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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贯彻法规性文件的工作汇报

发布时间:2020-03-01 18:28:5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学习贯彻法规性文件的工作汇报

近期,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对2005年7月以来全区学习贯彻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法规性文件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总结。下面,我代表区委就学习贯彻情况向检查组各位领导做简要汇报:

一、坚持深入学习宣传,不断增强贯彻文件的自觉性

近年来,我们始终把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法规性文件作为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的根本任务,从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学习宣传入手,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政策规定,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

一是结合实际全面学。按照“领导干部要熟悉、组工干部要精通、干部群众要了解”的基本要求,区委坚持把法规性文件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采取集体领学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带头进行学习。区委组织部把学习法规性文件精神作为“岗位练兵”的首要内容,精心制定计划,创新学习形式,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各级党组织自上而下层层提要求,逐级定目标,采取精读原文、交流心得、专题研讨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学、组工干部深入学、党员群众参与学的良好局面。

二是创新方式广泛学。为了推动法规性文件的深入贯彻落实,区委把《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干部教育培训条例》等法规文件列入党校主体班次教学计划进行专题辅导,2000多名党员干部接受了系统培训。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了法规性文件报纸知识竞赛和现场知识竞赛,共有81个单位、2781名干部参加了竞赛答题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组工网站、新闻在线等新闻媒体,对“一法、一纲要、三条例、十一个法规性文件”内容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党员干部对法规性文件的内容有了全面了解。

三是带着问题深入学。针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针对性不够强、形式不够灵活等问题,通过深入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制定了《甘州区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健全完善了领导干部到党校主体班次授课制度,广泛开展菜单式培训和个性化选学。为进一步加大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结合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学习,研究制定了《甘州区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治庸问责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决定》等制度,对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切实增强了运用法规性文件指导干部管理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坚持适应形势需求,不断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

认真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2007-2010年甘州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

促进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创新培训形式。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全面掌握培训需求的基础上,优化课程设置,创新培训内容,制定了全区主体班次培训计划和赴外培训计划,突出基础理论、能力建设、素质培训和党性修养四个重点,逐步向“菜单式”选学、个性化培训转变。基础理论突出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省市区党代会精神等内容;能力建设注重提高各级干部的领导力、执行力和依法行政的能力;素质培训侧重于市场经济、现代金融、法律法规等内容;党性修养以荣辱观、权力观、政绩观教育为重点,使培训内容既紧贴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又紧贴培训对象现实需求。

二是拓宽培训渠道。充分发挥区委党校、行政干部培训学校、农村干部专修学校在干部教育培训方面的主渠道作用,去年以来,依托区委党校举办各类主体培训班142期,培训各级干部3100人次,依托乡镇党校、示范基地培训基层党员干部11560人次。邀请省、市委党校、河西学院和市委讲师团的专家学者开展理论对谈和专题辅导8次;组织216名干部赴外培训、挂职锻炼、到村任职或参与区委中心工作,抽调416名干部参加“万名干部下基层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让干部在基层接受锻炼。

三是规范培训管理。坚持从健全完善制度入手,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实行办班审批制度,制定了《关于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对培训班的审批、收费、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构建了区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干部培训工作格局。建立领导干部党校讲课制度,确定了18个党政领导干部主体班次授课专题,选聘了24名

实践经验

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把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专家学者担任党校兼职教师,形成了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任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调动了干部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三、坚持严格履行程序,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的规范性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贯彻执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法规性文件精神,不断规范干部管理、选拔和监督工作,形成了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是明确选人用人导向。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总体要求,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用好的程序选人,用公认的条件选人,使一大批德才兼备、政绩突出、年轻有为、推动项目建设的优秀干部得到了重用,营造出了“有为才有位、有位更要有为”的鲜明用人导向。2005年7月以来,根据工作需要,区委共提拔使用干部323人,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在经济发展一线和急难险重岗位上经受锻炼和考验的骨干力量。

二是完善民主推荐制度。根据《条例》及有关规定,区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始终做到“三不允许”:即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程序的不允许上会;考察材料不全的不允许上会;民主测评中满意率比较低的不允许上会。对一些“一把手”空缺职位人选,在全区乡镇、部门、单位负责人大会上进行“海推”,对一些部门空缺职位人选,通过公开推荐职位、公开任职条件、公开推荐范围的方式,在本部门全体干部大会进行“公推”。在今年8月对公、检、法领导班子调整中,区委采取会议民主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全体干警,从具备条件、群众公认的中层干部中推荐选拔调整了领导班子,使一批年轻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充分发扬了民主,广泛体现了民意。

三是严格组织考察程序。区委从严肃考察工作纪律入手,先后制定完善了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度和考察责任追究制度。考察前,及时下发考察预告通知,做到被考察对象、考察时间、考察组成员和监督电话、反映问题途径“四公开”。考察中,围绕扩大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范围,明确要求45人以下的单位,干部职工全部参加测评,45人以上的单位,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参加测评,力求对考察对象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考察后,由组织部牵头,纪检、检察、信访、审计、计生等部门对拟提拔任用干部进行会审,有信访问题或问题未查清的不上会。

四是严格实行票决制度。组织部门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和民主推荐情况,提出干部配备的初步方案,在人大、政府、政协等主要领导中进行沟通,并征求分管领导、主管部门的意见,党外干部还注重听取统战部门意见,经过反复比较提出最佳人选,提交常委会讨论决定。区委常委会在研究干部任免时,坚持集体决策,在与会常委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2005年7月以来任免的686名干部均在常委会上进行了票决。

五是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坚持把群众公认作为任免干部的主要依据,严格执行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和任职试用期制度。对拟提拔干部,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新提拔干部在任职前,由区委分管领导及组织部门会同区纪委负责人进行任前谈话,提出工作责任、思想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要求;严格按《条例》规定,对试用期满干部进行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2005年7月以来,共对323名干部进行了任前公示,对7名公示期间群众反映问题的干部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向反映人进行了认真答复。

四、坚持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干部管理监督的严肃性

区委在认真贯彻落实法规性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积极探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干部管理监督,激发了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一是健全激励机制。不断扩大选人视野,拓宽识人渠道,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积极搭建干部展示自我的“舞台”。采取公开选拔职位、公开资历条件、公开报考人数、公开工作程序、公开选拔结果的“五公开”方式,在公安局、林业局、农业局、畜牧局、卫生局等单位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建立了充满活力的激励机制,158名年轻干部在竞争中脱颖而出,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占同期提拔使用干部的49%,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

二是推进轮岗交流。采取回避型、轮岗型、任期型等方式,有计划地对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时间较长的科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和人、财、物等重要岗位上的干部进行交流。2005年7月以来,根据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共对363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调整交流,实现了城乡、部门、街道之间的互动交流,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的活力进一步增强。

三是加大调整力度。坚持一手抓选拔,畅通入口;一手抓调整,疏通出口。2006年以来,区委根据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和《甘州区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治庸问责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6名年度考核靠后、工作平庸的领导干部就地免职,对47名达到任职年龄界限的干部进行了调整,特别是对个别乡镇党政一把手及公检法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整,在全区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干部的进取意识。

四是强化管理监督。制定《区管科级干部谈话制度》,综合运用任前谈话、沟通谈话、提醒谈话、信访谈话、反馈谈话和诫勉谈话六种方式,对323名科级干部进行了各类谈话。坚持把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向届中审计延伸,2006年以来,共对45名科级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增强了干部监督工作的有效性。改进领导干部考核方式,年终考核时实行乡镇、部门互相评价和区上四套班子领导综合评价的“互评制”,综合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对评定为“较好”等次的2个班子进行了集体谈话,并下发整改通知,限期进行整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自我监督意识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在学习贯彻法规性文件方面,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相比,也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干部调整交流的力度还不够大,监督管理的措施还不够到位,特别是在畅通干部“出口”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索。今后,我们将继续抓好法规性文件的学习和贯彻落实。

一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适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要求,不断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力度,今后区直部门中层干部岗位出现空缺时,原则上都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选拔,通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激励机制,努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结合事业、企业单位的特点,积极探索改革领导干部选任方式,努力形成委任制、选任制、聘任制等各具特色的干部选任机制。

二是建立科学的考察评价体系。严格落实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建立干部考察员队伍,完善干部考察员信息库,对干部考察员进行业务培训,在干部考察时随机抽取考察人员,实行“谁考察、谁签字、谁负责”,防止干部考察失真失实。认真落实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考核办法和“治庸问责”各项规定,完善考核体系,扩大考核范围,改进考核方法,逐步使考核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按照靠政绩、靠经济增长、靠群众满意度评价干部的要求,加大考核力度,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把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有机统一起来,勤奋工作,创造实实在在的政绩。

三是加大干部调整交流力度。按照“年龄结构梯次,专业结构合理,气质结构和谐”的工作目标,着眼发展建班子,围绕项目用干部,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有计划地对在同一职位任正职满6年、副职满8年或在同一单位任正副职累计满10年的科级干部进行交流,对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中层干部进行轮岗,调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切实增强领导班子活力。

四是建立正常有序的退出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审批制度,规范领导干部辞职行为。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科学制定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认定标准,通过免职、降职、改任、轮岗、离岗学习等多种途径,加大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调整力度,疏通干部正常“下”的渠道,真正做到能上能下,优胜劣汰。

五是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健全监督网络,强化监督措施,认真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谈话诫勉、回复函询等监督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组织部门与执纪执法部门、经济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扩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内容和监督范围,重点对领导干部进行工作监督以及生活圈和社交圈的监督,积极探索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和辞职从事经营活动监督的有效办法,使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经常处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

学习贯彻两大法规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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