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路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津蓟安办[2018]26号)要求,我公司按照区委、区政府以及交通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次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全面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全面排查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提高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和事故防控能力,防范和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重特大事故,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
二、组织机构
为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和检查整改工作。
组 长:刘继军
副组长:冀学武 宋泽杰 张 永 叶宏卫 刘永贺 赵齐华 陈新敏
成 员:王大勇 李艳文
郭向东 方向军 杜旭红
刘元志 高学红 董玉珍 郭海涛
薛 磊
张佳雄 董鹏海 谢志强 丁光志 王海东 孟凡光 张爱民 刘虎兵 胡福山 刘进国
魏兴富 司治国 段敬波 张学起
纪 锐
张平王春保 高子秀 吴国柱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联系方式:电话59128616。
三、检查内容
(一)自查内容
1、公司各厂、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部门安全责任制签订及落实情况。
2、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3、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施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情况,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严禁上岗。
4、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投入台账及发票信息。
5、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电力设备、设施维护、防护设施配置运行情况;临时用电管理情况,包括临时用电方案、安全用电措施、电气防护措施、临时用电安全检查记录情况;高处作业情况,包括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及防护用品验收情况。
(二)持续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公司各厂、分公司要严格按照《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津蓟安办[2018]26号)明确重点检查及整治内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四、工作安排
自2018年5月10日-2018年5月24日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此次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10日-5月12日):
各厂、分公司自查自纠。制定本部门的大检查工作方案,按照“谁检查、谁签字”的原则,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部位、各环节、各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要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全面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公司安全科。
第二阶段(5月13日-5月20日):
公司安全检查。由公司宋泽杰副总经理组织带队对各厂、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并将检查结果下发至各厂、分公司,督促落实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反馈公司安全科。
第三阶段(5月21日-5月23日):
汇报总结。宋泽杰副总经理对此次检查进行总结,对各部门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要求,并以书面形式上报交通局安监科。
五、工作要求
(一)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公司各厂、分公司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大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切实部署并开展好本部门的大检查工作。
(二)深入检查,及时整改隐患
公司各厂、分公司要切实做到对事故隐患的零容忍,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必须现场提出处理意见,严格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通过验收。
(三)严格责任追究
公司各厂、分公司要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大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的,要严格问责。
天津鑫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