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项目任务目标责任书
物管区域:
责 任 人:
按照公司的目标管理及服务质量指标,为切实做好本园区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各项目任务的完成,全体员工应在苑区主任的领导下共同努力。为达到以下管理目标,落实相关责任,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本苑区绩效考核标准。
经营指标:
一、物管费
住宅:m2 户数;¥元/m2; 商铺:m2 户数¥元/m2 。住宅应收: ¥元;实收:¥元。接房户m2元;入住户m2元;装修中户m2元;未接房户m2元。 接房未入住的住户(m2),按40%的收费率应收:元/月。
商铺 : 应收: ¥元;实收:¥元,营业中m2。接房:户, 合计:元/月
二、资产经营收入(元/月)
卫生费:¥——元;机动车月租:¥元;非机动车:¥元;车库物业费:¥元;临时停车:元;其他:¥元;合计:¥元;
总计:¥元;
三、每季度完成盈利目标:
1、一季度完成综合目标 元以上, 盈利目标元;
2、二季度完成综合目标元以上, 盈利目标元;
3、三季度完成综合目标元以上, 盈利目标元;
4、四季度完成综合目标元以上, 盈利目标元;
四、综合盈利指标:¥元/月。
五、综合成本指标:¥元/月。
人力成本元/月;办公成本元/月;易耗品元/月;水费:元/月;电费:元/月;电梯年检、日常维保:元/月,办公室分摊:元/月;税费:元/月。
六、纯盈利指标:¥元/月,争取目标:元/月。
七、全年纯盈利目标:¥元(
二、
三、四季度),争取目标:元以上。服务指标:
1、根据物管条例及相关规定, 我公司实行三级级服务标准, 客户满意率为85%以上, 我公司计划2013年该项的考核目标为85%, 奋斗目标为90%。(客户问卷综合回收率在90%以上)
2、物业服务有效投诉率考核目标为3%, 奋斗目标为1%。
3、有效投诉处理率为100%
以季度为基础进行考核,完成盈利目标的超额部分按25%提成。未完成季度盈利目标任务,责任人扣罚季度盈利目标差额部分的20%责任金,在当月工资中体现,所扣发的责任金以年度综合评比为准,完成全年综合盈利考核目标发放全年扣罚的责任金及参加公司组织的正常奖励评比,如果未完成全年“纯利润”考核目标任务,公司将不退还所扣罚的责任金及取消该项目参加公司年底奖励评比的资格。
注:遇有不可抗力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成都太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责任人: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