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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各地扶助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20-03-03 17:27:4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3月,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提出今年起到2018年,实施七大行动计划,鼓励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辽宁省发布《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平台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专业空间众创,鼓励推进网络平台众创。

福建:2016年省级众创空间要达100家以上

福建省多举措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今年省级众创空间要达100家以上。

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福建省将构建“双创”平台载体,探索支持科技人员“双创”的新模式及完善众创公共服务功能等。今年,福建省级众创空间要达100家以上,支持各国家级高新区建设1家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平潭加快建设台湾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

扶持推动“双创”平台载体建设。福建省将重点支持各地发展资源集聚、服务专业、特色鲜明的众创空间,依托农业科技园区打造一批支撑特色农业和乡村创业的“星创天地”。各地各有关部门将推进众创空间等载体服务模式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众创、众包等方式开展科技活动,推进网络平台众创,积极推广研发创意众包。

完善众创公共服务功能。福建省将推进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和专利信息资源开放共享,鼓励各类创新平台开展面向创业者的社会化服务。放宽社会资本准入,加大财税和金融扶持,补助企业和创客围绕自身研发项目而需对外委托的科技创新服务的费用。

支持科技人员“双创”。加快建立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或到企业兼职,支持高级科研人员带领团队参与企业协同创新。提高科技人员转化职务科技成果获得的收益奖励,深化科技人员职称评价、企业科技创新股权改革。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人员主动承接企业研发课题。

2015年,福建省推动各地建设众创空间近300家,产生49家省级众创空间,创业团队近1000个、创客人数5000余人;新增备案科技企业孵化器60家,新认定省级孵化器9家。

湖北省政府出台新政 七大行动计划搭建返乡创业平台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提出今年起到2018年,实施七大行动计划,鼓励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

七大计划涉及提升基层创业服务能力、整合创业园区、开发农业农村资源、完善基础设施、电子商务进农村、创业培训、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有序对接等方面。

提升基层创业服务能力行动计划,即整合各职能部门涉及返乡创业的服务职能,建立融资、融智、融商一体化创业服务平台。整合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行动计划,即以市、县为主体,依托现有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等各类园区以及闲置土地、厂房、校舍、批发市场、楼宇、商业街和科研培训设施,整合发展一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园。

开发农业农村资源支持返乡创业行动计划,就是将返乡创业与发展县域经济结合起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林产品加工、休闲农业、林下经济、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产业项目,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对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绿色农产品和地方特色农产品挖掘、升级、品牌化。

完善基础设施支持返乡创业行动计划,包括支持电信企业加快提速降费,加大交通运输及物流等基础设施投入,鼓励物流企业完善物流下乡体系等。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行动计划,即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培育工作,发展完善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改造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

创业培训行动计划,即组织实施湖北创业培训计划、农村青年电商培训计划、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等创业培训工程,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可享受培训补贴。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有序对接行动计划,即健全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一批“星创天地”,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科技服务,发挥重点龙头企业、创投机构、社会组织等作用,建设市场化、专业化的众创空间,吸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

河北省大力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自今年起,河北省将聚焦三大目标,实施四大工程,强化四项举措,落实四大保障,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发展快发展。

聚焦三大目标

规模进一步做大。通过孵化一批、创办一批、引进一批、转型一批、提升一批,2020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到8万家,今年要达到4万家以上。

实力进一步做强。通过政策聚焦、重点扶持,全面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2020年科技小巨人达到3000家,挂牌上市企业达到400家,今年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1700家。

结构进一步优化。通过加快园区、基地、产业集群建设,着力围绕先进装备制造、大数据、大健康服务和生物医药、新能源与节能环保、高性能新材料等领域,培育50个以上市场竞争力强、国内影响力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产业集群。

实施四大工程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规律,对初创期、成长期、壮大期、上市期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实施梯度培育、差异扶持,分类施策、分层帮扶。

初创期——苗圃工程。对于初创期企业,重点给予种子资金、天使投资、创业孵化、创业培训等方面的精准服务,帮助企业渡过成立初期的“死亡谷”,推动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快速扩张。

成长期——雏鹰工程。对于成长期企业,重点提供银行贷款、保险担保、风险补偿等方面的精准服务,帮助企业实现新产品扩产、提高市场占有率。

壮大期——科技“小巨人”工程。对于壮大期企业,重点在财税、土地、金融等方面实施精准服务,帮助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开发拳头产品,壮大自主品牌,推动企业做大做强。

腾飞期——上市工程。对于上市期企业,重点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上市辅导、股权投资等方面精准服务,帮助企业与“新三板”等资本市场进行有效对接,打造行业领军企业。

强化四项举措

政策上聚焦。创新政策支撑体系,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实施办法,积极借鉴先进省市的政策措施和有效做法。面向重点企业,特别是排名居全国同行业前列、技术水平领先、发展潜力巨大的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在领导重视、财政投入、金融支持等方面实施政策聚焦,推动企业迅速成长壮大。

工作上聚力。加大组织推动力度,建立省市县三级协调推进机构,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加强督导检查,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市县,按照“年初建账、季度对账、半年查账、年底交账”的要求,对已经落实的跟踪问效,正在落实的狠抓进度,尚未落实的查清原因,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每年进行一次全省通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人才上聚合。围绕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需求,实施科技英才“双百双千”工程,三年内引进100个高层次产业创新团队,新建100家高水平的院士工作站,引进1000名高素质科技创新人才,选派1000名高技能科技特派员。重点面向京津,为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建制引进50个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的产业创新团队,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骨干支撑。加快培养一批战略型、创新型、开拓型的高素质企业家队伍。

环境上聚势。建设一批创业信息、技术咨询、金融支持、人才培训、知识产权等公共服务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全面系统、便捷高效的服务。建立技术供给、企业需求、典型案例、专家人才、科技政策等信息库,在商事制度、税收减免、项目申报、规划环评、土地审批等重点环节简政放权,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定制化、一站式服务。着力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经验,创办企业的典型事迹,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关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强磁场。

落实四大保障

真重视,构建举省抓创新的体制机制。完善“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体制,建立党政同抓、部门协同、产学研联动的创新治理体系,加强基层科技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结合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加快构建“领导重视高站位、部署实施全方位、措施有力抓到位、长期坚持不移位”的举省体制。

真投入,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金融支撑的多元化投入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通过优化财政资金投向及方式,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向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形成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市场为支撑的多元化投入体系。

真服务,构建全要素、全链条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加快政府职能从科研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更加注重抓战略、抓高端、抓基础、抓环境、抓监督,更加注重向创新链前后延伸,更加注重优化政策供给,当好科技创新的“引导员”、科技服务的“集成商”,变政府“端菜”为企业“点菜”,形成全链条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

真考核,构建可量化、可激励、可约束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研究制定“河北创新指数”,从创新投入、创新主体、创新人才、创新平台、创新成果、创新环境等方面,量化评价区域创新能力,努力使鼓励实干实政的导向更加鲜明、更加有力。

上海将加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

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秘书长、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吕国强表示,上海将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

吕国强表示,《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支撑科技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专门强调要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作用,其中多项政策措施与中小企业密切相关,包括:一是简化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流程,通过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将质押登记权下放上海,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二是加强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建立统一的专利、商标、版权信息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平台免费获得相关信息服务;三是建立知识产权交易中心,通过线上、线下为企业提供更便捷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服务;四是加大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力度,制定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办法,支撑企业“走出去”。

天津市出台九项措施支持“双创特区”聚人才

为综合发挥自贸试验区的体制优势和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政策优势,天津市3月出台九项措施,通过实行特殊政策、特殊体制、特殊服务,支持“双创特区”加快集聚人才,在滨海新区率先建成人才改革试验区。据了解,九项措施涵盖平台建设、海外人才居留、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流动、人才评价、人才公共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等方面支持政策,惠及“131”创新型人才及其团队、新型企业家、博士后、高校院所科研人员、京津冀人才、大学生、外国专家、留学人员等8类海内外人才。

特区建设引才聚才平台有何支持政策?

适度放宽“千企万人”支持计划企业认定条件,特区内企业所属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国际联合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升级为国家级的,给予30—50万元专项资金补贴。对企业建立市级研发平台且刚性引进2名以上高层次研发人员的,给予30万元经费资助。对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吸纳大学生创业企业10户以上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园),给予不低于30万元的资金扶持。海外留学人员到特区创办科技型企业,可优先申请创业启动和择优资助项目,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

特区引进各类优秀人才有何支持政策?

在特区设立“双创特区”引智专项,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方面的要求,对入选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滨海新区项目的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分别给予50万元和150万元一次性经费资助。实施京津冀人才资质互认互准。

对于大学生到特区创新创业有何激励政策?

对成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1年的岗位补贴和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领取营业执照且租赁房屋生产经营的,按照每月1800元的标准给予房租补助,最长不超过24个月。将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等六项政策的办理权限和补贴发放一并下放到滨海新区,由新区快速拨付创新创业资助资金。

为特区海外人才提供哪些居留工作便利?

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外国高层次专家,可直接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外国专家局推荐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入选市“千人计划”的外国高层次专家,可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外国专家局上报市政府推荐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放宽申请人就业单位类别、职务级别及居住年限的条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的外国高层次专家,经聘用单位推荐,可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对经市外国专家局认定的外国高层次专家,可不受年龄限制,申请2—5年有效期工作类居留许可和相同期限的多次往返签证。

对于创新型人才培养有何支持政策?

对特区内企业、院所申报“131”创新型人才团队项目给予倾斜,经认定的“131”创新型人才团队,在其3年建设期内,由市人才发展基金给予每年20万元资助,依托单位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对入选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的人才,市人才发展基金按照每人4万元标准给予资助,人才所在企业按照不低于4万元标准进行匹配资助。实施大学生创业导师授业计划,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导师授业补贴,每成功创业1人,再给予创业导师3000元一次性奖励。

对于人才和智力双向流动有何支持政策?

高校、院所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带项目、成果到特区离岗创业,3年内可保留基本待遇,并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3年创业孵化期内返回原单位的,工龄连续计算,单位按原聘专业技术职务做好岗位聘用工作。

特区职称工作有哪些改革创新?

取消参评职称须在津工作满一年的限制,凡与特区注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人员当年即可参评。经特区认定批准,参评人员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免试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允许外籍人员按照天津市相关职称政策参评职称。天津市高校、院所工程类教师、科研人员在特区企业任职或兼职1年以上的,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评聘)同等条件下,其在特区经历和业绩可作为优先条件。

特区人才可享受哪些便利公共服务?

实施“一张绿卡管引才”制度,在特区建立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分中心,方便引进人才就近办理工作关系接转、落户、外国人工作许可等服务事项。设立社会保险专门经办窗口,快速办理京津冀三地流动人才社保转移接续。实施外国人统一管理,实现外国人工作许可和证件的一口办理。

对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有何支持政策?

提高人力资源市场对外开放水平,取消对中外合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最多不超过70%股权、12.5万美元最低注册资本金的限制,允许外资独资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猎头、人才租赁、人才测评等专业化服务,帮助特区引进高端急需紧缺人才的,给予2—20万元资金支持。

推动创业创新 山西今年要新创办小微企业3万户以上

在2015年新创办小微企业6.71万户的基础上,今年山西省力争新创办小微企业3万户以上。

为推动创业创新,提升中小微企业发展活力,今年山西省将积极组织开展创业创新大赛、创客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创业大讲堂、创业沙龙、创业训练营等丰富多彩的创业创新活动,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激情和活力。同时强化创业培训辅导,利用各类创业创新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模式,开发针对不同创业创新群体、创业创新活动特点的培训项目,帮助创业者提高创业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质量品牌意识。同时健全创业辅导体系,培育一批专业创业辅导师,建立一支创业辅导师资队伍,加强创业辅导,开展贴身帮扶,提高创业创新成功率。

今年,山西省中小企业局还将培育一批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能齐全、服务业绩突出、社会公信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创业基地积极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客空间、众创空间、创业社区、创新工场,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加大各类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激发全社会创业兴业的活力和动力。

辽宁:发展专业空间众创 推进网络平台众创

3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布《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平台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专业空间众创,鼓励推进网络平台众创,释放创业创新能量;同时完善知识产权环境,开展知识产权执法宣传,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营造“双创”良好氛围。

《意见》立足辽宁省实际,提出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等主要任务,并表示将加快构建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推进平台持续健康发展。

陕西省将认定一批众创空间孵化基地

为大力推进陕西省高校众创空间有序健康发展,陕西省科技厅拟在省内高等院校内组织认定一批众创空间,授予“陕西众创空间孵化基地”牌子。

主要支持建设创新基地、创业苗圃、创客空间、创业公寓和创业交流平台等新型创业创新组织。要求校企创新基地是由企业牵头成立,设立在高校院系的平台,并拥有固定的研发场地,高校科研人员不少于20个,每年开展的项目不少于10个,孵化的企业不少于5个;创业苗圃登记入驻的企业和团队在10个以上,每年开展的各类交流活动在10场以上;创客空间要求拥有固定的服务场所,拥有合法有效的加工和设计设备,会员数达到30人以上,每年开展的各类交流活动在10场以上;创业交流平台能有效促进创新创业者与资本、技术、人才、中介服务的对接,每年开展的交流活动不低于10场。符合条件的新型创业创新组织,可以在3月31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科技金融部。陕西省科技厅将委托陕西创新创业联盟组织专家评估、实地考察,对于符合条件的授予“陕西众创空间孵化基地”牌子的校园众创空间,并给予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

山东18亿促就业形势稳定 落实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为进一步缓解经济下行压力,推动山东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16年省财政按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均衡的原则,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失业保险基金,重点向促进就业创业倾斜,促进全省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一是公共财政预算安排3亿元,落实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其中,安排大学生就业创业补助资金1.3亿元,重点用于落实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支持高校毕业“三支一扶”和财政困难县就业见习计划,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安排就业补助资金1.2亿元,重点用于实施技能人才“金蓝领”培训计划,促进公共就业体系建设,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

二是从省级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安排12亿元,重点扶持创业带动就业。2016年,省级将继续从省级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安排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落实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奖补、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三是安排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3亿元,重点支持参保企业稳定就业岗位。2016年,省级将对在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参保、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全省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50%给予稳岗补贴,支持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

重庆小企业创业基地年营业收入超千亿元

2015年,重庆市大力推进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全市认定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近150个,入驻小微企业近7000家,解决就业近40万人,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亿元。

近年来,重庆市通过市场化运作,引导和支持各类运营机构,利用存量工业闲置厂房、科研楼宇、商务楼宇等打造载体,指导和鼓励小企业创业基地规范发展,有效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抱团儿发展,初步形成了有区域特色的产业集群。其中,重庆网商产业园、陶家都市工业园成功入选首批95个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今年重庆市计划新培育10个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将进一步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并利用工业用地建设基地,实行限价、定向租售,为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低租金的生产活动空间。

四川省将成立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联盟

3月在成都召开的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工作座谈会提出,四川省将成立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联盟,在行业领军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中遴选一批重点服务机构,为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贴身服务。

经过近4年的时间,四川省已初步形成以“一枢纽、多窗口”32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核心层”,22个国家级示范平台和50个省级示范平台为“紧密层”,802家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机构为“松散层”的中小企业圈层服务体系。

服务联盟成立后,还将构建创新创业导师团队,征集一批拥有丰富创业经验和资源的成功创业者、知名企业家、天使投资人、专家学者担任创新创业导师,开展“一对一”结对辅导。

重庆市印发《方案》 从10个方面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促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实施方案》,从10个方面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方案》提出,力争到2018年,组织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参加创业培训10万人次,扶持创业20万人,带动就业50万人以上。

重庆市从十方面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1 分功能区域明确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坚持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农则农。

2 积极引导返乡创业企业发展产业链配套,补齐现有产业链缺失环节。

3 联系、吸引有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协同推进返乡创业工作。

4 在全市打造2至3个国家级返乡创业示范区县,合力搭建返乡创业平台。

5 加强返乡创业金融支持,给予返乡创业农民工最高额度不超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6 完善财政扶持政策,招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的返乡创业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

7 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创办的微型和鼓励类中小企业减税降费力度。

8 将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纳入GYB补贴范围,对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补贴。

9 加强互联网创业线上线下基础设施建设。

10 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带动返乡农民工创业,鼓励科研院所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科技服务。

陕在校学生休学创业可保留2年学籍 最高可贷款10万

陕西省政府3月出台《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大学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可申请最高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回原籍创业的大学生,还可通过人社、科技、教育部门申请获得不高于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休学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将可保留2年学籍。

意见还提出,对在陕转化科技成果或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离岗创业科研人员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对于高校、科研单位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至少收益的80%归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此外,我省还将成立“陕西创业学院”为“众创空间”孵化基地等提供项目咨询、诊断、评价以及法律咨询等服务。到2017年,全省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数量将达到100只以上,资金规模超过100亿元,建成100万平方米创业创新孵化平台300家,各设区市至少建立1家示范创业创新中心和科技企业孵化器。

信息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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