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医疗设备保养及维修制度
(一)大型医疗设备定义及分类
1、本制度中大型医疗设备是指:单机价值超过人民币万元以上(重点十万元以上)用于医疗急救、诊断、治疗和医学科研设备。
2、根据维修工程人员分工而将上述设备分为:
X线诊断机械设备类、
监护及手术室设备类、
呼吸、麻醉核医学、眼科及碎石设备类、
超声诊断及检验设备类、
呼叫及常规设备类、
消毒及常规设备类
(二)设备保养管理方法(三级保养)
1、一级保养:使用科室指定专人对所使用的设备,每天进行表面除尘和基本参数校正。
2、二级保养:使用厂家的主管工程师配合并指导使用设备科室专管人员对设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设备内部清洁和技术参数校正。
3、三级保养:设备科请主管工程师对所分管的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参数校正。
(三)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1、设备维修实行专人分工负责制。
2、使用科室对所管设备要及时认真做好:设备开箱验收登记、设备索赔登记、保修期内维修登记、保修期到期前设备状况总结、设备维修情况登记(自修或外修)、关键零配件来源记录、设备清洁及消毒方法。
3、科室使用人员对所管设备,应尽可能采取下修方式(除故障特别复杂外)。
4、维修中由于故障特别复杂或零配件采购困难,应及时通知设备科,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5、维修中遇到难以判断或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科室应及时向上级分管领导汇报。
6、对返修率高的医疗设备,科室人员也应及时向上汇报。
7、文件档案实行使用科室负责人保管方法。维修电路图实行集中管理方法。
8、维修工程人员应经常与所管设备的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和保养工作交流,积极听取设备使用人员对所用设备的反映,从中判断设备的使用现状。科室人员经常与厂商维修工程人员进行联系和交流,虚心求教,尽最大可能地了解所管设备的常见及特殊故障的判断及维修方法。
(四)维修及保养工作的落实及监督
1、科室使用人员负责针对各类不同设备,制定保养工作要点及程序。科室负责人根据设备返修情况,调整保养周期。
2、设备科不定期地对全院大型医疗设备进行巡视,充分听取使用科室的意见及建议。
3、工程技术人员下修及保养工作结束后,需填写工程登记表,在表中详细写明工作过程及结论。并由使用设备科室专管人员签字确认。
设备科
201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