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塘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2011年月日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为规范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举产生村委会领导班子,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提高村级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为增强基层民主活力、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由村选举委员会主持,在镇村民
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及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村财审计,组织改选
村民代表,做好选民登记,公布选民名单,发放选民证,办理委托投票证,发布选举公告;依法确定村委会职数及候选人、1
候选人条件,确定并公布选举日期、投票时间地点、投票方法;主持选举投票、计票,公布结果,处理选举出现的问题,总结选举工作,填报有关数据、材料,整理、建立选举工作档案等具体工作。
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止。
三、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条件和职数
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的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2)遵守村规民约,廉洁公道,作风正派,能起到较好表率作用;(3)工作认真负责,能真心实意为广大群众服务,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4)熟悉群众工作方法,具有一定的社会阅历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5)身体健康,一般要求初中以上文化,年龄一般为男60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6)胜任村民委员会日常工作,能创业致富并有奉献精神。
近三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宜作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1)受过党纪和刑事处分的;(2)正在立案审查的;(3)违反计生等政策的;(4)参与非法组织或非法上访闹事的;(5)违反村规民约、道德行为不端、生活作风不检点、封建迷信意识严重,在群众中造成较坏影响的;(6)因身体状况不佳等原因无法履行职责的。
本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人。村委会成员可以和党组织成员交叉兼职。村委会成员组成
要兼顾自然村分布状况。
在正式选举时,如果主任正式候选人的票数都不超过半数时,可以下加到副主任职位,如此类推,即出现委员人数成为4人超过半数,总职数仍为5人,应视为选举成功,不再另行选举。
四、换届选举工作的时间安排、方法步骤
1、时间安排
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1年7月中旬开始至8月底前结束。投票选举日为2011年8月18日。
2、方法步骤
(1)2011年7月19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9人组成,具体主持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2)2011年7月20日前改选村民代表。法律规定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因此,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应改选村民代表。改选村民代表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村民按每5—15户推选1人,村民代表总人数不得少于30人。
(3)选民登记
①年龄条件。必须年满18周岁。计算年龄的时间以选举日为准(即1993年8月18日前),确认出生日期以户籍登记为准。
②政治条件。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和因刑事犯罪案件正在收审的不予登记。
③属地条件。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④身体条件。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登记名单。
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村民对登记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4)民主推选候选人
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提名。2011年8月8日由村选举委员会委派村民代表参与监督各村民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提名,候选人必须按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种职务分别等额提名,多提无效,提名村委会候选人,不得委托他人投票。然后将提名表集中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当场唱票、计票,并公布提名结果。
根据确定的候选人条件,村民选举委员会对获得提名票多的前几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提出符合候选人条件的人员名单,然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就候选人资格审查情况作说明,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认正式候选人,其中至少有1名妇女候选人。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并在选举日10前分职别按候选人得票多少顺序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的确定,如遇候选人的人数等于应选人数时,
应由村民选举委员长会召开会议确定主任或副主任其中1人退出委员候选人,再按提名表得票多少的顺序替补1名委员候选人。村委会主任、委员候选人均应多于应选人数1—2名。即主任1人,候选人2人;副主任1人,候选人2人;委员3人,候选人4—5人。在特殊情况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会议,酌情而定。
(5)正式投票选举
2011年8月18日为全村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日。在投票选举时采取直接、差额、无记名一次性投票的方式,用流动票箱的投票方法进行。收回的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收回的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唱票、计票必须在中心会场当众进行。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计票方式采用下加法,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当场由镇政府向当选者颁发由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选举结果报镇政府和市民政局备案。
五、工作要求
1、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依法组织进行。全体党员和广大群众一定要增强法制观念,要学习和掌握好“一法两办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选举。
2、及时查得解决选举中出现的问题。要切实保障人民群
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切实防止宗族、宗派及邪恶势力干扰、影响选举的现象发生,对扰乱、破坏选举的,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进行查处。对威胁、贿赂、造假等手段当选的,要宣布其当选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规范候选人竞争,认真界定贿选行为,高度警惕贿选活动,及时查处贿选当事人和参与者。
大塘村第八届村民选举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