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的操作流程
一、访问端口:
二、各院系管理员使用管理员入口进入。
三、各院系贫困生评选结束后,由各班上报电子表(电子表格式在
学生处FTP上)。
四、各院系收到电子表后,管理员将数据处理后导入到系统中(数
据导入说明在学生处FTP)。
五、被评选为贫困生的同学登录,用自己
的身份证号进入系统(密码为123456,不要更改)。
六、贫困生进入系统后按要求填写表格要注意:
1.将表格看清楚,认真填写每一项,不能输入错别字。
2.学生在填写班级的格式如“电子1242”,不能写成“电子12
42班”。
3.助学金等级按照“特等”或“一等”填写,金额对应为3500
或2500;励志奖学金填写上学年课程中的16门,不足16门的按实际门次填写,等级写“无”,金额5000;银行卡和帐号必须是西安市建行卡。
4.每名同学填写时注意在第一页下有“贫困生继续填写”,各
位同学要继续填写完。
5.每名同学必须上传照片。学生处FTP上提供提供图片压缩工
具OptimumJPEG进行照片压缩
①照片大小不能超过50k,照片名称为身份证号。②请将照片放入[文件夹中],压缩为.rar文件。③压缩后请勿修改压缩文件名(与原文件夹同名)。
6.填写结束后,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点击“返回”,再单击“注销”。
七、各院系在贫困生填写完网上信息后,开始认定,认定前必须审核学生信息是否正确。
八、审核结束后,不能再更改信息,各院系认定工作11月13日结束。
九、在贫困生认定结束后,开始助学金和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各院系评享受助学金和励志奖学金需再次进入系统进行“在线申请”。
在线申请中分别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填写金额(5000,3500,2500)和申请理由,励志奖学金学生要填写成绩再提交。
十、助学金和励志奖学金申请结束后,各院系进行审批上报。
十一、在学生处FTP中“资助”文件夹下“贫困生系统使用”中有相应说明,请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