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嫌诈骗罪的法律意见书
敬启者:
律师事务所接受的委托,指派律师作为
的辩护人。我们在询问案件的相关知情人,会见本案犯罪嫌疑人,特别是在查阅相关案卷材料后,发表如下法律意见供参考:
一、《起诉意见书》中认定的案件基本事实错误,各证据之间互相矛盾,证据的真实性存有严重疑问,不能证明构成诈骗罪。
《起诉意见书》中认定的案件基本事实是:
综上,《起诉意见书》认定的案件基本事实所依赖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存有十分严重的疑问,不具有证明力,应不予采信。同时,公安机关查明的事实不能排除以上合理怀疑各证据之间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既不能证明有捏造事实或理由欺骗的行为,又不能证明因受到欺诈的事实。因此,《起诉意见书》中控诉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证明构成诈骗罪
二、本案当事人从始至终都愿意偿还借款,不具备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不能证明其构成诈骗罪。
三、本案书证证明,交付的钱款为借款,二者之间是基于民事借贷关系引起的经济纠纷,并不涉嫌刑事犯罪。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案《起诉意见书》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根据本案的书证,本案所涉的款项性质为借款,属于民事借贷引起的经济纠纷,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六、本所律师就以下事项发表声明:
1、本律师事务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本所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查阅
的全部案卷资料复印件,且复印件与原始书面案卷材料、副本材料一致,没有虚假、伪造或重大遗漏。
2、本法律意见书不代表本律师对本案的最终答辩和辩护意见,且仅供参考。
律师:
2012年5月16日
《法律意见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