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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课程教学改革总结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2 10:17:1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民法学》课程教学总结报告

马 东 升

为适应法学知识创新与法学教育创新的时代要求,从2002年开始法学本科教育,在教学计划的设置、课程的开设上针对人才培养模式的培养目标、受教育的对象和未来对人的发展能力的要求,有意识的在课程的教学模式的改革、教学质量的评价、课程教学与素质教育的融合等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通过多年的研究和实践《民法学》已形成了自身特色鲜明、体现教育创新思想的远程教育形式下的教学模式。

一、以先进的教育思想、教学理论为指导,确立新的教学思想与教育目标

民法本质上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与实践联系十分紧密的学科,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明确定位在让学生理解和掌握民事法律基本知识,养成基本的法律思维方式,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改变传统的教育理念,从重视知识的传授向重视能力培养转变;从以学习知识为主的“知识目标观”向以学习方法为主的“能力目标观”转变:从“培养知识型人才观”向“培养创新型人才观”转变。

二、加强课程教学设计的创新研究

课程体系的创新是教育创新的核心和前提。而课程的教学设计则是灵魂。我们以专题形式,将民法中的热点问题、法学的前沿问题、实务中的疑难问题以十个专题的形式,通过案例讨论、课堂讲授、课堂讨论等形式,着重学习、领悟市场经济体制以及市民法的概念,通过对私权神圣、身份平等、意思自治等市民法理念的学习,将民法观念贯穿于整个民法体系。通过对民事权利的学习,进一步掌握民法作为权利法的特征;通过对法律行为中契约

1 自由、侵权行为法中过错责任的学习,确实掌握民法的灵魂—一意思自治;通过案例讲解与讨论,掌握法律实践的一般要素等。

在教学设计中,突出以“学”为中心,在教学设计中更加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加注重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促进学习能力的提高;教学设计的目标体现有效利用网络资源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支持服务,引导学生适应现代信息环境下的学习,提高师生使用信息技术教与学的能力,提高市电大辅导教师利用信息化设施开展远程教育的实际能力。教学设计和教学组织方案的重点如下:

(一)教学设计中重视教学各要素的分析

网络教学各要素的分析是网络教学设计的基础和前提。重点分析学习者、学习环境、教师、网络教学资源:

1.学习者。随着我院法学教育的学生层次的提高,从经济法专业到律师实务专业,再到法学本科专业。学习目标主要有两类:一是基于问题的学习,着重解决如何分析解决身边的基本法律问题;二是研究性学习,着重解决理论联系实际,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专业动手能力。

2.学习环境。学习环境的功能是为学习者完成学习行为提供资源、工具和人际方面的支持。任课教师利用个人电子邮箱等手段,在教师和学生之间搭建一个互动的平台,学生可以将学习问题、自编案例等发至任课教师电子邮箱,任课教师可以通过电子邮箱答疑,还可将通过这种方式收集的有代表性的问题和较好的案例在班上讲解。实践证明,这种方式不仅使教师与学生之间更好地了解和沟通,还激发了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也促使了学生知识面的拓宽和理论联系实际精神的培养。并附之以教师课后解答、专题讨论、专题讲座 2 等方面的支持。

3.教师。远程开放教育“以学为中心”、“自主学习为主”的教育观念,要求教师在网络教学环境下更要切实转变观念,转变角色,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发挥教师的导学作用。所以在教学设计和组织中始终贯彻“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和对师资的教学交流研讨。

(二)重视教师导学的作用

建立网络答疑平台。任课教师利用个人电子邮箱等手段,在教师和学生之间搭建一个互动的平台,学生可以将学习问题、自编案例等发至任课教师电子邮箱,任课教师可以通过电子邮箱答疑,还可将通过这种方式收集的有代表性的问题和较好的案例在班上讲解。实践证明,这种方式不仅使教师与学生之间更好地了解和沟通,还激发了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也促使了学生知识面的拓宽和理论联系实际精神的培养。

三、强化网络教学资源的支撑

为了避免国际国内教学实践中普遍存在的不同教育层次课程设置雷同、讲授内容相似的问题,我们在教学媒体上设置了民法专题的vod光盘,在借用的文字教材上,在教学导学中和网络平台上教学大纲中明确教学内容。同时,为配合学员学习,制作了网络课堂、在网络平台上制作了法庭传真、虚拟法庭、案例分析,平时练习、历届试题等学员喜欢的栏目。教学中,将使用服务贯穿整个教学过程,使教学资源的使用率不断提高。

四、改革与实践探索

(一)课程的教学设计注重“学教并重”,突出教师的导学和助学作用

3 课程体系的创新是教育创新的核心和前提。而课程的教学设计则是灵魂,在民法专题课程教学设计中,针对法学学科的实际情况和课程定位,围绕教学的核心要素:学习者——学习环境——教师——网络教学资源 运用系统化的观点和方法,将教学设计的为:

教学对象的分析→教学目标的制订→教学策略的选择→教学评价的设定 该课程的教学设计是在对学习者、目标、策略、评价这四个基本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完成的。

课程教学资源一体化设计科学合理,有新意。同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教育技术的成果和手段;各种辅助教学媒体分工合理,互为补充,构成有机的整体,共同体现课程特色。

课程教学大纲、多种媒体一体化设计方案、课程教学设计方案等教学文件齐备,编写规范,对各教学点的教学指导作用强。

每一专题的讲授内容按照远程开放教育的教学规律,进行严格科学的设置。

在内容体系结构的设计上,从以下四方面为抓手:

第一,继承传统民法理论的内容体系,使学员在提升的同时有一个知识的过渡,循序渐进;

第二,紧密围绕现有民事立法体系和立法趋向;

第三,突出自身特色,以民事实务为学员学习的重点,以理论探究性研究为辅;

第四,结合司法实践需要,利用多年与法院系统合作办学形成的良好的合作关系,把新型案件及时引入教学。

(二)打破传统的案例教学模式,创设“情境——探究”式的问诊式案例教学模式。

课程在教学模式探索方面具有创新精神,在教学环境创设、教学资源和教学过程的设计等方面鲜明的体现了以学生为中心的思想,适应学生自主学习的特点,同时又反映出教师的 4 导学作用。特别是该课程借鉴霍姆伯格“引导教授式对话”的理论,结合法学教育的特点,采用了“情境——探究”式的问诊式教学模式进行教学。

具体采取以下几个环节:

(1)根据课程内容和教学目标创设不同类型的学习情境。如:案例情境;问题情境;虚拟法庭环境等。在学习情境中学生进行观察、思考、操作,利用多媒体,设置案件情景,提出问题,学生讨论发表意见后,教师再进行归纳,法理分析,实现教师与学生的双向互动,通过课堂讨论等方式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变学生的受动为主动。

(2)指导学生观察民法知识的特征、相互关系等并进行思考、协商和发表意见。

(3)学生对呈现的情境进行操作实践,验证与原来思考的意见是否一致。主要用信息技术的播放法庭传真,重新展示学习情境。

(4)指导学生进行知识重构,把思考和实践的结果进行归纳总结。要求学生完成小论文,发表热点综述等,把对知识的思考和实践进行归纳总结。利用在先线测试,形成性考核自我评价。

以上述模式的教学,使学生在教师“善教”中“乐学”。

(三)构建新型的教学结构;高度重视课程合各类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

建设立体化的教学媒体

建立《民法学》教学资料库。完善民法学教学大纲,开发和建立电子教案、习题库、参考文献库等网络资源,加强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在教学中的应用。

开发与完善《民法学》多媒体课件,加强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在教学中的应用。充分利用网络,收集有关资料和图片,购买相关音像资料,借鉴其他兄弟高校的多媒体课件资源,在此基础上制作和完善《民法学》多媒体课件,并在实践中广泛运用,以此增强教学效果。

(四)设计多元评价标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以建构主义和人本主义理论为基础,设计了四环课程保证体系: 5

从重视学习结果的“终结性评价”向重视学习过程的“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并重转变;弱化评价的选拔与甄别功能,弱化评价对学生造成的压力;强调对学生学习方法的诊断与分析功能;强调激励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内在学习动力。

重点放在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课程考核的质量评价标准的设计上,在总结以往形成性考核评价标准的缺陷后,在教学目标——教学活动——教学结果这一过程中根据教育对象的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设计多元评价标准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远程教育开放课程考核质量评价系统结构体系框架图:

不但对学生学习的在书面知识的掌握、技能的熟练程度进行评价,而且对学生的(情感体验、探究能力、协作精神)(字幕)等方面的也予以评价。

6 从以往由教师为单一评价主体标准转变为自我评价、小组评价、班级评价和教师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主体标准,从而反映评价的全面性,过程性、动态性。

现代教育评价理论认为评价的最主要功能是改进与调控,是客观准确地记录学生的学习进展,把教学的成果作为教师不断改进教学的参照,作为学生终身学习历程中的一种记载。

(五)抓内涵建设,重视教学组织和管理

组织课程教师课前备课、双向视频直播课堂现场交互、现场文本视频音频交互、适时教学信息通报;网上进行教学经验交流、课程教学问卷调查等,使各教学点教师利用网络技术交流教学情况,有效地组织、改进了该课程的教学过程。

该课程教学开展多年。根据目前情况看,师生教学观念确实在转变,利用信息技术教与学的能力在提高,对教学模式改革和网络教学资源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参与教学的全体教师对本课程网络教学模式予以充分肯定 ,教师认为该课程教学改革实验有益于开放学员的学习,对自己教学水平有很大收获:

(六)强调实践教学。并将素质教育贯穿于课程的实践教学方案,有机的安排该课程的实践教学。

任课教师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法律实践,在现实生活中运用民法知识解决民事案件。要求学生旁听法院的民事审判,进行模拟审判,参加法律咨询。重点抓模拟法庭和网上观摩庭审及虚拟法庭的实践性教学活动。开展了模拟法庭辩论大赛,开展司法专题讲座,而在课堂教学中不仅仅着眼于法律规范的解释,而是更多着眼于现实的法律问题,分析真实世界里的鲜活案例,这既可以使法学教学贴近生活实践,同时又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和理解民法的兴趣,为其实践能力的提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该课程实践教学中选题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要求,针对民事法律热点问题详细安排,每周都由任课教师负责课后解答难疑,确保课程知识落到实处。通过学习不仅使学生能深入掌握民法理论,更提高了学生的实际运用能力,加强了学生应用技术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在课程教学过程中,本课程教学要求学生完成一至两次案例分析的课后作 7 业;平时课堂讨论和发言以及课后作业,都计入学生的平时考核成绩;开展多种方式的讨论的,对疑难案例、热点问题进行广泛的辩论等。

通过实践性教学的灵活运用,学生普遍能够系统掌握了我国现行民事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并运用所学的民法知识结合现行法律法规来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得到了加强。

强调以学生为中心,努力做好教学支持服务。根据学校的统一要求的要求,我们加强研究,努力探索,形成了“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指导思想,以教学模式改革为主要依托,以网络环境为基本载体,以校园文化活动为重要手段,以学生综合素质提高为最终目标,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互补,网络教育与常规教育并举,学校教育与自我教育共进”的素质教育基本思路和模式,实现了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

五、评价

《民法学》课程教学改革的实践取得了明显的成果,近五年来学生评教均成绩在93分以上。充分体现了提高学生法律素质和实用性的教学目的。《民法学》课程涉及的内容作为与社会联系最紧密普遍受到同学们的关注。民法本身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最多,使用频率最高的部门法。

二○○九年七月

民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教学改革总结报告

民法学课程学习总结

民法学课程教案解读

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总结报告

民法学专题课程学习报告

浅谈民法学课程的感受

本学期《公共日语1》课程教学改革尝试总结报告

课程教学改革总结

课程教学改革心得体会

《民法学》课程教学改革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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