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口九年制学校
班主任与科任教师安全责任书
为了使学生安全时时处处有人管,班主任与科任教师签订以下责任合同:
1、科任教师必须高度认识自己的职责,负责组织好本节课时间内学生的一切学习活动,确保学生在课内一切活动的安全。
2、每堂课、自习下课后,上课教师必须负责好本班学生的下楼秩序,不准在此时间内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如果事故发生,任课教师负责。
3、凡属科任教师上课方式不妥引起的师生冲突,必须由上课教师自行解决,后果自负。
4、科任教师必须按时上、下课。如果因教师迟到早退造成学生课内出现事故者,责任由上课教师负责。
5、发现学生中有不安全因素的苗头及时向班主任反映。
6、科任教师依法执教,按规办事,立德树人,做学生的榜样。
特立书明责,敬请遵守。
班班主任:
任课教师:
2013年9月1日
《班主任与科任教师安全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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