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小学与科任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根据相关要求,按照“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要对本教学班学生安全工作负全责,承担该节课学生安全管理责任,特制定本科任教师安全责任书,要求各位教师严格遵照执行。
1、依法从教,以德从教,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2、尊重学生,不讽刺、挖苦、辱骂学生,不用教师忌语。
3、各学科教师要结合本学科特点,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教给学生安全常识。
4、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严禁私自脱离岗位。
5、教师有公事或私事需要调课的,必须提前一天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6、上课时,任课教师是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节课内学生学习活动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还应结合学科知识渗透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救自护的能力。
7、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应及时询问并派学生护送就医,并第一时间反映给班主任、校领导。
8、无故缺勤的学生要及时了解原因,及时与班主任核实。
9、技能培训课教师一定要操作前讲明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学生在上课时,老师绝不能离开现场。
10、正确处理好师生关系,不允许以言语伤害学生的心灵;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学习有困难的学生。
11、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离开学校,必须有班主任、学生处签字确认的《请假条》才准放行,值班门卫应该查验核实,并做好登记。
12、恰当处理好课堂偶发事件,及时调控学生之间发生的矛盾冲突。
13、凡发生意外事故,该堂课的教师要进行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汇报学校有关部门。若须进行及时疏散的,教师应组织指挥学生立即有序疏散。
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追究科任教师相应责任。
1、上课时教师管理不到位,离开教学现场或旷课而致使学生出现受伤等安全事故。
2、校内外大型活动时,带班教师未经请假同意或无故未到场,班上的学生出现打架斗殴、踩踏等安全事故。
3、因未尽到教育的义务,或教室里有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并未及时向学校反映,因而使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
4、学生无故缺席或上课期间学生私自旷课而未及时与家长联系或未向学校反映的。
5、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师语言或行为不当所造成的意外事故。
6、如遇紧急情况发生,未在第一时间赶到自己所负责的场所或所在的班级,学生出现踩踏等安全事故。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教务处和教师本人各保留一份,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有效时间为2014年春季学期。
学校校长(签字):科任教师(签字):
xx镇xx小学(盖章)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