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培正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为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锻炼学生的创新思维,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学院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为使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有效达到竞赛的目的,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学科竞赛范围与级别分类:
1.国际性学科竞赛: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如美国大学生数学模型竞赛(MCM)、美国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ACM)、国际大学生机械设计竞赛等。
2.全国性学科竞赛:指国家政府部门或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国性学科竞赛,如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嵌入式专题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竞赛、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等。
3.省级学科竞赛:指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或省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学科竞赛。
4.市级学科竞赛:指市政府有关部门或市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市性学科竞赛。
5.校级学科竞赛:指以学校名义组织并行文公布的全校性学科竞赛。
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活动,重点支持全国性和省级学科竞赛项目。
第二条竞赛的组织与管理
1.学科竞赛组织采取“学院组织,系(部)承办,目标管理”的方式进行,并进行项目化管理。
2.鼓励有关部门和教学单位承办各类学科竞赛。承办单位要认真做好竞赛组织工作,使得优秀的学生和作品脱颖而出。
3.明确组织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责任单位。根据竞赛项目的学科归属关系,学院指定相关教学单位负责相应学科竞赛的组织、培训等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学科竞赛的部门,须制定具体竞赛组织方案。方案内容包括竞赛目标、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和时间、指导教师安排、经费预算等。 负责组织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对竞赛项目的具体工作负责,并落实专人负责竞赛的组织、报名与参赛工作,为参赛学生提供赛前训练和参赛所需的必要设备、仪器、材料和场地。需要指导教师的学科竞赛,应指派教师具体负责竞赛指导工作。
4.加强竞赛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相关教学部门要注重建设一支具有奉献精神、高度的责任意识、较高业务水平并相对稳定的学科竞赛指导教师队伍,以保证学科竞赛取得优异成绩,达到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学科水平的目的。
5.教务处为学院学科竞赛组织协调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各类学科竞赛的信息、材料和经费管理,组织学科竞赛项目申报、审核,以及获奖项目的表彰与奖励工作。学生处和学院各相关部门都要积极支持协助承办单位做好学科竞赛组织工作。
6.申请组织校级学科竞赛或参加校级以上学科竞赛的部门,须提前提交竞赛相关文件和竞赛组织方案至教务处,教务处组织评审,并报院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三条补助与奖励办法
(一)对学生的补助与奖励
1.对于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的集体参赛项目,在竞赛期间学校将视竞赛性质按财务制度给予一定的食宿补助。 2.学校根据奖项具体情况对获奖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3.学校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参赛学生计算相应课外活动学分,给予获奖学生相应的学分奖励。
(二)对指导教师的补助与奖励
1.学校对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学生进行赛前集中培训的教师按竞赛项目按实际发生课时数计算工作量。对参加省级以下学科竞赛的原则上不组织赛前培训。
2.对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的集体参赛项目、比赛期间需要现场设计及制作项目的指导教师,学校按财务制度给予一定的食宿补助。
3.根据获奖等级,学校对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给予适当奖励。
第四条学院把学科竞赛列入经费预算。组织学科竞赛所需要经费在“学科基本建设费”中学科竞赛项目列支。
第五条各组织单位在竞赛结束后须将参赛过程中的资料(包括竞赛的通知、参赛方案、获奖的情况、总结等)整理汇总,并提交一份教务处存档。提交竞赛汇总材料后,方可办理经费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