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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旗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03 16:08:5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4年,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农业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加大农资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经营行为,减少坑农害农现象发生,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确保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现将2014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80余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360个次,出动执法车辆60余次,对全县农资经营单位的种子、农药、化肥、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查处不合格产品数量12000余公斤,货值5万余元,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5起,其中:种子案件9起,农药案件5起,肥料案件1起,结案14起,移送司法机关1起。。

(三)、加大执法力度,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1、加强农资市场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根据《赤峰市2014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注重对农资经营门店的日常监管,组织实施春季打假行动,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专项行动、“农药监督管理年活动”,对农资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市场秩序。截止10月30日,共出动执法人员180人次,检查农资经营单位360个次,查获不合格农资产品12000公斤,货值5万多元,罚没款合计6.5万元。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5起,其中种子案件9起,主要涉及经营未审定农作物种子、未取得农作物原包装种子经营备案登记证经营种子、经营劣种子、经营标签标注不规范种子等行为。农药案件5起,其中因案值较大,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起,主要为经营擅自修改标签内容农药产品及经营劣质农药案件。化肥案件1起,主要涉及销售包装标签不规范肥料。

2、日常监管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加大市场整治力度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种子条例》的相关要求,落实种子备案登记制度,备案率达到100%。按照《种子法》要求,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以种子标签和经营档案为突破口,重点检查市场上销售的种子是否附有标签或其标注的内容与实物是否相符,检查种子经营档案的建立、种子检疫证明编号、调运检疫证书、种子拆包装销售、超范围经营、对种子加强质量监督,保证种子质量,严厉打击种子质量不合格和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要求,严厉查处甲胺磷等禁用农药的经营,规范农药经营场所,要求各农药经营户建立经营农药台账,并按月到农业局实行农药品种备案制度。加大农药标签检查力度,确保农药质量,重点查处假冒、伪劣和不合格的农药产品,并对限用农药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禁高毒、剧毒农药在蔬菜上的使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1、农资投诉调解制。对农资纠纷实行先行调解,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接到农民投诉后,进行积极调解,共受理群众投诉案件5起,其中种子2起,农药3起。经调解协商经销户对农户进行赔偿,赔偿金额达20多万元,依法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2、农资投诉举报追究制。

上半年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工作总结

某区农委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总结

成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通知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计划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XX区农委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总结

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总结

赵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工作计划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工作职责

阿旗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总结
《阿旗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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