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镇小学教师调配方案
根据《金堂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08年教职工调配工作的通知》(金教发(2008)59号)的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配原则
严格按照核定的编制和学校教育发展的实际,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即:有利于促进教育人才的合理流动,有利于保持教师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有利于教职工队伍的稳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严格编制管理,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二、主要程序
(一)成立教师调配考核小组
组长:张桂英
副组长:王先战
成员:肖良陈丹曾继阔肖代元钟代明
朱伍兴胡俊邱禄茂张红梅唐明鑫
胡佑华
(二)公示调配条件及调配指标和岗位分布
1、调配条件
(1)参加工作满5年及以上者方可提出调动,已调动的教师必须在调进单位工作满3年后方可再次调动。
(2)名优教师原则上从获得荣誉称号起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骨干教师(县优青以上)原则上从获得荣誉称号起两年内不得申请调
动。
2、调配指标
学校教师申请面严格控制在5%以内,本校紧缺专业教师原则上不得申请调动。
3、岗位分布:以上级下发的为准。
(三)申请调动的教师(符合调动条件)向学校递交书面申请(申请调往的学校必须具备补员资格及岗位,每人只能选一所学校中的一个岗位,选定后不能更改。)
(四)由学校教师调配考核小组对申请调动的教师(符合调动条件)根据调动考核内容进行考核打分排序,并根据指标数,选取名次列前者,确定为本年申请调动的教师。
(五)在校内公示考核小组确定的申请调动人员,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无异议后,由学校下发教职工调动申请表。
三、考核内容(共100分)
1、夫妻分居,需照顾家庭者,计20分。
2、家在外地(未在本镇范围)者,计15分。
3、非紧缺学科者计5分。
4、教师的德、能、勤、绩考核(60分)。具体考核办法参照《金龙镇小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教师评优暨职称评聘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5、加分项目:
(1)教龄每年加0.5分。(最多加5分)
(2)有村小任教经历者,每年加0.5分。(最多加5分)
(3)近三年获县级以上的奖励,根据级别每项加0.5——1分(县
级加0.5-0.7分,市级加0.6-0.8分,省级加0.8-1分),以级别最高的一次计,不重复加分。
(4)近三年获县级以上的荣誉称号,根据级别每项加0.5——1分(县级加0.5分,市级加0.8分,省级加1分),以级别最高的一次计,不重复加分。
四、说明
1、考核小组由学校党、政、工、团、队和教师代表组成。
2、凡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师德师风出现严重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或出现违法、违纪、违规的实行一票否决。
3、教职工本年填了调动申请表,而未被调动者,次年若调动指标有限,考核小组将不再确定其为申请调动教师。
4、其它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办理。
金堂县金龙镇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