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畜饮水管理制度
根据水利部相关文件精神,确实实施好“人畜饮水工程,以水养水”制度,确保我村人畜饮水持续正常,为我村今后人畜饮水工程的保修和村民用水做好保障。经村委及管水小组研究,决定制定崇宇山人畜饮水工程管理制度制度。
一、水费以每吨向用户收取3.00元。不足1吨和外出没有用水的每月同样收取3.00元作为管理费。在家用水户水费必须当月交清,否则超月管水员有权按50%滞纳金加收。
二、管水员有负责管理水的用途和监管水的设备等责任。
三、村委、管水小组有监护人饮工程设备等责任。
四、自来水不能随便放水养田和其他用途(修建除外),如发现违者,枯水季节视为严重违反制度,村委、管水小组有权处罚其1200.00元罚金,旺水季节不经管水员许可而放水,亦视为轻微违规,村委、管水小组有权处罚其500.00元的罚金。
五、用户的水表和管道如发现损坏,应及时上报管水员或管水小组,如不报视为偷水处理,村委会有权处罚其50.00元的罚金。用水户对自己水表到主管道的分水管道有直接管理责任。
六、用水户一律不能开滴滴水或麻线水,否则一经发现村委、管水小组有权按偷水罚款50.00元处理,
七、故意破坏管道及工程设备的视情节村委、管水小组有权处罚其100.00元—1000.00元或1000.00元以上的罚金。
八、用水户有意见或建议的必须向村委、管水小组报告,杜绝平时胡言乱语,否则其行为视为对用水户正常用水的破坏。
九、每位村民都有管理和维护人畜饮水工程的责任,如发现偷水行为及时上报者,给予适当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举报直接联系村委、管水小组成员或管水员。
十、新接用水户(一户一表),每个户应缴纳150.00元的户头费,水管,水表、接头、龙头等用户自己购买。
十一、主管道闸阀不能随意开关,应由管水员负责管理,违者视为偷水处理。十
二、本制度至2014年2月1日起如有违反者由村委、管水小组强制执行。
XX村委
XX管水小组
2014年2月1日 付:崇宇山管水小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