间地头巡回调解、巡回开庭,就地解决纠纷,就地送达诉讼文书,尽量减少农村当事人往返奔波,不误当事人农时、农事。及时开展农民维权法制宣传活动,审理涉农案件的基层法庭的法官要到一些大的行政村进行涉诉活动宣传,发放“涉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并运用一些典型案例进行涉诉指导,使农民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是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该院对涉及援疆企业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优先审查立案,优先送达、排期;及时向当事人公示诉讼风险告之书,发放诉讼指南、原告须知、权

利义务书、举证须知等,指导当事人诉讼,使其明白自己的诉讼地位,依法有理有据地维护企业的权益。针对园区企业在建设经营中出现的涉及法律的投诉和纠纷,提前介入,及时受理,现场调解,对未能诉前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立案,快审快结,方便园区企业的诉讼,妥善解决各类纠纷,为园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六是立足审判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该院将能动司法与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相结合,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与信访、司法、乡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和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等相关单位建立互联网络,及时沟通、协调,共享信息资源,配合共同做好教育、稳控、处置工作,积极构建领导重视、上下联动、横向联合的“大信访”工作格局,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搞好社区矫正工作,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和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和谐社区共建和法治、综治共建联系点工作,定期组织法官深入机关、学校、农村、社区、企业、军营开展法律讲座和法律咨询,推动平安创建活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该院排查出的4件涉诉信访案件,已成功化解涉诉信访案件3件,化解成功率达75%,重点涉诉信访案件息诉达75%,其余1件正在申诉复查阶段,近期将得到妥善解决,切实将问题解决在了基层。

七是积极开展支农活动。该院结合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选派2名工作能力强、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党员干警到卧里托格拉克乡2个党建联系点和帮扶村开展支农工作,深入农户与农民交谈,在做好“三秋”农业生产工作的基础上,多方了解农民生活情况、党的建设情况、农民文化生活情况、社会治安情况以及重点人员的掌控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以有效措施应对处理各项矛盾和问题,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党员干警积极转变工作作风,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和权利,为困难党员捐款2400元,为特困群众和职工捐款2.7万元,为党员互助基金捐款2600元,为农民购买农资12吨,用自己实际行动关心服务群众。

二、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及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在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主题教育中,该院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高度重视信访,强化司法能动性,从易滋生信访事件的源头入手,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信得过的方式处理信访源头防范治理问题,及时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抓窗口建设,切实提高服务水平。该院不断完善各项便民措施,配备当事人休息座椅、书写桌椅、饮水设施,提供笔墨纸张、电话、传真、电脑以及便民服务手机充电设备和擦鞋机等便民服务设施,为当事人诉讼提供更具亲和

力、更显人性化的服务。用热心真情的服务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由院长定期接待来访群众,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百姓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历史遗留问题,为当事人直接向院领导反映情况提供更加方便、便捷的渠道,使大量信访隐患在诉讼前排除,将各类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坚持从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对当事人实行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制度,全程释法明理、缓和当事人双方的对立情绪,以案件的和谐促成当事人的和谐,从而达到社会的和谐。同时,要关注弱势群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实现司法便民利民,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二是抓诉前调解,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该院牢固树立“调解优先”的工作理念,建立了“先调后判、能调不判、多调少判”的工作原则,不断拓宽调解范围,形成了“承办人调、合议庭调、庭长调、分管院长调、院长调”的大调解格局。先后在立案庭设立了诉前调解中心和8个偏远乡镇、2个社区设立了10个诉前调解点,以发放补助的方式聘请有一定法律知识、热心法律事业、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群众工作能力强、工作作风扎实的人员为诉前调解员,帮助调解各类民事案件。同时,该院大力开展巡回调解,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减轻了群众的诉累,满足了群众对司法的需求,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了人民司法的关怀和温暖。今年以来,伽师县人民法院已受理各类案件1646件,审结1562件,

结案率为94.9%,调撤1463件,调撤率为93.7%。10个调解点共调解民事案件681件,占全部案件的41.3%,占全部民事案件的51%,诉前调解第一时间将矛盾化解在了基层,从源头上做好了信访隐患的稳控和化解工作,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抓案件调解,力争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该院将调解工作贯穿到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在民商事、刑事附带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中,积极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化解争端。同时,该院以“司法调解和谐理念”为目标,不断完善诉讼调解机制,将调解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全过程,多角度、多层面地对当事人进行调解,既满足了群众的诉求,减轻了群众的诉累,又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了人民司法的关怀和温暖,为解决民事纠纷全面提速打下基础,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今年以来,在庭前达成调解或撤诉 的案件达183件,无一返回、无一上访现象发生,当事人双方自觉履行了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有效的提高了审判效率,及时将矛盾化解在了基层,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抓巡回审判,尽量减轻群众诉累。该院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庭院和农家开庭审理,现场化解矛盾纠纷,既满足了百姓的诉讼需求,又方便快捷地解决了民事纠纷,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不仅节约了诉讼成本,

还使群众受到了一次深刻法律知识教育,增强了群众的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今年以来,深入乡村开展巡回审判376次,调解结案376件,使7万余群众接受了法律宣传,有效地解决了当事人的纷争,降低了群众的诉讼成本,使当事人自觉息诉罢访,杜绝了信访隐患,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五是抓审判管理,努力提升案件质量。该院以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为契机,把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案件、有信访倾向的案件、矛盾较激化的案件和容易滋生腐败、容易发生违规违法的案件以及上级法院再审、改判、发回的案件作为百万案件评查的重点,提升案件质量,构筑“铁案工程”,以案件质量的提高促进信访工作的良性循环。同时,要从制定完善审判流程管理体系,完善案件质量监督体系等相关规定制度入手,进一步提高干警的责任意识、提升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今年以来,共审结各类案件1646件,评查1508件,案件评查率达91.6%,上诉率、改判率均下降30%以上,经评查发现错案率不到3‰。

六是抓执行和解,切实提高司法效率。该院注重执行方法,讲究执行艺术,规范执行行为,避免因矛盾激化而引发信访隐患。同时,该院在县委政法委的支持下,执行工作被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平安建设”考核范围,绝大多数村镇、社区、街道落实了协助执行人员,

建立了协助执行网络。建立了执行救助专项资金制度,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案件中的特困权利人给予执行救助。法院与公安、国土、建设、工商、金融等部门的联动配合进一步加强,在银行贷款、企业注册、购地置产、承揽工程、经营贸易、出境及高消费等方面,对拒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予以严格限制,促使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今年以来,该院受理执行案件190件,已执结176件,执结率达92.6%,有效地化解了矛盾。

七是抓普法宣传,切实提高法律意识。该院积极组织法官到农村、社区、学校等地开展法制宣传,向群众宣讲法律,提高其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广泛开展法官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军营、进企业等法律“六进”活动,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诉求,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最大地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初步建立起保障司法民主的机制,树立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全新形象。今年,该院利用巴扎集市在乡镇开展大型法律宣传13次,受教育群众达5万余人(次),有效地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

八是抓回访活动,积极做好判后释法。该院彻底转变“就案办案、一判了之”的思想观念,将“坐堂问案”变为“巡回办案”,组织法官干警开展带案下访和回访活动,大力推行判后答疑制度,既要打开“法结”,又要打开“心结”,达到“调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释法

过程中该院充分注重释法的便民性,将判后释法工作与上门回访当事人相结合,法官通过主动询问和回答提问,现场解决群众的诉求,消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对法院和法官的误解,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九是抓服务措施,体现人文关怀。该院继续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其实际困难。进一步完善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执行救助制度,适时开展涉及农民工、妇女儿童、残疾人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快立、快执、快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充分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今年以来,共减免诉讼费4.96万元,适时召开执行积案兑现大会2次,兑现执行案款34.7119万元,发放司法救助款8万元,真正做到司法为了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有效缓解了执行工作压力,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十是完善机制,提升审判社会效果。该院积极加强与辖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对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法委托代理人的当事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并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当事人给予司法救济;切实加强与民政、劳动、教育、总工会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构建司法救助联动机制,提升审判社会效果。

三、不断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切实服务人民群众

在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主题教育中,该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强化保障意识、服务意识,拓展介入社会生活的广度和深度。

一是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建设。该院投入100余万元建立了集庭审直播系统、证据展示系统、庭审记录系统、庭审点播系统和庭审集中控制系统于一体的“样板”科技法庭,将庭审实况转播到法庭以外的大厅电子屏幕,方便了不能到法庭参加旁听的人收看庭审情况。深入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完善案件信息实时查询系统,及时公开案件审理进展情况。同时,通过在媒体开辟司法专栏、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法院工作信息和案件审理信息。

二是完善各项措施,增加案件透明度。该院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增加陪审员数量,保障陪审员参审权利,加强对陪审员的管理和培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监督审判活动、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重大疑难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过程参加庭审,增加案件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司法公正,提高法院公信度。

三是大力加强司法建议工作。该院在认真履行司法审判职责的同时,密切关注各类可能危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风险,向党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针对具体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涉诉企业提出司法

建议,帮助涉诉企业完善内部治理机制,防范经营风险。

四是扎实开展联系企业活动。该院开展了人民法院联系企业活动,组织广大法官深入企业调查研究,了解县委、政府相关经济政策出台后企业的动态反映,掌握涉及企业纠纷的特点和成因,切实加强和改进司法应对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亟需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合同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公司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投资者、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律意识;帮助企业开展经营风险排查工作,促进企业建立长远的经营风险防范机制。同时,组织法官干警开展园区企业走访活动,变等案上门为主动上门服务,积极培训援疆企业法律人才,强化援疆企业法律意识和员工的权益自我保护意识,以减少援疆企业经营纠纷和企业与员工的劳务纠纷,降低援疆企业诉讼风险和经营风险,确保企业健康发展,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该院园区巡回法庭已举办专题法律咨询、讲座十余场次,向企业提出建议12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有效地提升了园区企业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的能力。

四、抓班子带队伍,全面提高干警整体素质和能力 在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主题教育中,该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方针,大力加强对干警队伍的教育与管理,

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主动沉到基层、深入群众,面对面地开展工作,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增进干群互信,增强亲和力和感染力,真心实意在一线办实事、解难题、抓落实、促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促进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该院党组坚持中心组每月政治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人员三落实,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安排的学习。在学习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联系领导班子和干部的思想、工作实际,开展专题学习和研讨活动,增强学习效果。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加强领导班子的团结。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健全了党组会、院长办公会的例会制度、议事规则及日常工作的碰头会制度,规范议事活动。对涉及重要工作部署和党务、干部、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大事项,都要经过党组会或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坚持落实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既讲分工,又讲合作和配合,在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实现班子的高度团结,领导成员之间做到了互相支持、互相谅解、互相学习、互相补台。改进领导作风,增强工作实效性。牢固树立廉洁自律观念,正人先正己。领导成员能自觉遵守中央及自治区、县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

群众反映,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校正领导成员的行为,实现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二是狠抓队伍的思想建设,努力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新疆地处反分裂斗争的第一线,党员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直接关系到案件质效,甚至影响到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干警要在反对民族分裂斗争中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始终做到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不信谣、不传谣,争做民族团结模范,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该院严格执行党员干警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坚持每周组织党员干警政治理论学习不少于1次,不断拓展学习方式和内容,准确理解和把握精神实质和内涵,并用于指导审判实践。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改正缺点,修正错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学习,开展活动。积极开展“唱红歌、读经典、讲故事、传箴言”活动,不断丰富干警的精神文化生活。今年以来,共举办政治理论学习班41次、开展专题讨论8次、撰写心得460余份、参加县知识竞赛2次和演讲比赛2次、办板报10期。

三是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干部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该院定期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法官教法官”和“案例讲评”活动,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由从事多年审判工作、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

审委会委员负责授课,内容涵盖法律实体、司法程序、办案技巧等方面,他们从法官的司法理念、价值判断到裁判文书的结构、内容、技术规范、表达方式等方面,结合审判实践中法律文书制作中容易发生的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讲解,并具体指导法官采取针对性措施减少司法风险,消除程序瑕疵。同时,以点带面,以案讲法,对审判实践中经常出现的热点、焦点和疑难案件,进行专题研讨,采取案例分析法,用讲解传授知识,用案例培养思维,用训练培养技能,有针对性地解决举证责任、证据认定、法律解释与适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地促进了法官法律知识更新、审判技能提高和裁判文书制作的规范化,使审判工作的基础更加扎实。今年以来,共开展“法官教法官”活动12次,开展“案例讲评”活动6次。

四是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有效提升队伍素质。该院结合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主题教育,组织法官认真学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司法核心价值观,提高了法官的道德认知,锻炼法官的道德意志。针对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群众反映法官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增强了制度的执行力,进一步弘扬高尚职业道德行为,形成正确工作导向。同时,抓住精神文化的凝聚作用,增强法官尊崇法治的职业理念,提高法官司法为民的职业意识,培养了法官清正廉洁的职业

操守,并从政策上、法律上明确法官的依法履职保障,确保法官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尽力为法官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提高法官待遇,增强法官职业吸引力;切实关心法官的身心健康,努力营造体现人文关怀、团结和谐、紧张活泼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激发了广大法官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五是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积极营造良好文化氛围。该院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法院文化的内涵,不断丰富法院文化建设的形式和载体,充分发挥法院文化的导向、凝聚和激励功能。建成法院文化长廊、荣誉室、法官文化活动室,通过综合图版、文字说明等形式,全面展示古今中外的优秀法治文化以及我院文化建设的丰硕成果,对干警进行深层次的文化熏陶。先后被伽师县、喀什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命名为“精神文明单位”;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命名为“卫生红旗单位”;被伽师县委命名为“平安建设单位”;被喀什地委命名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

六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提高干警廉政意识。该院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制定的“四个一律”、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五个严禁”、自治区高院提出的“八个必须”规定,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人民法官警示案例》等党纪法规,让全体党员干警在学习中接受教育,在教育中提高认识,在

认识中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工作责任心和责任感。设立24小时举报录音电话和举报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情况属实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情况有出入的,认真做好解释工作,给群众以满意答复。不断加强监督力量,拓宽监督渠道,提升监督效果,从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社区等社会各界中聘请担任廉政监督员和廉政监察员,随时听取他们对该院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审判执行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其反映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引向了深入,实现了连续五年没有发生一起违纪违规案件的目标。

由于措施到位,工作有力,干警的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增强,极大地推动了法院队伍建设与文化建设、审判工作的良性互动,有效地提升了案件质效。今年以来,该院受理各类案件1646件,审结1562件,结案率为94.9%,高出去年同期0.86个百分点;调撤1463件,调撤率为94.1%,比高出去年同期1.64个百分点,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占总案量的0.5%,同比下降0.13个百分点;涉诉信访案件占总案量的0.03%,同比下降0.006个百分点,没有发生一起违纪违规案件和影响稳定的重大信访事件。

(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赵剑琪,邮编:844300,联系电话:09986722960)

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做好信访工作 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面落实村级财务管理切实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为切实维护龙亢镇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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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总结

努力践行群众观点  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努力践行群众观点 切实维护社会稳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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