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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法律援助中心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02 07:30:2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吕梁市法律援助中心二00九年上半年

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市中心根据省中心的工作部署,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紧紧围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要求,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以“应援尽援,不断加大法律援助社会服务总量为目标”,求真务实,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应有的职能作用。

一、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改善办公设备

在队伍建设方面: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首先我们认真组织了全是法律援助工作者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各项活动。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进一步提高了对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一致认为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将科学发展观的理念运用到各项法律援助工作中;第二,加强了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了援助中心接待制度、法律援助工作规程、档案管理制度、重大疑难案件请示汇报制度、案件质量检查制度、经费管理及案件审批制度。同时,逐步完善了中心日常管理制度、加班管理制度、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援助中心岗位责任制。将中心人员的工作进行了分工,是职责分明,责任到人,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工作质量,为援助工作规范化发展奠定了基础;第

三、努力吸收法律援助志愿者和发展法律援助联络员,扩大援助队伍建设。目前,全市14个法律援助机构,共吸收法律援 1

助志愿者394人,其中今年吸收40人。发展了法律援助联络员3256名,其中,今年发展了100名。如石楼县结合农民和农民工面临的实际需求,于今年5月在有关单位建立了一支由司法、低保、总工会工作人员的专职调解员、单位保卫干事等组成的法律援助20人的联络员队伍,从队伍上保障了援助工作的开展;第

四、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多渠道提高援助人员素质和工作质量。随着国家新法的不断颁布和有关司法解释的出台以及法律援助志愿者、联络员的发展,加强对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教育培训势在必行。为此,我们借集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机遇,加大了教育培训的力度。全市开展了以《民事诉讼法》、《劳动调解仲裁法》、《援助业务操作规程》、《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为重点的以法律援助志愿者、联络员为主要对象的业务培训,共举办不同形式的培训班19期,受训人数510人。通过培训,使法律援助人员不断汲取新知识,以适应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的需要。如孝义市援助中心聘请法院法官、检察院检察官及律师组成辅导小组常年与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工作联系,并进行分片分店包抓辅导,对法律援助工作队伍素质提高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

在改善办公条件方面:为了补缺和改善县区级层中心的办公设备,我市司法局非常重视和支持,给每个基层中心配备电脑、打印机各一台,大大地改善和补缺了无电脑、打印

机的状况。

二、积极拓宽法律援助途径,做到应援尽援

为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作用,提高法律援助的覆盖面,方便受援当事人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我们采取了一系列便民措施。一是为了便于弱势群体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我们进一步加强了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全市14个中心依托工、青、妇、老董等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47个,乡镇街道建立工作站160个,乡镇、街道工作站占应建数的100%。3200多个社区、行政村建立联络点,已建数占应建数的97%。二是为了保障、方便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全市14个中心和部分工作站开通了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维权绿色通道,有条件的县市区还设立了临街服务大厅。三是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对于老弱病残、农民工、未成年人的维权案件,在受理程序上予以简化,对于较急的援助案件采取“先办理,后补办手续”的措施,予以援助。四是各县市区普遍建立困难群众名册,登记名册内的困难群众的维权案件,可优先获得法律援助。五是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和电话咨询。六是结合吕梁实际,经审查对处于城市、农村低保线边缘的困难群众,降低门槛给予援助。同时,除将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凡范围内的援助案件给与援助外,对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赔偿、给付劳动报酬以及三农案件等涉

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法律案件,重点列入援助范围。 截至六月份,全市共接待当事人来电来访15158人,代书824份,受理案件515件。其中民事342(涉农民工109件、未成年人29件、残疾人43件)件,刑事169件,行政4件,受援人总数达16532人,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636.2万元。

三、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为保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我市中心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建立切实有效的监督机制,从案件受理、审查指派、办理,都要做到规范、科学、合理,要求工作人员严格审查,耐心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严格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实施监督制度上保障,措施上落实。经常提示承办人员遵守办案规程,恪守职业道德。建立旁听、办案质量监督、重大疑难案件讨论、限时办理等制度和采取回访办案单位及受援当事人等一系列措施,以确保援助案件的质量。三是各中心对年内办结的案件,每年都要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自查活动。市中心每年进行一次质量检查,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杜绝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

四、注重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

一是在3.

15、3.

22、5.19全市进行了三次大型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二是结合六月份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全

市除6.

14、6.17开展了大型宣传活动外,市中心于6.12日借政风行风评议热线的平台,在吕梁市人民广播电台宣传了法律援助条例并解答了群众提出的有关法律援助的问题。同时两次深入我局方山县马坊镇、村扶贫下乡点,进行宣传,对群众提出的涉法事项进行现场解答。三是结合宣传月活动,各县市区广泛开展了法律援助六进活动。并充分利用乡镇、街道工作站,农村、行政村联络点的地域优势,以张贴标语、口号、条幅、黑板报、发放宣传单、广播喇叭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了法律援助活动。同时部分县市区还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典型法律援助案例进行宣传报道。石楼县开展了“牵手外来民工”法律援助系列活动,并于5月份专门成立了法律援助巡讲团,定期深入外来民工聚集的社区、建筑工地、子弟学校等地进行巡回宣讲。通过鲜活生动的典型案例,使他们受到了教育,同时也对法律援助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四是半年来全市中心共举行大型设点宣传活动6次,悬挂宣传条幅98条,印制散发宣传资料10万余份,黑板报62期,广播喇叭宣传300多次,电视宣传报道15次。通过上述各种宣传活动,法律援助知晓率得到极大提高。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中心人员严重不足。如岚县、兴县、石楼、交口、汾阳、中阳只有1-3人,不能满足受援需求。二是援助经费严

重不足。特别是受金融危机的冲击,各县市财政收入锐减,落实经费困难比较大。三是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吕梁全境多数企业停工、停产、减员,案源相对有所减少,完成今年下达的任务困难较大。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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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

法律援助中心个人工作总结

法律援助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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