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永修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名称)为 (举办单位名称)投入资金举办的事业单位,截至 年 月 日,共投入资产 万元。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现确认该单位申请法人设立登记的开办资金为 万元。
我单位承诺上述数据的真实性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举办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开办资金确认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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