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审定材料:
(1)《审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2份(系统打印);
(2)《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登记表》1份,A4纸(中心提供电子版)正反面打印并装订(评委会有特殊要求的,按评委会要求执行);
(3)《审定情况简表》22份(系统打印);
(4)学历证、学位证原始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按国内自考、成人、网络、远程、军队院校等后取学历或国外学历评审,还须提交由全国高校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学历请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A4复印、单位盖章);
(5)身份证复印件(A4双面复印、单位盖章); (6)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复印、单位盖章);
(7)初级审定,另写2000-3000字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后本人手写签字、单位签署意见写上“情况属实”并确认盖章);
(8)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
(9)个人委托代理申报人员请提供现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A4复印、单位首页盖章、盖骑缝章)。
注:所有申报材料的复印件(A4纸)均要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后盖章确认。
《初级审定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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