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与口才协会管理条例
【李剑 张茶仙 杨芬】【闵昌欣 余燕燕 罗晶晶】
一、义务
1.社团会议,上课、活动、全体社员不得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请向纪检部请假、说明原因、扣0.5分
2.社团会议迟到者,自我批评一分钟,扣1分,若大型活动各部长提前20分钟到现场。
3.社团各项活动到纪检部签到
4.参加活动需带社牌,上课及会议带好纸笔,做好笔记。
5.在会场内保持安静、尊重他人、认真听、手机一律调为振动或关机。
6.在社团各项活动中,不允许随意进出会场,特殊情况除外。
7.全体社员必须爱护会场的财产
8.活动结束后,请检查是否遗漏物品,离开请关灯、风扇、门窗
9.一切活动都听从负责人的指挥,有服从命令的义务
二、社员权利
1.社员有权利参加社团内部的任何活动
2.社员有权利发表对社团的不满言论
3.社员有权利向负责人,上一届负责人,社团部投诉
4.社员有权利参加社团内部的评优活动
5.社员有权利申请竞选部长、负责人等职务
(注:权利的获得的前提是履行义务)
三、计分制度
(一)扣分
1.迟到一次扣1分
2.请假一次扣0.5分
3.缺席一次扣2分
4.在会场内大声吵闹者扣1分
5.在活动期间,未带社牌扣0.5分
(二)加分
1.积极参加活动者加1—3分
2.在社团内部比赛取得名次加2—5分,若为社团赢得荣誉加5分
3.做好人好事加1—3分
4.积极投稿加2分
演讲与口才协会
2010年10月
《演讲与口才协会管理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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