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
的请示
锡林郭勒盟民政局:
一、成立的必要性、可行性。
二、拟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必须载明以下情况):
1、名称(符合相关名称核准规定);
2、宗旨;
3、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4、发起人(单位)基本情况;(单独)
5、注册(开办)资金及来源(国有资产不得超过1/3);
6、拟任法定代表人情况(国家公职人员不得兼任);
7、住所(非居民住宅);
8、章程草案;
9、人员名单及简历。
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承诺。
发起人签字(盖章)
申请单位印章或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民办非企业成立申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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