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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的基本内容(道路)

发布时间:2020-03-03 01:47:1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监理工作的基本内容(市政:道路)

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及时编报、修改、完成监理规划,经委托人批准后全面落实;

2.进场后尽快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现状,熟悉图纸。在充分与委托人沟通的基础上,协助委托人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并指定责任人负责组织进行以分项工程为单位的监理工作交底,并以书面形式做监理工作交底记录;

3.参与设计交底工作,监理人员会签图纸会审记录。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成果和施工图设计,按时批复承包人报送的文件;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他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督促承包人建立执行质量保证体系,工程中核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以确保其质量保证体系切实可行并落到实处;

4.协助委托人参与施工图的审核并提交具体的施工图审核报告;

5.按照委托人的规定和要求召开常规工地会议、监理会议,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时下发会议纪要;

6.在承包人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永久性工程材料、基准点复核及其它有关证明资料合规、齐备的前提下,经委托人同意后发布开(复)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7.验收承包人的工地实验室,审核其人员资质;

8.建立现场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国家法律及委托人规定的项目与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

9.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环保检验,对各种进场工程材料进行确认;

10.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对机械设备的进出场情况予以动态的监督和记录:

11.审批承包人的施工方案;

12.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

13.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组织分解委托人批准的总体工程进度计划和委托人下发的阶段工程进度计划,并监督承包人按计划实施。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计划,按时填报周、月进度统计表,当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时,要及时反馈、处理。

14.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建设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15.按验评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频率,对工程质量进行实测实量的验收,试验项目和试验频率不应低于规范规定的频率,重点部位要求全频率验收。验收后核签承包人申报的质量验收单及有关记录;

16.开展监理的预控工作,通过文件发放、会议交流、现场指导等手段,减少或避免不合格品及质量事故的出现,对法规和委托人明确的必须旁站的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同时做好旁站记录;

17.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或发现的质量事故缺陷,要及时填写质量事故(缺陷)报告单报委托人,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除了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还要按照委托人要求参与事件的处理;.

18.发布监理指令:根据合同文件和委托人授权,对于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行为,及时签发监理指令,对其进行警告、制止或处理;

19.在承包人质保体系失效、质量失控、监理程序落实不利等违约行为出现时,经请示委托人同意后发布停工令,并敦促承包人及时整改;在承包人报送整改报告和复工申请并经监理人员现场核实报委托人同意后签发复工令;

20.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21.按合同文件规定及委托人要求进行清单核算:依据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按分项工程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分解和核算,及时、准确的完成清单核算成果表;

22.依据合同文件、程序及委托人要求,对承包人提交的中间计量单和月支付报审表进行认真审核,建立支付台账,及时填写中间计量审批单、月计量汇总报审表,签发中期支付凭证并报委托人审批,配合委托人完成工程量现场确认工作;

23.按月汇总第三方施工进场的主要材料、设备数量并报送委托人的有关部门;

24.受理承包人、设计单位及委托人提出的工程变更意向,驳回不能成立的工程变更申请,审核、处理符合要求的变更申请,编制变更令并报委托人审批后发布;

25.对工程施工中有可能引起索赔事件的相关情况,如:人员、设备、施工工艺、环境等予以关注和记录,受理索赔、分包等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后,报委托人批准;

26.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以及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27.指导和监督承包人完善各项安全措施、突发预案的制定、审批、落实等;

28.按照委托人规定的格式、内容、要求和期限,编制监理月报、支付月报或其他报表,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委托人;

29.建立上墙图表和工作台帐,并实施动态管理;监理人应在进场后20天内陆续建立组织机构框图、监理机构各岗位职员、工程平面图、关键部位平面或断面图、管线位置关系图和工程形象进度图、工程进度、工程月进度计划、实际进度统计对照表等。对于监理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件、指令、记录或资料,要认真做好收发登记和统计分析,并建立控制性台帐;

30.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结算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初验;

31.配合委托人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签发交工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批;

32.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委托人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编制监理单位的竣工文件,报委托人汇总;

33.制订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的工作计划,实施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34.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批: 35.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36.审核竣工结算;

37.对监理人员进行内部工作考核,建立切实可行的奖惩制度,对违规的监理人员或监理行为采取措施,限期予以改正并预防再次发生: 38.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结束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工作总结。

二、监理工作具体内容

1.进度控制

(1)督促建设单位按施工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参加或组织向承包人移交施工场地,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按照合同规定及授权,签发工程开工报告。

(2)根据合同中确定的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审查并批准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项目总进度计划、资源配置,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施工合同目标。

(3)按照合同条款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工期延长申请,提出处理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对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延期,应立即要求承包人提出补救措施,限期达到施工合同计划进度要求。

(4)审查并批准承包人提出的施工方案和年、季、月、旬施工进度计划,负责进度控制,跟踪监督、检查、记录计划的实施情况,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实质性偏差时,及时向承包人发出书面指示并向招标单位提出“进度分析报告”。

(5)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的工程建设各方协调工作,编写工程进度协调会会议纪要,对工程进度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6)在收到承包人月进度报告后,7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及承包人的进度报告一式三份报建设单位备案。

2.质量控制

(1)审查并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将审查意见报招标单位备案。

(2)核查承包人关键技术工种、岗位进场人员的资质,包括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核查承包人进场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种类、型号、质量、能力及状况,提出明确的评价性意见,凡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人员和设备有权令其更换或添置。

(3)审批承包人采用的技术规范及施工规程规范等质量标准文件(以国家最新标准的版本)。

(4)审查承包人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查质量文件落实情况。依据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督促检查承包人严格执行合同中的技术规范、施工要求和图纸上的规定,以确保质量能满足合同要求。

(5)制订各类对承包人进行施工质量检查的补充规定,审查、批准由承包人提交的质量检查要求和规定,及时抽查或检查工程质量,特别是覆盖前的基础工程和隐蔽工程,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评定,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主要内容包括:

1)审批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各工序的质量自检报告,要求承包人进行全面质量管理,按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和评定。

2)对承包人实验室的各种试验程序、仪器与成果进行全面检查。 3)对承包人未按设计图纸、技术施工规范要求、操作规程进行的施工,根据合同责令其停工、返工并在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招标单位。

4)对未签证或验收的不合格工程必须通知承包人限期返工,重新验收合格后方能许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或交付使用,并及时向招标单位报告。

5)审查用于永久工程的各种工程材料、构件的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抽检。对不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并监督其退出现场并按北京市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跟踪调查。将结果上报主管监督部门。

6)在施工现场对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活动等进行跟班检查,关键工序必须进行旁站监理并做好现场监理日记。

7)负责监理的测量工作,监督、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工作,确保工程按设计、规范要求完成。

8)对各工序进行质量控制,并对已完施工工序,提出明确的评价意见,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报招标单位批准后执行。

9)根据国家有关验收规程和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单元工厂质量评定,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审查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有关资料,并提出意见,参加工程验收。根据合同签发竣工证书,颁发保修合格证书。参与工程移交,同时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6)监督、检查承包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3.合同、造价管理与控制

在项目监理机构内部设立由法律、造价方面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合同管理及造价控制工作组。造价工程师熟悉设计规范,熟知工程量清单报价,有丰富的工程量清单编审经验。 合同管理及造价控制工作组实施全过程合同、造价管理,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应委托人要求,协助编制设计总承包合同及施工总承包合同,参加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的合同谈判,并负责审核合同条款,提出修改意见。

(2)审核设计概算。

(3)有前期、设计阶段投资控制经验的专业人员,对项目设计阶段及施工阶段全过程进行造价服务,对前期阶段的投资管理控制,推行各专业限额设计,按照批准的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各专业按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

(4)应委托人要求对影响工程的重要因素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在委托人要求的时间内迅速评估和报告不同的设计、施工、材料设备对造价的影响,从而帮助委托人及时做出正确的决定。

(5)应委托人要求编制整个项目资金的总体使用计划,并提供年度、季度、月度资金使用计划。

(6)有工程量清单编审、标底编审经验的专业人员,应委托人要求编制各阶段工程量清单,作为承包单位投标报价依据,同时,编制相应的成本测算,为委托人控制成本提供依据。

(7)负责审核月度工程报量,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计量申请,签发工程计量认证证书;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按施工合同规定签发中期支付证书。在工程结束时,核实最终工程量,对承包人提出的最终结算进行审查后报招标单位批准。

(8)合同、造价信息统计管理方面,为委托人建立项目信息支持系统及数据综合统计、分析系统,实现高水平的造价动态管理,达到信息管理自动化。

(9)按照合同有关规定及招标单位的授权,确定工程变更项目,分析并与各方协商确定变更的工期和费用估价,发布变更指令

(10)每月度向招标单位提交所监理项目的投资控制分析报告。

(11)全面管理工程承包合同的执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资质,分包项目及分包金额,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全面掌握承包人、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12)分析、研究和评价承包人可能提出的索赔要求,参与研究并协助做出对索赔的处理意见和决定。

(13)参与工程合同争议、仲裁等有关问题的处理,提供必要的证据资料、意见和分析报告。

4.信息及资料管理

(1)核实并掌握工地的各种情况,详细记录工地于工程有关的所有信息,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地有关情况,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发出指示,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由于某种原因有必要以口头形式发出任何此类指示,监理工程师可在指示执行后24小时内,用书面形式对口头指示加以确认,重大或重要的事情随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2)按时提交旬报和月报(包括进度分析、质量控制、投资分析等内容)以及监理规划、各类专题报告、年终总结和最终监理报告。所有报告一式三份,并附一份电子文档,旬报于下一旬的前2日内提交;月报于下一月的前5日内提交。

(3)及时向建设单位抄送监理机构与承包人之间的来往文函或建设单位与承包人之间的来往文函。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承包人的一切文件必须书面往来。任何人都不得无故扣压或拖延有关文件的传递,要一事一函、简明扼要、思路清晰、符合逻辑突出事实,尽量使用工程及法律用语,同时描述用词不能太笼统。

(4)做好有关工程资料和文件的汇总管理工作,随时接受建设单位及政府有关质检机构的监督和检查。竣工后将经过整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移交建设单位。

(5)对承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按时提交资料、报表、报告、图纸、文件等,应及时催要或发出警示性指令。

(6)做好工程建设信息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制度,做好资料的管理工作,加强对监理人员的保密意识的宣传和要求。

5.工程招标、材料采购方面

成立由总监理工程师和材料监理工程师组成的材料采购监理机构,具体负责:

(1)编制工程的招标、采购方案,明确设备采购的原则、范围、内容、程序、方式和方法,并报项目法人批准;

(2)根据批准工程的招标、采购方案编制招标、采购计划,并报项目法人批准。招标、采购计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专业分包、材料的明细表、招标、采购的进度安排、估价表、资金使用计划以及进场要求等;

(3)参加委托人及总承包单位所有招标的全过程,参与采购合同的谈判,协助委托人草拟招标文件及订货合同;

(4)应委托人要求,提供各种材料的询报价;

(5)提出材料监造计划,经委托人批准后,选派相应的监理人负责设备、材料的工厂监造工作。

6.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监理人要建立安全文明生产监理体系,以保证安全文明生产监理责任的落实。

(2)安全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对施工现场日常安全文明生产工作进行监理。

(3)监理人编制项目监理规划时应包括安全文明生产监理方案,明确安全文明监理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并编制专门的安全文明监理实施细则指导实施安全文明监理。

7.其它方面

(1)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应向聘用的咨询专家提供有关的工程资料与文件,并协助咨询专家开展工作。

(2)监理机构认真研究、分析咨询专家的建议,并采纳咨询专家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3)监理机构在工作期间,应为本工程范围内可能涉及到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建设监理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配合。

我方将认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商(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为此,我公司将组成管理和协调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项目监理部,努力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施工协调等监理工作,突出事前控制,加强事中控制,协调和督促施工单位搞好施工管理,采取有效的监理措施和手段,力争实现建设单位提出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五大控制目标,以廉洁公正的作风,认真踏实的态度,刻苦耐劳的精神,过硬的技术水平,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的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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